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性侵慣犯又淫3少女「有病」判刑打9折

作者: charles0939 (希望)   2017-06-13 10:22:59
新聞標題:
性侵慣犯又淫3少女「有病」判刑打9折
新聞內容:
2017年06月12日ꀳ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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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帶拐杖刀赴花蓮地檢署被法警查獲。資料照片
花蓮一名性侵慣犯朱姓男子3年前因再犯性侵案受審期間,又分別藉由言語恐嚇或刀械威
脅,強吻強摸3名未成年女子得逞,還大膽攜帶柺杖刀赴地檢署揚言控告承辦檢察官,當
場被逮,經鑑定確認朱男因腦傷而有認知功能障礙,符合減刑規定,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
解,依加重強制猥褻等罪將朱男從一審判刑10年酌減改判9年2月定讞。
判決指出,朱男(40歲,在押)於2014年3月22日深夜10時許,和4名朋友帶一名少女唱KT
V時,要少女用手機自拍猥褻照傳給他留存被拒,當場在包廂裡裝老大,放話要撂人去少
女姑姑的店裡砸店,揚言:「該砸就砸、該砍就砍,但是看到一個人不要砍!」並用手指
著少女示意。
少女畏懼,只好任由朱男摸胸親吻,2天後又被朱男帶往飯店支開旁人意圖玷辱,少女奮
力反抗,遭朱男用柺杖毆打斥罵:「叫那麼大聲,是沒被打過嗎?」朱男並宣稱隨身包包
內:「有刀,妳相不相信!」幸好少女趁機傳簡訊給男友糾眾趕到飯店救人。朱男看到援
兵來勢洶洶,裝孬推稱少女「想看電視」,才一起到飯店開房間。
同月29日中午,朱男趁一名少女來家裡打工清掃、兩人獨處機會,跨坐對方身上強摸胸部
與下體,問少女:「要不要當我女朋友?」少女驚嚇反抗,朱母正好現身,斥責朱男:「
怎麼又帶女生回家!」
朱男趕緊打發少女離開,當晚藉口討論如何解決打工少女讓他不愉快的事,約介紹受害打
工少女的另名少女碰面,帶往郊區公園親吻摸胸,意圖碰觸少女私處,少女激動痛哭並死
命反抗,朱男才罷手讓少女回家。
當時朱男才因2012年間涉犯軟禁未成年女網友賣淫、性侵蹺家少女等案,同月被另案一審
重判12年徒刑,不料本案3位少女提告偵辦期間,朱男2014年12月19日到花蓮地檢署喊冤
,揚言控告承辦檢察官,法警察覺朱男手持拐杖有異,檢查發現內藏一把拐杖刀,屬於管
制刀械。
檢警將朱男以現行犯逮捕,深入追查,又在朱男家中電腦搜出多名少女裸照,還有朱男到
地檢署或法院出庭時,配戴暗藏針孔錄影及錄音功能的眼鏡所密錄檢察官、法官影音檔案
,一併送辦並將朱男聲羈獲准。
朱男起初僅承認攜帶刀械到地檢署,至於被控性侵部分,堅稱徵得少女同意,他才摸,少
女一說不要,他就停手,且跟第3位少女碰面時雖帶著一把折疊刀,但沒用於脅迫,送對
方回家時,還把小刀送給對方。
一審認定朱男狡辯,將朱男所犯強制猥褻、攜帶凶器強制猥褻共5罪,以及一個《槍砲條
例》於公共場所非法攜帶刀械罪,合併判刑10年。
至於朱男本案被控猥褻其他少女、強拍裸照與上網散布等案情,一審認為被害人供述有矛
盾,或與客觀證據不吻合,均判朱男無罪,在法庭內偷拍密錄檢察官與法官開庭畫面的行
為,因屬告訴乃論罪名,但無人提告,判決公訴不受理。
朱男上訴改口承認猥褻3名少女,仍否認用刀械威脅,並主張自己19年前動過腦部手術,
造成右側手腳不靈活,還留下認知障礙等後遺症,先前犯案就被鑑定有精神耗弱情形,應
准減刑。
二審重新委託鑑定,確認朱男因腦傷造成認知、思考與情緒控制能力退化,常在馬路上或
網路上搭訕少女,且對女性不尊重,性需求也有偏差,再犯可能性屬於高危險群。
不過二審認為,朱男雖因精神耗弱而符合減刑規定,但考量他以提告方式嚇唬被害人不得
提告,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傷害,對社會秩序危害非輕,僅酌減改判為9年2月徒刑,最高
院維持二審判決定讞。朱男先前所犯性侵案經更二審部分改判無罪,上訴最高院審理中。
(黃哲民/台北報導)
(本篇圖文由《蘋果日報》提供)
新聞連結:
https://goo.gl/ehGzVV
心得:
這種壞蛋大家看到就敬而遠之
刑度應該再重點才妥當
不過這是法官的權力。
作者: chunfo (龘龘龘)   2017-06-13 10:25:00
死刑啦
作者: Zhenx20805 (未實現損益)   2017-06-13 10:28:00
這種精神病患也不能槍斃,就只能遠離他啦,都是這種性侵累犯害男森被污名化啦QQ,明明就是處男,都還要常常被兇兇,質問男森為什麼不能管好雞雞
作者: LoveloliLee (李草根)   2017-06-13 10:28:00
乾 死刑啦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6-13 10:36:00
連這樣子的犯罪都要死刑,那其他更嚴重的犯罪要怎麼判?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6-13 10:38:00
通通死刑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6-13 10:38:00
是不是以後發文沒分類都直接永桶就好了?
作者: girlonfire (Katniss)   2017-06-13 10:52:00
又是一個媒體誤導報導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7-06-13 11:06:00
有病就要強制醫療啊
作者: rainyday013 (sky_zot)   2017-06-13 11:07:00
被侵犯者可能得帶著一輩子的陰影懼怕 甚至撐不過去死刑哪裡重了?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6-13 11:29:00
不可能死刑啦,人家有病
作者: garygang (波卡)   2017-06-13 11:29:00
贊成樓上的 這已經是累犯了 累犯贊成死刑
作者: tddt   2017-06-13 11:30:00
推死刑
作者: twmarstw7758 (白愁)   2017-06-13 11:30:00
我看過哲學系的講有病的要的是治療,判刑是錯的
作者: reinakai (睡眠不足的人生)   2017-06-13 11:54:00
覺得美國的三振條款不錯
作者: zeffy (煉獄的馬卡龍)   2017-06-13 11:58:00
這種毒瘤我也贊成人道銷毀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6-13 12:00:00
化學去勢吧
作者: mirror0103 (靜鏡靓)   2017-06-13 13:49:00
讓他進監獄被肛啊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7-06-13 14:42:00
打折部分關精神病院就好啦…
作者: simdavid (涼小麵)   2017-06-13 17:26:00
女森要懂得避開危險的地方啊(?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7-06-13 17:55:00
還是以後犯罪的處罰刑度由民眾e化線上公投
作者: callmyname (透明)   2017-06-13 20:44:00
法官是不是被威脅不敢判重 因為還被錄影音
作者: abcdef4 (123)   2017-06-14 00:42:00
所以女生從此不要踏足花蓮?要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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