[新聞] 【聲押新制】何壽川遭拘留3天2夜 審檢辯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6-18 00:59:12
新聞標題:
【聲押新制】何壽川遭拘留3天2夜 審檢辯印卷就耗1天
新聞內容:
文|林俊宏 劉志原 攝影|林俊宏 劉志原
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涉違法放貸50億元案,檢方認為永豐金董座何壽川、三寶董事長李
俊傑妻子廖怡愍、永豐餘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等人涉證交法罪嫌重大,有串滅證及逃亡
之虞,涉嫌違反證交法背信罪,今天(17日)將3人聲押禁見。
不過,由於刑事訴訟法修法,改為律師可閱卷,檢方為了避免偵查中案情外洩,光是整卷
就花了9小時,律師閱卷影印也花了4小時,院方延至晚間10點10分才召開羈押庭,何壽川
不論是否被收押,至少要被拘留3天2夜。
何壽川不僅因新制要多待在法院的拘留室,連律師費也得多花不少,因為律師空等也是照
常算錢,其他包括檢察官、院檢法警及記者,也是苦苦等待,全被操翻了,抱怨聲四起,
看來新法上路,被告訴訟防御權被保障了,人身自由卻被犧牲,還影響了一堆人全被綁在
法院。
http://i.imgur.com/QHJnamr.jpg
法院拘留室在地下室,空間不大,何壽川就要在此連過兩夜。
更瞎的是,律師閱卷共花了2萬多元,由於適逢假日,法院不收現金,只能刷悠遊卡,律
師的悠遊卡只有3000多元,只好刷爆卡片欠費,等到週一上班日再補費。
由於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去年4月底的釋字第737號解釋,認為刑事訴訟法限制羈押程序中的
律師及被告閱卷權違憲,雖然大法官僅表明律師可以「看」卷,但立法院加碼大放送,讓
被告律師可以在偵查中的羈押審查程序中影印卷證,三讀通過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
案。
新制上路後,何壽川被聲押案件算是台北院檢首宗矚目大案,為了遵從新法,依規定律師
可閱卷,檢方嚴陣以待,從今天上午9點聲押何壽川後,為了整卷,直到下午4點左右才把
聲押卷證移到北院。
期間很多媒體不斷關注,究竟院方何時才要開羈押庭,不過,由於法官必須看卷,律師也
要閱卷,因此,檢審辯三方都在和時間賽跑,法官先印一份卷讓律師影印,何壽川等3個
被告所聘任的6位律師忙著印卷,時間一分一秒經過,媒體苦苦守候,法官忙著了解案情
,檢察官也幾乎兩天沒有闔眼,負責戒護人犯的基層法警也被操壞了。
更慘的是,張金榜才正在開庭,等到他開完後,接著還有何壽川等人,雖然刑事訴訟法第
93條修正後,對於夜間11點前聲請羁押,除非被告或辩護人請求翌日日間訊問,否則應挑
燈夜戰到結束,不過,據了解,雖然何壽川有肝病,仍未拒絕夜間審理,因此,法院凌晨
將接著審理,決定是否裁押何壽川或交保,預料檢方16日的搜索行動,強制處分結果勢必
等到18日才有結果。
新聞連結:
https://goo.gl/NFpVdX
心得:
無能的大法官胡亂解釋刑事訴訟法
把原本3小時就可以處理的事變成3天
冗長的司法程序無助人權與真相
檢察官法官基層人員記者律師被告全被操翻
作者: winu (受監護宣告ing)   2017-06-18 01:08:00
大法官僅表明律師可以「看」卷<<<<< 737哪裡可以導出這句
作者: marsonele (marsonele)   2017-06-18 01:12:00
737了噢 當初唸書還沒700(遠目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7-06-18 02:53:00
其實以後抓到犯罪當場槍斃就好把原本3小時就可以處理的事變成1小,超棒
作者: job5786 (用好事情做好心情)   2017-06-18 03:03:00
有些人適合當中國人
作者: PTTLikeshit (批踢踢向駛)   2017-06-18 11:52:00
...這心得超法盲,偵查中閱卷有很多操作上問題但是是必要的
作者: PietroConti (皮耶德康迪)   2017-06-18 16:19:00
你不如擲筊決定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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