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這個問題跟之前的制服爭議很像。
那時候有人說,制服可以消除明面的不平等。
當時反駁的理由是:
「即使沒有制服,還是有文具、鞋子、髮型等等可以比較。制服並沒有防堵作用。」
換到現在這件事來也是一樣的。
你禁止他們用昂貴的筆,
他們還是有千千萬萬個東西可以比較,
某某人穿的鞋,好幾千塊;
某某人剪的頭髮,要價上千;
某某人穿的制服,特別訂做......
甚至就算你把他們所有物質方面的東西都齊ㄧ了,
他們還是有本質的差異,
他們的經歷、他們的眼界,通通可以變成凸顯差異的媒介。
這些,要怎麼禁?
我認為老師要教的,
是貧而不諂,富而不驕,
教導家境差的人正視自己不如人的地方,
學會什麼是君子固窮,學著去突破劣勢;
教導家境富裕的人不要墮落自誤,
學會什麼是富而好禮,學著自我實現。
不過要求中華民國的老師這麼麻煩的教育方式好像太強人所難了,
管他的,反正是別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