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灑花] 利用年齡世故優勢誘姦少女很可惡

作者: lychnis (伊莉絲)   2017-04-30 21:15:25
光以年齡這個差別來看,
男生和女生的年紀如果差30歲,
36 vs 6 :孌童
31 vs 11 :孌童
46 vs 16 :誘騙 ~ 正常
51 vs 21 :誘騙 ~ 正常
55 vs 25 :正常
這個範圍又要考慮一下年紀小的身心狀態
如果從小就出社會的可能10幾歲就比較成熟
但是台灣的16歲大部分根本都還是小孩子吧~
除了念書考試之外,社會經驗少,戀愛對象多是同學或是零
更何況如果是身家背景良好,出入有人接送的乖乖牌..
世故等級根本就是零
偶像還是崇拜還是戀愛傻傻分不清楚
利用師生的位份優勢把到吃完然後甩掉,這不是誘騙嗎..
而且一般的16歲青少年的父母親大概也都40、50歲,
除非是戀父戀母,
不然單純因為男女之間的喜歡而和年紀差那麼多的談戀愛,有可能嗎..
女主角如果真的是戀父,那結婚對象年紀怎麼沒差那麼多呢..
而且痛苦這麼多年也不是假的啊..
如果年紀世故都不是考慮的重點,
為什麼要嚴格規範校園性平的規定呢
學校裡面的老師只要不太醜太怪太老太兇,都很受歡迎!!
師生戀也是你情我願的啊!!
※ 引述《trickart (我小魔啦)》之銘言:
: 對
: 我就是在說之前有一個爺孫戀的
: 利用少女對她這年齡所擁有的經驗事故
: 可能還有一些歷練出來的才能之崇拜心情
: 搞到少女連自己父親都六親不認的
: 之前國外有類似新聞
: 這樣是不是很可惡???
: 等等...
: 你說不會??
: 所以重點不是年紀差距???
: 搞得我好混亂啊
: 那這幾天灑花們到底在悲憤什麼啦XDDDDDDD
作者: willy61615 (AEGON)   2017-04-30 21:19:00
其實我覺得是沒什麼人鳥老師吧
作者: fragmentwing (片翼碎夢)   2017-04-30 21:20:00
學校裡的老師沒有被鄙視就很好了
作者: adamyang2000 (adamyang2000)   2017-04-30 23:16:00
有個性,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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