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律拿補習班狼師沒辦法,怎麼辦?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25:30
※ 引述《ttwinu (阿雄)》之銘言:
: 這次林奕含面對的,
: 或許就是目前社會的窘境。
: 阿你就滿16歲阿,
: 阿你就是自願上我的床阿,
: 是你自己要愛上我阿,
: 玩一玩有怎樣?又不是結婚談什麼忠誠?
: 法律拿我沒辦法,你拿不出證據就閉嘴!
: 敢影射我?證據呢?誣告!對手污衊!
: 哈,你女生敢講,看大家信誰?
: 在老師我身敗名列前,妳自己會先崩潰!
: 許多狼師可能就抓準這一點大玩特玩,
: 這也是為什麼檯面下還有一大堆狼師,
: 但至今還是沒多少人敢站出來勇敢揭穿。
: "防師騎"以激烈的死諫以後,
: 還是無法撼動這樣的社會黑暗結構。
: 看,這群睏哈星有多爽?
這要看補習班老師是怎麼玩高中學生的
如果是強姦,那其實現有法條就能制裁狼師了
如果是合意性交,那其實也很難說狼師犯了什麼罪
因為女方當下是同意給狼師抽插的
既然兩人都同意都成年,那有什麼好不爽的
女方事後可能認為狼師是愛情騙子
但什麼時候愛情騙子要用法律制裁了
如果大家認為高中女生說願意,並不是她真的願意給對方抽插
那就只能把合法發生性行為的年齡上調到20up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1:26:00
所以我主張把最低年齡上修20阿,有誰附議?
作者: cks332288 (cks五郎)   2017-04-30 21:26:00
30
作者: TsukimiyaAyu (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ㄎ)   2017-04-30 21:27:00
應該是要禁止有權有勢的上無權無勢的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1:27:00
最少40,不能再低了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27:00
我附議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1:28:00
有錢保養沒錢的也要禁止
作者: j9517823 (邊緣人)   2017-04-30 21:28:00
我認為需要考性行為證照 具備專業心理素質才能做愛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29:00
未成年性行為不只容易被騙,而且也有懷孕或墮胎問題
作者: Leo0422 (里歐)   2017-04-30 21:30:00
同意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30:00
應該全面禁止未成年性行為,並搭配嚴刑重罰避免狼師出現!!看來大家都有共識,所以各位版友們可以開始連署修改法案了
作者: cindylin5243 (翔君的肩膀斜斜的~)   2017-04-30 21:33:00
補血 什麼時候愛情騙子能用法律制裁了 這樣BG板不就一堆罪犯 她的遭遇很悲慘,但也沒必要看黑影開槍。某些拿著小說辦案的真是笑死人。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1:33:00
提高菸捐也是共識,可是如果太高反促成私菸猖獗,同理可證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33:00
贊成,國二的時候學校段考要加入性觀念科目連續通過三次才算取得合法性行為資格要不然高中會考也考,保證國中就很多性觀念達人
作者: cindylin5243 (翔君的肩膀斜斜的~)   2017-04-30 21:36:00
這缺少的是情歌教育不是性教育好嗎情感
作者: Lmkcat (相信國手堅持爆肝)   2017-04-30 21:38:00
看書王還沒來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7-04-30 21:39:00
很難啦 情竇初開的少女一旦陷下去 基本上誰都擋不住她吧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41:00
擋不住女學生情感,起碼讓狼師怕觸法比較不敢出手
作者: cindylin5243 (翔君的肩膀斜斜的~)   2017-04-30 21:43:00
法律現在連人的情感都要限制了嗎 真可怕
作者: ssd123698745 (noel)   2017-04-30 21:43:00
以後大家要發生性關係之前證照互相看一下,漂亮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7-04-30 21:44:00
改成結婚修成正果才可以發生好惹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4-30 21:45:00
建議國高中必修認清異性與如何談戀愛相關學程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46:00
要制裁狼師,除了修法之外並沒有強制性手段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7-04-30 21:47:00
這樣修下去遲早有一天會出現30歲的聲稱自己心智只有13歲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48:00
如版友所說被害者黑數很多,總不能每次都靠死諫+網路公審
作者: babyMclaren (test)   2017-04-30 21:51:00
應該是法律執行問題?要讓受害者站出來如果分手就算誘姦也太恐怖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30 21:54:00
呼籲禁止師生戀沒什麼問題喇,只是沒人想討論構成要件,滿滿的檢討什麼香蕉拔辣社會枷鎖教育讓小女生自欺被侵犯是愛的表現
作者: kidd0 (單純過生活)   2017-04-30 21:55:00
怕犯右肩還不簡單,未成年人都不要碰就沒事了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7-04-30 21:55:00
大家為什麼會期待法律可以制裁當下合意的性行為?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1:55:00
喔 所以一個中年有老婆小孩的男人 有幹不完的處女學生妹好棒棒 反正不犯法嘛?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1:57:00
有老婆的話老師和學生都犯法喔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7-04-30 21:57:00
kidd這次雙方都在合法年齡
作者: Assyla (我只是居家了一點)   2017-04-30 21:58:00
立法禁止婚前性行為,或是劈腿刑責化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1:58:00
所以要上修年齡啊這樣就可以制裁狼師了不是嗎
作者: abcde78555 (柯比布萊恩特)   2017-04-30 22:01:00
可是有一群人喜歡倡導身體自主權,甚至自由權,提高限制是不可以的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4-30 22:02:00
把自己給了對方 結果對方一點都不在意 整個精神世界就崩壞了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04:00
給?怎麼會用這麼父權的動詞
作者: InHanchiao2 (InHanchiao2)   2017-04-30 22:04:00
有看書的應該就知道林這個個案不是單純遇到愛情騙子喔…第一次她是被硬上的(如果書中所述是真實的話)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06:00
硬上那就是強姦,現行法律已經能制裁了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2:06:00
樓上是說第60、61頁的敘述嗎?關鍵部分她跳過忽略了,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07:00
女生被強暴後不敢面對性侵這件事,於是跟老師交往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30 22:07:00
被硬上就權勢性交兼(如果未來有這條)違反師生戀幹嘛一直無限輪迴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08:00
會發生這樣的悲劇還不就是台灣大多認為性犯罪不名譽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2:08:00
我實在看不太出來到底事發經過是如何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4-30 22:08:00
年齡可以修 不過靠溫室呵護玫瑰 更可能養出茁壯不了的花蕊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13:00
那退一萬步 假裝狼師沒有家室好了 一個中年男人有幹不完的處女學生妹 完全合法喔 好棒棒 這樣如何?都不覺得哪裡怪怪的?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14:00
問題是也真的蠻多案例是女生同意獻身但之後反悔的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14:00
為何會想一直上床洗刷恐懼? 我很討厭香菜 不可能一直故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15:00
所以原Po建議上修到20阿 樓上有在思考嗎?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7-04-30 22:15:00
推邏輯清楚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15:00
意吃香菜來洗刷對於香菜的厭惡耶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15:00
因為學校教育就是"性"很罪惡,有些女生認為一直上床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2:16:00
改100啦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16:00
如果學生妹都是自願獻身的,那要不爽什麼
作者: husky5566 (哈士奇五六)   2017-04-30 22:16:00
那這樣結婚年齡也要修20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16:00
我比較建議女性團體可以協商一個 性自主權又可以防治狼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16:00
就可以洗刷從小被灌輸的那一套了,因為無法接受自己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30 22:16:00
怎麼又有人在跳針了?啊就要求禁止師生戀啊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17:00
師的年齡 撮合一下共識好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17:00
高中女生自己同意獻身,其他人是要不爽什麼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17:00
恩這是非常病態的心態,但就是有女生會這樣讓自己好過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17:00
如果學生妹自動獻身的話不爽甚麼+1唉呦 還知道人家家有家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17:00
一般普通男子一輩子可以跟幾個女學生發生關係? 完全合法 反正騙身體又不犯法嘛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04-30 22:17:00
乾脆搞個性交駕照好了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18:00
被強暴不敢面對性所以用愛情想洗刷羞恥感,等於獻身??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18:00
國家沒辦法保護傻子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7-04-30 22:18:00
香菜說不能理解,討厭的東西就是討厭,不會多接觸就喜歡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18:00
不喜歡性也要被社會指責 喜歡性也要被社會指責
作者: schooldance (D.A.K.)   2017-04-30 22:18:00
像考汽車駕照一樣,要有筆試跟路考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19:00
上修到20就連師生戀一起禁止了 懂不? 還是要上修大學畢?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19:00
也不是喜歡,就是想藉由上床洗掉當初被強暴的夢靨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19:00
有被強暴嗎? 明明就不是強暴阿 事後反會有屁用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19:00
上修20歲以上,禁止師生戀,如何?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19:00
修一修很快修成伊斯蘭律法國家了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20:00
禁止師生戀這太主觀意識了 有沒有戀誰知道 親密動作?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20:00
不然25歲?說個你們認為不是小孩子的數字啊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1:00
一堆這麼肯定不是強暴說是自願的是怎樣...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21:00
禁止師生性行為,如何?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21:00
有無性行為就是一個明確認定了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21:00
同意獻身?噁心死了 就是這樣不健全的關係毀了她的一生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2:00
整個悲劇就是台灣社會對性的汙名化和羞恥感造成的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22:00
而且無法可管 無藥可救她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4-30 22:23:00
如果是「被強暴」就跟「誘姦」沒關係而且要法辦..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3:00
明明是傷害,為什麼被砍一刀和被插入性侵,評價差很多
作者: lodestar   2017-04-30 22:23:00
願意? 模糊空間太大了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23:00
沒錯 騙砲合法啊 滿16了啊 被騙砲自己笨嘛?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4:00
被砍一刀會被貼上那個人很髒不純潔的標籤嗎?被砍一刀你會說他是被騙的嗎?結果這起先強暴後愛情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25:00
不講了 對啊 完全合法嘛 太賭爛...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25:00
被強暴>法律問題 合意性交 被騙感情>社會不公平的眼光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25:00
奇怪 他本人都說小說主角不是他本人了 怎麼大家都知道是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5:00
就一堆人在腦補女生是被騙上床的,這就是性犯罪的悲哀
作者: birdruei   2017-04-30 22:25:00
同意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26:00
給女她的壓力把他逼成精神病自殺的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6:00
女方是有說自己是自願上床喔?一堆人急著貼標籤民眾太單純了,風向隨便帶就可以把罪全推給女方了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27:00
女方有說自己是被強暴嗎?民眾想法太單純了 都是補習班老師的錯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7:00
女方也沒說自願上床啊?她父母說小說那本就是她不是嗎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7-04-30 22:27:00
最少60,不能再低了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27:00
女生為何不能想跟誰上床就跟誰上床 需要一堆道德魔人跟父權遺毒指指點點 逼人去死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28:00
中立的說法要說 雖不知道女方當下是否為合意,但就結果論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8:00
她父母還是本人有說她是自願上床嗎?為啥一堆人說自願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28:00
這就怪了 死前不追究 死後告訴全台灣人 女兒被強暴??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2:28:00
女方非自願的話就是強姦啊,現有法律就能制裁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29:00
怎麼會有人知道她是被強暴然後讓自己好過跟強暴犯交往??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29:00
訂個20歲,這樣不管是不是自願,都可以制裁狼師啊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29:00
想上床就上床阿 但後果要自己承擔 一堆人拿女生年紀小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29:00
我記得我之前在本版,有女生說不想跟男友上床,被罵翻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29:00
所以探討自願不自願 是不是被強迫都是兩邊各自腦補而已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7-04-30 22:29:00
這邊跳針跳完了沒?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4-30 22:29:00
不然改成未婚不得進行性行為好了 這樣如何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7-04-30 22:29:00
小說心得吧ˊ_>ˋ..順帶一提聲明提到的是誘姦..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30:00
太多把小說當現實的人了吧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30:00
當年如果是20歲,爸媽剛好就可以吉吉吉
作者: lion410202 (滾來滾去的阿獅)   2017-04-30 22:30:00
連小說都沒有的自願獻身,為啥一堆人可以這麼肯定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0:00
對阿 要不要改成婚前性行為都是重罪比較快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0:00
誘 在這邊差不多是騙的意思吧?女生想上床 被各種批評不檢點 賤人 也會讓女生自殺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4-30 22:31:00
乾脆訂50歲 那個不爽都能報復 好不好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31:00
lion 反過來說妳也沒有辦法肯定是被強迫的 就是這樣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2:00
外在的異樣眼光實在太沉重了
作者: dollysheep24 (妃妃)   2017-04-30 22:32:00
我是覺得老師應該被公佈,不過我也覺得就只是老師欺騙學生發展關係之後才發現不是唯一而已,啊16歲真的不犯法的話,那那是就趕快出來承認啊~反正你都說不犯法了有什麼好不敢承認的?不犯法嘛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3:00
馬XX藝人不也很衰小 女生不爽就誣告性侵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33:00
小說有沒有強暴或是自願獻身都不重要 那就是小說現在就是沒證據 當然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4-30 22:33:00
不犯法就日子照過阿 出來幹嘛? 你怎不叫父母提告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4:00
所以是小說 不是筆錄之類的嗎?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34:00
完全沒有任何強暴的證據 就說肯定有強暴 真的是醉了.
作者: raysun011081 (sanfrain011081)   2017-04-30 22:34:00
想法同13 dolly在幹嘛XDD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4:00
公佈老師要幹嘛XD16歲年紀夠大 講難聽點 玩不起就不要玩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4-30 22:34:00
我說你強奸母狗 你就要出來澄清說自己沒強奸母狗嗎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5:00
XD出來才好笑 出來要幹嘛? 蝦?到底找老師出來要幹嘛?
作者: Armour13 (鎧甲)   2017-04-30 22:35:00
你覺得我強奸母狗,就到動保協會告我,別只在網路想搧動鄉民公審
作者: ealleneee91 (伊)   2017-04-30 22:35:00
老婆有通奸罪阿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5:00
樓上包龍星
作者: Solitary (十年磨一劍)   2017-04-30 22:36:00
各位PTT鍵盤檢察官假日真是辛苦了 起訴書都賣到缺貨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36:00
回dog 現在就是0證據 只有一本小說被當成聖經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6:00
畢竟跟有家室的人上床了嘛 這點怎麼沒人追究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7:00
人家喜歡一個風趣幽默經濟優渥事業成功德高望重的男人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7:00
然後一堆人還要人家去看書更好笑XD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2:38:00
謝謝fly 不過聖經更糟糕 因為根本不是本人寫的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38:00
連林的父母都不敢肯定是強暴了 一堆人言之鑿鑿 實在是有夠...唉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39:00
對阿==連本人都說 小說不是寫他本人 就一堆人說他被強暴
作者: riosfan (就這樣吧)   2017-04-30 22:39:00
剛剛看通靈少女,主角也是16歲,第一次初吻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2:40:00
r大,追究“跟有家室的人上床”這部分,現在是禁語,只要講出來就是幫加害者護航、故意抹黑被害者的工讀生,她的不幸你也推了一把......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40:00
連小說都知道要把年齡降到13歲 比較有故事張力嘛我推了甚麼 我是問大家 為什麼都只看單方面 不從其他角度看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2:42:00
不是,我只是在告訴你有人會這樣說。#1P1Roc0e (WomenTalk)你看一下這篇,討論的點跟你想講的一樣,結果一樓就開噓了(攤手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44:00
喔喔 我懂了 SORRY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4-30 22:45:00
現在變成小說說強暴就是強暴 老師不出來就是心虛有鬼刑事是無罪推定 鄉民是房事有罪推定 科科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46:00
我只是覺得 馬XX藝人事件 梁小模事件 一直發生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46:00
太賭爛 完全合法就是我肚爛的點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2:47:00
對不起 明明說不戰又來的我 嗚嗚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2:48:00
現在的風氣就是 “不跟著罵某老師就代表你也推了一把” (攤手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2:48:00
我建議大家可以看看呂秋遠律師的文章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49:00
因為現在只想抓戰犯 真相什麼的先擺一邊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4-30 22:49:00
推推,贊成以情治國,有罪推定不支持的人就是陳興網軍團隊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7-04-30 22:51:00
滿 16 沒滿 18,一樣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2:51:00
在這支持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的 就會被當工讀生或是會被詛咒女兒喔跟著罵就對了~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52:00
第一天新聞出來 立刻被洗版 還一直被嗆要去看小說再來留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7-04-30 22:52:00
沒有刑法責任,不代表沒有其他法律責任。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4-30 22:53:00
證據拿出來再說法律啦幹
作者: moshenisshit (嘻嘻)   2017-04-30 22:54:00
那既然有法律,大家在憤怒法律無法制裁?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56:00
F大我看完#1P1Roc0e這篇了,跟我想的一樣 現在是死者為大
作者: yuponkimo (沈俠)   2017-04-30 22:57:00
其實吃未成年還說有一點問題啦,只是合意的話感覺沒那麼嚴重了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2:57:00
的社會阿 沒有人想討論他到底知不知道對方有家室y不是一堆人都看完小說嗎 完全沒有人要回應是不是小三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00:00
想討論的人都被壓下去了吧XD 只要一講就會被說“抹黑被害者”、“幫加害者護航”什麼的,根本無法理性溝通。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00:00
支持除了到達性自主年齡外 還要考心理素質及性行為證照 才能發生性行為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30 23:03:00
私刑
作者: aiguo (金門小刀)   2017-04-30 23:03:00
合法,但沒有職業道德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4-30 23:04:00
推F大 要認真討論就被打成護航老師、補習班工讀生 偏激點的還詛咒你女兒 誰還會想討論 乾脆就讓那群人自己去罵吧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05:00
我就是想看一下 萬一被證實是小三 社會輿論怎麼變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06:00
對 騙砲合法 就是我賭爛的點 懂?不是強暴 所以完全合法 就是我賭爛的地方 懂?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07:00
目前沒有證據他是被騙的好嗎==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08:00
被騙活該嘛 當下願意事後反悔嘛 騙身體不犯法嘛 玩弄感情不犯法啊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4-30 23:08:00
出現啦!以情治國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08:00
1.沒有證據她被騙2.還真的不犯法耶如果你今天有兒子 你兒子跟女友發生關係 女友隔幾天回家
作者: lodestar   2017-04-30 23:09:00
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線 還很多無法可管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09:00
想想 啊我後悔了 然後告性侵 該當何解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10:00
完全腦補沒錯啦 只是白眼都翻到屁眼去了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7-04-30 23:12:00
恭喜你,版規14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12:00
遇到這種“我就是肚爛”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溝通...問題是要怎麼認定是不是“騙砲”@@?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12:00
樓上 這樣會被判誣告 所以這就是我賭爛的點啊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12:00
支持用法律制裁愛情騙子~不管是男女 只有有任何付出(ex. 金錢或身體 ) 最後沒得到永遠的愛情 就該受到法律判刑 你們說 好不好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12:00
某人只是來宣洩原始情感 把女版當成情緒垃圾桶 不用鳥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13:00
被判誣告你在肚爛什麼?拿最近馬XX事件來說,男方很明顯才是被害那方啊。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13:00
支持工具人提告女方喇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30 23:14:00
私刑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14:00
馬XX很衰小 人生被毀一大半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14:00
連蒐集證據都沒有,聲稱別人是騙子很難有說服力
作者: mike200127 (mikeoo)   2017-04-30 23:14:00
乾脆每個交往到最後分手的都來告對方玩弄感情好了XD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15:00
只要交往沒娶對方 都該被判刑 這樣比較統一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15:00
很難戰欸 沒有完整論述 推文又超級短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15:00
等一下樓上全部推文的女兒都會被詛咒 小心一點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16:00
他真的超倒楣,因為那件事,戲約都沒了。好不容易法院和檢察官還他個清白,結果有人說女方誣告被起訴很肚爛@@
作者: lodestar   2017-04-30 23:17:00
談道德良知 為何要上綱到什麼隨意改法律? 人已離世 只剩她的文字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17:00
我猜你應該聽不懂我在說什麼....不說了道德淪喪 無法可罰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19:00
道德淪喪???所以我說 到底是不是小三啊!!!如果自願當小三要怎麼評論呢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19:00
我聽得懂啊 你講的不就那幾個詞 賭爛 騙砲 處女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20:00
法律本來就不等同於道德啊而且道德很多時候比法律還殘忍
作者: yzvr (yzvr )   2017-04-30 23:20:00
修,都修,師生戀有罪!甲甲戀也有罪!反動社會的一切都有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21:00
拿石頭砸死非處女、燒死女巫也是道德
作者: yzvr (yzvr )   2017-04-30 23:21:00
!要不要干脆退回封建社會?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21:00
只能說 道德良知是個每個時代都在改變的東西
作者: rtyudj (blackbox)   2017-04-30 23:21:00
誘姦騙姦要實施法律制裁真的太難。騙色男蟲也是告不了,唉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22:00
更何況 林的自殺 跟補習班老師 不一定有絕對關係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22:00
什麼中年男人吃一堆處女很賭爛 那我問你 好萊塢明星一生發生關係的女人應該大於這裡全部推文者 你要不要賭爛一下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22:00
你除了怒噓跟很肚爛之外,沒有其他論述耶。像這篇的本文基本有提到“提高法定合意性交年齡”,但你是完全沒有建設性的意見...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23:00
真的!李奧納多跟一堆小模在一起 大家還不是羨慕得要死
作者: lodestar   2017-04-30 23:24:00
我不認為那種事算道德 也許定義不同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25:00
中年男子一定有錯嗎 年輕少女一定無辜嘛?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25:00
一個人的生命不是他人可以負責的 只有自己能負責怪在劈腿的人身上於事無補 因為這世界沒辦法阻止人性 林的死要補習班老師出來負責也太莫名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25:00
???好萊塢男星是騙砲喔??他那麼帥會需要騙嗎?何況男星是用職務之便騙學生妹嗎??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26:00
還想挖老師出來咧==怕怕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26:00
男星可以用名氣去“右肩”啊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26:00
對了 某個吃粉絲吃到人家自殺的男星我也唾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26:00
你覺得好萊塢明星就沒有始亂終棄的愛情騙子嗎?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27:00
照你的說法 交往了之後被分手 就是騙砲誒......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27:00
你可以去看看呂律師之前寫的,他說感情詐欺不是詐欺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27:00
男星還真的比較好騙咧XDS大 你有看小說嗎 到底他當初知不知道人家有家室拉
作者: fast1121   2017-04-30 23:28:00
原來騙不騙是看長相啊…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28:00
男星騙砲我也唾棄啊 我沒有不唾棄啊?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29:00
spadej69171: ???好萊塢男星是騙砲喔??他那麼帥會需要騙嗎?→ 的確是看長相的wwwwwwwww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29:00
買不到啊啊啊啊啊啊 沒貨辣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29:00
請問騙砲的定義是...?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0:00
??????很難戰欸 男星那種 女粉絲就會想跟他睡覺啊?
作者: blueminion (薛定諤的貓)   2017-04-30 23:30:00
有些網路上的剝皮妹搞不好也會說對方是自願給她錢的,雖然理由(家人開刀之類)是假的,但給錢的當下是你情我願,雖然她沒有做到自己承諾的事(結婚之類),但感情本來就會生變,難道以上這種言論也能被接受嗎!?確實目前 師生戀/師生誘姦 只要符合一定的年齡就沒犯法,但那不代表沒有道德問題,更不代表法律沒有應該修改的地方。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1:00
美國這種律師國家都沒看好萊塢那些被告誘姦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1:00
老是覺得話都講不清楚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7-04-30 23:31:00
請問某j,滿16未滿18性交到底違反哪條法律?法律責任是什麼?舉個法條出來看看好嗎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31:00
蛤?為什麼女粉絲想跟男星睡就是理所當然,女學生想跟男老師睡就一定是被騙= =?我越來越覺得s是反串了......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4-30 23:32:00
所以騙砲的定義是啥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2:00
法律沒辦法修改的,當年教育部禁師生戀也是被罵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2:00
總之 法律是道德最低界線 合法的事 道德上也會有瑕疵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33:00
一定也有女學生想跟男老師睡 這很合理阿 女學生也是人有性慾很正常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4:00
我反串喔QQ神邏輯欸QQ所以你覺得女主角勾引老師上床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34:00
法律是道德最底線這種話 真的是騙騙小朋友而已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35:00
我沒有如此主張 但我也不排除這種可能 所以對於這種毫無證據的他人私事 我選擇不評論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35:00
最想知道到底是不是小三 記者這麼愛寫 怎麼不查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5:00
沒有人可以肯定林姓作家的狀況,所以無法依照那個案例去立法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35:00
我完全沒說是女主角勾引男老師啊,你怎麼跳到這結論的?倒是你一直認為男星很帥,所以女粉絲們會自願跟男星睡,男星長得帥就不是騙砲,對於“騙砲”完全沒有合理公正的標準啊。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6:00
總之各種情況不太一樣 用別種案例來比喻 我是覺得不太妥當辣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4-30 23:36:00
所以女生想要跟別人上床 必須要經過多少法律跟長老同意還要有多少公證人之下才能進行呢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36:00
中年大叔->騙砲 中年明星->浪漫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7:00
你寄望國家來處理這種事,就勢必給他們更大的權力而且還會有侵害人民的疑慮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37:00
現在變成 只要案件發生 在"性"種議題上 一堆人都會認為女生是弱者 是受害者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7:00
好難戰 算了 好啦 女學生自己願意被插入嘛 合法啊 你情我願的 不要反悔嘛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38:00
我從沒有用這個案例來比喻 我只是用這個案例來反駁你"中年男子吃一堆處女真是可惡"的荒謬論點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8:00
更何況這個又不是刑事案件像鄭捷那種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38:00
S大 沒有人這麼肯定地說阿 大家只是依照你的說法來回而已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8:00
我沒講男星是浪漫....我是指 情況不太一樣吧?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39:00
為什麼吃處女很可惡?不就是處女情結作祟嗎
作者: spadej69171 (翠果)   2017-04-30 23:39:00
原來我有處女情節(大笑)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40:00
不然你幹嘛特別提處女?我不懂如果是強姦,那就提刑法;如果是誘姦,那就談道德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40:00
到底為什麼男星跟女粉絲上床的情況就不一樣?女粉絲崇拜偶像 跟 女學生崇拜老師,兩者的心情算是差不多吧。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3:41:00
男生如果被女生騙錢可以先看是否為詐欺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41:00
而且男明星跟粉絲的權力差距還更大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42:00
spadej69171: 那退一萬步 假裝狼師沒有家室好了 一個中年男人有幹不完的處女學生妹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3:42:00
那只能多教育男生不要隨便給別人錢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30 23:42:00
之前好像有人說 沒犯法 但觀感不佳這樣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42:00
處女的性比較高尚,不就處女情節嗎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3:43:00
這就像 很多男生花錢養女朋友,但分手後男生後悔想要女生把之前用的都還回來,女生不肯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30 23:44:00
處女的性高不高尚我是不知道啦 但聽過一些人不管男女 對第一次的印象都會印象深刻
作者: heatthree (熱火三)   2017-04-30 23:45:00
這種事是要怎麼用法律制裁,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30 23:45:00
所以那個身分也是師長對學生嗎?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45:00
當然 在這種狀況下男生可能會上網抱怨 跟朋友幹譙 但如果你指名道姓公諸於世 就要承受妨礙名譽 公然侮辱等罪名的風險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4-30 23:46:00
其實男人或多或少都有點處女情節,我也承認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47:00
一個毫無干係的人 證據都不明郎 就在網路上隨風起舞實在不是很明智
作者: Kingisland (è“‹å ¡)   2017-04-30 23:48:00
怎麼有個人一直崩潰勒==要反擊別人言論可以有點邏輯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7-04-30 23:50:00
我是覺得重點在這本書也許真的能夠幫助 減少下一個房思琪出現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51:00
如果今天在男女版 一個網友發文罵他男友騙砲 我可能會跟著罵一聲渣男 但今天已經扯到一個現實中的人 帶入太多情緒就顯得很危險
作者: oooooooo8 (歐巴哥)   2017-04-30 23:51:00
來連署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4-30 23:55:00
男女板之前也有文章變得很危險,不知道G大記不記得清大的安久事件?
作者: dodof (兜范)   2017-04-30 23:57:00
被誘姦後要面對來自家人同儕還有自己的精神壓力 可能是一般人無法想像的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57:00
個人資訊越多的 我就越謹慎 如果只是幾個字母代號那種我就當成看小說 對小說人物評論這樣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4-30 23:57:00
安久事件鬧的超大 嚇死人囉
作者: Gosssiping (摳吸品)   2017-04-30 23:58:00
我在學校還看過事件男主角XDD
作者: flyhattmann (茶哉)   2017-05-01 00:02:00
安久是葉哥之亂那個嗎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5-01 00:04:00
沒錯,安久就是ya哥之亂。那個事件到後來也失控,男主角後來是不是被搞到休學?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5-01 00:04:00
我認識女主角QQ
作者: ForgerEames (造.夢)   2017-05-01 00:06:00
g大你好。我覺得那個事件比現在房思琪的更真實,因為ptt上不少人像g大一樣認識男女主角QQ
作者: blueminion (薛定諤的貓)   2017-05-01 00:07:00
被剝皮妹詐騙的人,在匯款的當下應該都是自願不是被強迫的啦,不過這種詐騙行為還是違法啊。正常男女分手的部分我贊同你說的現象是一種問題,那部份的法律感覺有可以修改的地方,就像我也覺得師生戀/師生誘姦 應該要有一些法律規範。
作者: gn00399745 (Michael)   2017-05-01 00:09:00
其實女主角外型不太亮眼...但在清大還可以那麼夯...可能她很會撒嬌吧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7-05-01 00:11:00
你有個動詞太直接粗俗了 感覺可能會引起部份鄉民不悅進桶捏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5-01 00:12:00
樓上ID好短喔!!
作者: hicjgogogo (CJ)   2017-05-01 00:27:00
其實就剛好遇到那個1%想不開的人
作者: canis831025 (熾鸑)   2017-05-01 00:34:00
事實上就是無法制裁而且林小姐還成了第三者,破壞他人家庭正確來說兩者比較像通姦而不是誘姦…不過講出這些事實時卻被一堆人罵也是頗無言雖然看似可憐但每人標準不同,好像也不能說什麼
作者: cashko   2017-05-01 00:37:00
lion說的情況的確在實例中是有的,一種自暴自棄的表現
作者: a9601268787 (SoHentai)   2017-05-01 00:37:00
調20有用?重要的是教育好嗎. 調成30都有人會被騙
作者: vuvu000 (twotwo)   2017-05-01 00:41:00
你怎麼知道她願意 她只是不知道怎麼拒絕她崇拜的長輩
作者: flyingfei77 (妖尼姑妖尼姑)   2017-05-01 00:42:00
樓上通天眼
作者: dogbydog (神秘兮兮神經病)   2017-05-01 00:43:00
通靈少女才剛下戲就來推文惹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7-05-01 00:44:00
但是你如何判斷是不是合意性交? 沒反抗就是? 沒異狀就是?
作者: fcz973 (名蒸蛋柯南)   2017-05-01 00:46:00
幾年前的事證據在哪裡
作者: solu731 (^q^)   2017-05-01 00:51:00
法律無法制裁可是道德上真的不行...QQ
作者: LucAngel (清澈深遠的藍空)   2017-05-01 00:52:00
直接立法不得婚前性行為如何,這樣就解決這個問題了老師如果娶了學生,相信大家也不會反對他們發生關吧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7-05-01 00:54:00
樓上,就算是婚後也有強暴的案例不是每段婚姻都會從頭到尾保持相愛的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00:55:00
越講越離譜了,所以我就說台灣人多少都有封建傾向只要一個大一點的案子出來就開始喊打喊殺
作者: sc113943 (鯊魚吃糖)   2017-05-01 00:56:00
坦白說是不是合意性交根本沒辦法準確判斷但現行的處理方式真的很粗糙..
作者: DarkHolbach (宇智boyo)   2017-05-01 00:56:00
問題是那種傳統的道德比法律還更殘忍
作者: MermaidFA (Crystal)   2017-05-01 00:59:00
已婚渣男狼師主動對未成年學生出手 然後學生還會被告妨礙家庭通奸 真的是超棒的狼師天堂
作者: BreezeMaple (BREEZE)   2017-05-01 01:05:00
要立法的 先想清楚怎麼分辨被騙或是自願的客觀標準吧
作者: lodestar   2017-05-01 01:08:00
道德定義不同 改用良知吧
作者: redpapa (胖胖怪)   2017-05-01 01:08:00
如果知道對方有家有家室 就是通姦啊 不然咧未成年就ㄧ定無辜嗎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7-05-01 01:35:00
不就是因為有人說女的不是自願又沒證據於是才發明半強迫這個詞好讓他可以誣陷別人
作者: iiibbbmmm (ibm)   2017-05-01 01:49:00
他如果只是戴個墨鏡口罩出來開記者會.鄉民會說他自願的.何況對方背景那麼硬...所以他只能自殺
作者: woerns (kuwatro)   2017-05-01 01:53:00
還可以修禁止師生戀喔,那帥氣8+9,富二代小開,籃球校隊…女朋友也是一個接一個,應該也要修法限制一下 -__-+
作者: blueminion (薛定諤的貓)   2017-05-01 01:55:00
我不覺得貞操跟性別是問題,但是今天的情況可能是一個才剛達目前的法定年紀且還沒準備好的人,被一個有豐富社會經驗且職業上被要求要有較高的道德觀的人,以言語哄騙而發生性行為,後來發現受騙,走不出心中的陰影而自殺。而且他們確實是有點類似上下級的關係。從小到大,我們都被交代過要聽老師的話,要尊重老師...之類的,而非老師可能會騙人,要提防老師。當我們從小接收到的是聽話及信任類似這樣的訊息時,是否更容易受騙上當。而在那個職位上的人,是否也該有更高的道德標準?
作者: emma369 (別亂丟水球)   2017-05-01 01:56:00
老闆跟秘書也要限制一下,典型的上下權力不對等
作者: woerns (kuwatro)   2017-05-01 01:57:00
其實重點是社會風氣與家庭教育的問題,把貞操第一次看得太重太重啥都要限制,台灣應該很快就人都死光光亡國了 xD還有林女寫書時已經重憂鬱症,基本上已經處於想像力創造力max狀態,所以書中相較事實有多少是加油舔醋捏造的根本不知道,書中寫著第一次說是被強迫,不代表事實是這樣,有機會是自己妄想,因為重憂的症狀就是什麼都會往無限黑暗去想像去相信
作者: kaltu (ka)   2017-05-01 03:15:00
以前是門當戶對才可以結婚,現在修法門當戶對才可以抽插。然後自由戀愛運動未來又會出現,自由抽插?
作者: blueminion (薛定諤的貓)   2017-05-01 04:02:00
損失部分我覺得是精神傷害(這方面的嚴重性要看個人),當然每一個遇到愛情騙子的人都有被精神傷害,但會舉例 師生戀/師生誘姦 是因為裡面的加害者是處於一種更容易得到受害者信任及崇拜的位子上。但是就像是你同意這樣的老師在道德上有缺失一樣,確實如果雙方都很明確的合意性交,在法律上可能就不會違法,但我還是認為那只表示法條上應檢討是否有改善空間。(不過在林小姐的事件裡,我不覺得是合意,我偏向認為是誘騙,在女方沒有明確表達“不”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不夠這只是我的個人想法及猜測)
作者: crazyhoho (畢業以後要賺錢錢了)   2017-05-01 05:21:00
提高到20歲阿 我沒差
作者: cya0731   2017-05-01 06:34:00
你知道斯德哥爾摩症候群嗎
作者: qqisme0 (肥宅肥宅d'_'b)   2017-05-01 06:49:00
同意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01 09:04:00
建議修法只能跟同年或同班同學交往以免出現誘間的狀況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7-05-01 09:05:00
重點是師生關係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01 09:09:00
另外,長的帥的校隊球員,資優生,富二代,列入戀愛輔導列管對象,以免為來利用光環右肩同學
作者: junior8858 (妹雄)   2017-05-01 09:23:00
...
作者: Iamtheking (努力活著)   2017-05-01 09:28:00
以後有執照才能愛愛 舊這麼決定了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7-05-01 09:41:00
教育很重要吧 要跟孩子說被侵犯不是你的錯 尊重自己與別人的身體 情感
作者: Freeven (夏舞楓)   2017-05-01 09:57:00
邏輯清楚,就事論事給推
作者: banana (我是太陽花)   2017-05-01 10:18:00
你知道什麼是誘姦嗎 的確跟強暴不同 但你有查過什麼是誘姦以及受害者為何會有心理創傷嗎
作者: linkmusic (linkmusic)   2017-05-01 10:36:00
goo.gl/Jcb6oQhttps://goo.gl/Jcb6oQ簡單的說就是騙炮啊
作者: vini770803   2017-05-01 11:32:00
這樣講她根本就被老男人狼師騙 而走不出來 身心理根本沒符合當時年齡的成熟 還愛上不該愛的人
作者: cya0731   2017-05-01 12:33:00
你明明不知道事情真相為什麼要發一篇文帶網路風向阿整篇可能、如果的,也不去看書動動腦想一想。你如果不是當事人你很難將心比心去理解。
作者: dluog (gleen)   2017-05-01 17:14:00
按你的邏輯 男性被女性以愛情婚姻之名騙錢有甚麼好不爽的?大家都成年人了 又不是腦子沒長齊 自己心甘情願掏腰包的有種就去法院告搶劫啊 看會不會成立囉(兩手一攤)在按現況而言 因為誘姦無罪刑所以沒甚麼好告的作者寫了本書 讓大家自己審閱判斷一下 有甚麼問題嗎?有人稱騙錢的母豬 我們稱騙感情的誘姦 不行嗎?你都成年了 腦子還不會動一動 這樣不行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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