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原來林奕含對抗的不只有陳興

作者: qazieru (=w=)   2017-05-01 02:18:31
※ 引述《wnglon (冷面笑匠)》之銘言:
: 推 pubupig: 我鼓勵受害者把這些事鬧大,翻轉社會輿論和自己的角色, 05/01 01:12
: → pubupig: 別再當被壓抑的那群 05/01 01:12
: → yeahhey: 雖然很諷刺 但要鬧大新聞點閱討論度要夠高 要多案讚留言 05/01 01:13
: 推 lovefordidi: 要號召,像洪仲丘的事一樣,不能就這樣被搓掉 05/01 01:17
越來越莫名其妙了....
先說 這要像洪案那樣是不可能的
今天又不是說犯了法的逍遙法外
首先就算老師泡了學生 是犯了什麼法? =_=
這件事有法律制裁的可能?? 能告她父母早就告了
沒法能告 你是要抓人像中世紀獵女巫那樣??
另外到底那位老師是誰 她父母也最清楚不過
但他們選擇要這樣的處理 外人根本也不需要再喊燒
除了一些同情她的網路罵罵那個男的 這事本來就無法得到多大關注跟社會贊同
如果你訴求在修法又是訴求什麼?
為了這件事要走退路把感情綁住刑法? 明文規定不能談師生戀?
我想既然妳都用"翻轉"一詞 就表示妳的與論現在社會不接受
我也看不出到底有什麼能讓人接受的點...
作者: bsb0331 (我是香肥宅)   2017-05-01 02:27:00
那個那個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02:54:00
你發這篇文的目的蠻奇怪的,不像一般大眾的心理我還蠻懷疑你是出於什麼企圖耶,你想得到什麼東西???我講的翻轉輿論,是老一輩覺得家醜不能外揚,然後有的人會指指點點,這是他們長久被灌輸的既定觀念其實只是鼓勵消除對被害者的既定想法的意思,消除想法,就可以減少掩蓋的動作再來我並沒有指名我講的現象是林,我只是心裡想著如何解決性侵陰影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5-01 03:12:00
女版有很多人也遭遇過類似的事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03:14:00
目標族群不是完全不能接受的那些人,目標族群是重視這個議題的人,就是這麼簡單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5-01 03:17:00
藉由說服自己合理化此事 都是因為害怕 但這是感性的要怎麼用邏輯理性來解釋?法律要怎麼寫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03:17:00
有小孩的,被侵犯過的,對這些事恐懼的人,基本上都希望解決和減少性侵的事,我說的就是這些大眾但是原po你,每句的出發點,完全不是出於想減少這類事的心態,而且直接認定林的事直接不用再處理,光是直接認定不需怎樣怎樣的,你的出發點就令我感到納悶
作者: cami33 (cami33)   2017-05-01 03:28:00
大推pubupig 希望能避免更多被侵犯者(不管男女)
作者: sophia810130 (MWW)   2017-05-01 03:28:00
就是因為法辦不了 所以才要修法 不然要再等其他人自殺?一定要受害者自己出來抗議遊行嗎…?我不曉得多少女生可以在被騙的情況下承受輿論壓力與權勢的壓迫 而且這樣的壓力會是一輩子的
作者: hahaharabbit (511犭王米分!!)   2017-05-01 03:36:00
說修法...認真還反串?@@可以搬到中東之類有道德警察的國家喔!XD
作者: vuvu000 (twotwo)   2017-05-01 03:41:00
嗯哼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5-01 03:50:00
一堆人喊打喊殺說要制裁狼師,說16歲女生還是小朋友,結果要修法20歲又說不要了
作者: VenusYAYA (壓壓)   2017-05-01 03:51:00
你又知道父母是不能告?我是覺得他父母很有問題啦說女生婚前不能性行為等等等可能是不想打自己臉吧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05-01 03:54:00
父母不是不告,是沒辦法告吧。要個醫生跟衛福部鬥爭也不想想這無異是以卵擊石何況有關注這幾天討論的人都會知道她的父母是個非常保守的人,會在孩子過世了才出來反擊有部分的可能性是悲痛到不計後果了何況只是發個聲明都能讓衛福部出來做警告這個動作一開始就非常可疑了
作者: Faye88 (地圖)   2017-05-01 04:15:00
老師這種常接觸無知年幼者的職業,本來就應該維持高道德水準,這不需要多作討論無庸置疑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01 05:53:00
把老師一家人全都綁起來燒掉好了= =不然某些人大概會正義感爆棚好幾個月
作者: pornstar (迪克)   2017-05-01 06:14:00
"但他們選擇要這樣的處理 外人根本也不需要再喊燒"她父母處理的方式不就是希望大家喊燒嗎?她父母自知法律層面鬥不過當然選擇用讓大家喊燒的方式你怎麼講得好像"她父母都不計較了,外人湊啥熱鬧?"她父母真的不想計較得話根本不會用聳動的字眼發聲明~
作者: dagon (pp)   2017-05-01 07:04:00
我還蠻好奇,大家知道如果跳過法律直接公審有多大的危險性嗎?真相不應該是一面之詞,即便女方很可憐,網路辦案都不應該了,法律確實只是道德的底限,沒辦法完全符合正義但,正因為道德理解人人不同,每個時代不同也不同
作者: butten986 (白色的惡魔)   2017-05-01 07:09:00
黨國遺毒間接造成的,有膽小鬼就是視而不見
作者: dagon (pp)   2017-05-01 07:09:00
才需要統一出一個最低標準,不然跟讓座文化一樣有些長輩的“道德”跟大衆不一致怎麼辦?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01 07:10:00
推樓上,更何況這個一面之詞是出自一個思考跟言語偏激的女孩子之口,更不用說大部分人憑的只是本被渲染過的小說看了她的臉書,對於自己的情況,她似乎永遠怪別人,怪父母不理解她、說摯友離開她、前任們拋棄她、怪說了她不愛聽的話的網友們。對父母嚷著說他們不了解她,於是父母要她給他們看她正在看的東西,父母看了有所微詞後,她又不滿。講實在話,除非是特別開放的家庭,否則我真不知道哪個思路清楚的人會跟父母一起看"鋼琴教師",對電影有點理解的人都會知道那部電影到底多有爭議......
作者: Asclepius (天...無言)   2017-05-01 07:29:00
就修改法律將16歲改到20歲啊,這樣就可以預防了。不過看前面的推文似乎不想改到20歲,矛盾的人們啊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07:46:00
小說是不是渲染,那些被侵犯過的人都非常清楚,沒有人會無聊到這種地步
作者: Shindo (希路)   2017-05-01 07:46:00
看到原po的id,覺得不意外就是......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01 07:54:00
書裡有很長篇幅在以狼師的視點描寫琪如何在房思琪不知道的情況下意淫她,請問這個部分不是渲染是什麼?難道她事後有讀心術嗎?不然怎知道狼師心裡確切在想啥?還能鉅細靡遺
作者: pubupig (afii)   2017-05-01 08:16:00
我心裡有一個願望,我希望林不要白死,我希望這把火可以全部燃燒起來,我想知道到底誰可以壓過誰
作者: UncleGary (阿甫)   2017-05-01 08:33:00
我只能說樓上大概會很失望 幫QQ
作者: syngejassmin   2017-05-01 09:00:00
冷漠的人
作者: Lebaldshames (ty)   2017-05-01 09:42:00
對反方論述不已邏輯反駁 而是質疑對方身份 這還有什麼好討論的
作者: Birthday5566 (生日5566)   2017-05-01 09:52:00
哇看到沒 直接說ID不意外+冷漠超邏輯
作者: flyhoho (flyhoho)   2017-05-01 10:06:00
說修法的要不要先研讀法律究竟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7-05-01 10:14:00
這篇很中肯我倒覺得該思考的點是,為何故事中女生跟男老師發生性性為後,會覺得很髒很不道德,進而憂慮症,在這過程中父母對她的影響是什麼,讓她覺得自己很髒或安慰他感情就是這樣,妳值得更好的,而這個社會上的氛圍是否才是導至此女的偏激思考模式,所以該做的應該是改變這個社會,以及目前的教育方式。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5-01 10:40:00
小心訟棍釣魚趁這種發死人財,不覺得可悲嗎
作者: Faye88 (地圖)   2017-05-01 11:13:00
補推層級問題,我也是希望藉由這件事反省兩性教育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1:32:00
所以我們要跟女兒說,跟老師、長輩發生戀情、做愛,是很美好的事,不用害怕?反了吧,而是要好好教她怎樣保護自己,別輕易相信任何人。她是不是自願的,這我們誰能知道?無人知道。不能用小說辦案,也別忽視林女接近十年的病史,那些病徵都跟被性侵、性虐者相符,請別輕易就下定論是兩情相悅。當然這事很大可能是沒有法律責任的,如果有,相信父母早就告了,發那聲明引起輿論,也很可能是他們的目的,人們會猜不到嗎?在誤告案剛發生不久之後,大家會不警惕?但還是引起很大聲浪,因為這一切太痛苦、太悲傷了。而被影射的老師,一家子關ig關fb、立刻停止工作、馬上說要出國研習,跟著還拆招牌,這麼反常、不智的舉動,其實很大助長了相信林女一方的氣勢。在這種氛圍下,老師應該要出面澄清的。當然清者自清、何必出來對號入座,可是事態已經極大影響了工作與生活,連師母師妹都波及了,還緘默不語,這樣的應對很不智的。不好意思,有筆誤打錯不是誤告案,是誣告案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5-01 11:50:00
推上面emma大
作者: Gingergirl (Ginger Rogers)   2017-05-01 12:10:00
....把跳樓自殺講的好像打通密告電話這麼雲淡風輕。我反對公審,但你這種認為對方是刻意報復的心態也挺讓人輕看的。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5-01 12:14:00
樓上,就算撇開自殺不談她出的書、他爸媽發的聲明都明顯是在報復啊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2:26:00
請別用一句「懶的說你」迴避,我還是想不通,真的想請教明眼人,老師的反應怎麼是停課、關fb、去中國進修、拆招牌,如果仔細思考這整件事...還不覺至今的發展有問題嘛?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12:26:00
我們覺得有問題啊,但是你很難就他的這種行為來判定甚麼畢竟人家硬說這是生涯規劃,你也拿他沒轍
作者: northcloud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7-05-01 12:35:00
推你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2:42:00
問題這已經差不多賠上自己的工作與名聲,老師是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物了,何況指考剩六十天,突然就拋下學生臨時換老師,這對應試生也很不好。他的應對都讓事件一直延燒下去,再緘默下去,就算自己沒差,師母師妹也會被人指指點點。這事件發展下去只會越來越趁了林女的心意,支持老師應該要趕緊出來澄清。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44:00
支持老師的要出來澄清XDD 這年頭被懷疑的人真可憐還要出來證明自己清白QQ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2:49:00
問題這已經讓老師賠上工作、拆掉招牌,這其實都不是好的選擇,我很擔心他會不會又出昏招,這種情況下,不是站出來澄清是最好的選擇?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7-05-01 12:50:00
被人指控就要出來澄清? 我的媽阿 不是懷疑的人要提出證據而是要被懷疑的人出來說明或證明自己的清白? 這甚麼鬼邏輯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2:52:00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2:54:00
對啊,樓上幾位說的很對!被人懷疑就要鼻子摸著、不發一語的辭工作、拆招牌,這什麼鬼邏輯啊!很讓人替老師不值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5-01 12:55:00
與其叫被懷疑者出來自己澄清不如導正鍵盤柯南們「有罪推定」的心態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3:00:00
老師現在遇到的事很不公平啊,只是被影射,然後一堆鍵盤柯南就跳出來了,竟然還辭工作、拆招牌,天啊,這太沒邏輯了。這事情發展至今,連整個補教界都被抹黑,老師加油啊,要站出來保護自己的聲譽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7-05-01 13:25:00
事件發生至今,完全知道真相的人可能只有一個人或連一個人都沒有,不太理解 m大期望他出來澄清能厘清什麼事,還不是一樣大家各自解讀成自己要到答案。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3:42:00
至少他能說不是他、或者事情根本不是這樣,因為整件事發展成這樣,最大的受害者,看起來就是老師了。身為名師,停課一天會損失多少?更別提聲譽受損與妻女被連坐。
作者: alepp123 (等差級數)   2017-05-01 13:42:00
某m又沒人說老師沒錯問題那是道德(主觀判斷)上,不是法律上?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5-01 13:53:00
幫M大噓。跟譴責梁女還真像。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3:57:00
既然林女身亡、父母不告,無罪推定老師一定沒錯啊,那為什麼還要遮遮掩掩,辭工作收入受損還可能有違約金,拆招牌差不多等於教學多年的聲譽都沒了。這種沒有邏輯、毫無道理的抹黑,老師根本不應該默默吞下。或許念在昔日師徒之情,老師不願意在這種悲傷的時刻,跟林女父母對簿公堂。但春風化雨數十年,就這樣毀於一夕,很不值得啊。到底顧忌什麼?是在慢慢蒐證,準備逆轉?還是有其它房思琪們?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01 14:02:00
法律無法制裁就用道德殺人想當初那串"女生要好好保護自己"的討論串 也是一堆人把男的肉搜出來要求他們給個解釋即使男方當事人經過調查已經被不起訴了 不起訴書也貼貼出來了 還是有人堅持認為不起訴不代表男方就是清白的 男方依舊是有罪的所以出來澄清 也是信這恆信吧
作者: sungtau (松濤)   2017-05-01 14:16:00
還是不太明白,假設老師現在出來說不是他,然後呢?事情有什麼改變嗎?大家就不對他跟他家人指指點點了嗎?在我看來是不會,大家還是會照著自己的想法繼續自以為正義的去評判他們,但事情的真相是什麼呢?還是沒人知道所以其實他現在的做法至少在我看來是十分符合邏輯的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4:35:00
不合邏輯說的是,遇到抹黑,就不聲不響把自己努力這麼多年的事業放棄,而且他原本在該行業有著很大成就,名望與財富都由此而來,更可以說是大多數人達不到的。這真的很合邏輯QQ?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7-05-01 14:45:00
某m真的是不知所云 今天要是狼師這個行為是真的 我相信幾乎所有人都會對他嚴厲批判 現在重點是有一群非當事人 或是與事件無直接關係的人站在提出指控的一方 要被指控方出來解釋 這不是獵巫是什麼?假設這老師真的做了這種壞事 你不也只是能更理直氣壯的罵他?但假設他是無辜的呢?你以為你的隨意指控在事後一句道歉就能抹滅對被指控者的傷害嗎 再次強調這絕非是幫什麼狼師辯駁 單純站在指控與被指控方的角度而言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01 14:47:00
很簡單啊 現在的"證據"只有疑似他有跟林有過性關係但也僅只有"疑似"而已(除非後來又有新證據)假設 只是假設喔 如果他真的沒碰過林 但是有碰過其他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7-05-01 14:49:00
再者 從來都是指控方要去提出證明來達成指控的訴求而不是一直叫被指控的人出來解釋 拜託請以邏輯思考 當第一步的邏輯都已經錯的時候 後面的連續事件思考起來當然都不合邏輯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01 14:50:00
女學生 那他跳出來澄清林跟他無關後有其他女學生跳出指控他後 我猜也沒人會信他真的跟林無關了所以怎麼想當然都是惦惦不出聲比較好而且要講不合邏輯 我覺得整個補教界都沒出來對他落井下石也挺不合邏輯 這可是攻擊對手補習班的大好時機啊怎麼都不出聲 該不會是怕火燒到自己身上?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5:04:00
所以為老師不值啊,以普通人的邏輯,這種抹黑造成的損害,以老師的身價估算,數字應該很驚人,更別說傳道授業這麼多年,累積的名望。這事件已經嚴重影響老師了,竟然還能輕輕放下,這修養很不得了啊。而且整個補教界這樣其實挺合邏輯的,真的不愧是教育者,不會聞風起舞、趁人之危,清流。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5-01 15:14:00
不用反串了啦 妳也不信他沒吃過女學生吧
作者: kevin801117 (竹竿)   2017-05-01 15:16:00
那也只是老師的選擇 他想放棄就放棄你管得著?只是想獵巫你肯定就要失望了沒看到想要的結果就崩潰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7-05-01 15:25:00
看不懂這種反串到底有什麼意義 反而對於想站在林姓作家這一方的人來說 這樣的反串只會引來更大的反彈傳說中的x隊友嗎...
作者: must (UEFAlona)   2017-05-01 15:31:00
我真的支持老師說清楚的。我上面那幾點也是真心的啊,現在最大受害者變成老師了,不是嗎?
作者: jacksleeping (焜)   2017-05-01 16:50:00
非常之錯 他現在是某指控事件中的嫌疑人 但沒有進一步的證據 我們無法進一步懷疑 相對的 調查尚未結束他不能排除嫌疑 所以你定義他為最大受害者根本就是胡扯一通
作者: lword (Ali)   2017-05-01 18:43:00
鄉民本來就好用 看一兩篇講的煞有其事的懶人包就開始獵巫
作者: vcjoy (vcjoy)   2017-05-01 19:07:00
除非父母透漏更多訊息,不然這件事應該就是這樣為止了,怎麼討論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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