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做養育之恩?
有很多人不想被生下來的,這些家長並沒有給我們自由選擇好嗎?
我最最最討厭的就是這種,因為生養妳就必須要孝順的想法,根本就儒教沙豬。
而且依照儒教的教義,嫁出去的女兒就不屬於原生家庭了,
不但沒有照顧自己原生家庭爸媽的必要性,回去照顧甚至是對夫家的背叛。
而且常常回娘家是不受到社會允許的,會讓老公家庭蒙羞。
假如我爸媽對我照顧得很好,我也很愛他們很感謝他們,
難道就要因為這種吃人的禮教放他們自生自滅?
嫁出去的女兒要不要照顧自己的爸媽,不用問責任,不要問義務。
問問看妳自己想不想就好了。
如果長大的過程中,爸媽真的對妳好,(不是那種我都是為妳好的好)
妳自然會因為愛自己的爸媽而去照顧她們,這不是孝順,也不是責任,也不是義務。
這是愛,不需要勉強的。
我看過太多人都是為了父母的遺產爭著孝順的,太噁心了。
也看過一很多因為家族的壓力下背起責任但巴不得父母死快一點的。
這些都太扭曲了,不需要這麼樣子。
如果妳愛他們,就回去照顧他們,如果不愛,就不要勉強。
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