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practise (愛上黃柿子)》之銘言:
: : 噓 kevin801117: 同性戀又不正常拉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2/29 1
5:
: : → Grrr: 還在同性戀不正常也是醉了。倒是人可以選擇不要歧視不要偽善 12/29 1
5:
: 同性戀不正常 這不是歧視 而是事實
: 就像西方人身高比東方人高 這是事實 而不叫歧視
: 如果同性戀不願意承認他們不正常(事實)
: 恐怕同性戀所謂的「性平教育」 也會是教育下一代「同性戀是正常的」
: 恐怕同性戀領養小孩 也會教育被領養的小孩「同性戀是正常的」
已經做好被噓的準備了
其實我也覺得同性戀不正常
不過以下的定義都是我個人的想法就是了
對我來說,所謂的不正常就是
與眾不同,又不讓人羨慕
一定會有人說,與眾不同是怎樣才叫與眾不同
這確實很難定義
對我而言,正常的小孩,出身會有
雙腿雙腳,所以如果有小孩缺手缺腳
我會說不正常
那我是怎麼導出正常的小孩應該要有手腳呢
我也沒多科學的想法
簡單來說因為在我的認知裡面
大部分的小孩出身都是有手有腳的
好把,那什麼是大部分
我只能說,每個人的大部分都不一樣
我認真的,大部分這個詞根本沒有
精確定義,所有對大部分的定義
都是套套邏輯,例如大多數阿
或是很多人阿等等
那為何要加入不讓人羨慕這個要件呢
因為在我的認知裡
天才雖然異於常人,但是鮮少有人
說他們的智商不正常
在中文裡,不正常通常不會用在好的事物裡面
我並不覺得身為同性戀有什麼很好可以羨慕的
所以在我的定義裡面?同性戀是不正常的
但是不正常又怎樣
小孩子不正常,身體有殘缺
就可以剝奪他們的基本權利嗎?
我認為是不可以的
所以正不正常只是一個個人認知的問題
每個人都可以定義自己對於正常的想像
也可以抨擊他人的定義
雖然我覺得意義不大就是了
然而重點是
同性戀本來就可以爭取他們有的權利
即使在我的定義裡,他們是不正常的
我也不會把這個說法當場跟他們說
因為我知道他們 受傷
充其量,我也只會把這個當成是
一種哲學或辯論的討論而已
好了,可以噓了x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