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R:「永不得捐血」 國內男同志遭歧視?!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2-05 15:13:55
剛剛上網查了一下數據,我國愛滋病患人數
異男5300 男同志13000
雖然看似沒差很多,但放回整體的母數
異男得愛滋的比例的確遠小於男同志
感恩萌萌在這方面的努力,數據都統整的好好的
姑且相信這是正確的吧
我不太認同原文中說這樣的禁止是「有罪推定」,畢竟那是刑法的名詞
而行政法上的操作並沒有「無罪推定」的適用
想跟大家分享法律系可能會怎麼思考這個問題
公法上檢驗這個法律合不合法時,應該是檢驗一下比例原則
假設該檢驗標準形式上的要件都具備(有授權,有明確性),
接下來會檢驗有無通過比例原則
比例原則分三層
1.合目的性:手段能達到目的
2.必要性:是所有能行使的手段中侵害最小者
3.比例性:相較於要保護的利益,這樣的侵害是值得的。(利益>侵害)
這條法律要保護的利益是,避免愛滋患者的血進入血液市場流通
侵害的利益則是同志族群的感情跟尊嚴
依上面提到的三個原則檢驗來說
1.禁止同志捐血能否達到避免愛滋血流通?
A:只能防止同志族群的愛滋血進入,異性戀愛滋血則要用其他方式阻擋
2.是否是侵害最小方式?
A:這邊可能會有疑慮,因為是用全面禁止來封殺僅有百分之幾的男同志感染者的血。法律
上這樣的封殺很少過關。
只能說除非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出男同志身上的愛滋,這層才可能會過。
不過如果沒辦法檢驗,那他們是怎麼檢驗異性戀的?
這邊可能檢驗系的幫回答一下
3.利益是否大於侵害?
一般而言第二層沒過就不會檢驗第三層了
假設第二層過了,這邊檢驗也不一定會過
因為僅為很少數的男同志感染者要全部男同志背鍋,這顯失公平
好比說美國非裔族群犯罪率高,你也不能立法禁止他們進入白人社區
結論:我覺得在法律上站不住腳的機率高,但主要還是醫界怎麼想,因為法律在許多事務
上寧可尊重專業。
作者: molle   2016-12-05 15:18:00
比較想知道怎麼辨別眼前這人是否為同志
作者: poeoe   2016-12-05 15:18:00
去年男男性行為造成的愛滋是整體人數的83% 光是禁止同志就
作者: poeoe   2016-12-05 15:19:00
能達到大幅降低風險的目的只是限制不能捐血 很難說不是最小侵害手段在有潛伏期的狀況下 從源頭直接避免血液遭到汙染應該是有其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05 15:24:00
話說真正降低風險的 反而是後來捐血 只告知符不符合和廣推匿名檢驗hiv
作者: poeoe   2016-12-05 15:24:00
必要性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05 15:25:00
減少捐血驗愛滋的情況比較大的問題反而是第四條16、17 沒有安全性行爲反而是暫緩捐血
作者: Chowchingg (Chow)   2016-12-05 15:30:00
危害病人跟醫生
作者: pepsi0u74 (三小廢物鹿)   2016-12-05 15:43:00
如果我是男同志但是處男 現在也不能捐嗎0.0
作者: a0931884572 (蒔生)   2016-12-05 15:45:00
可以啊 沒有男男性行為 ㄧ樣可以捐 除非你是垂直感染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12-05 15:51:00
不要亂解釋好嗎 捐血中心是說有男男性行為不得捐血處男同志是可以捐的你的病例數更新一下好嗎 男異4749 男同19799最好是沒差很多 差4倍你跟我說沒很多 比例是400倍10甲1愛滋不是喊假的 有數據佐證
作者: TJCombo (老頭)   2016-12-05 15:56:00
你的屌是處男,你的屁眼不是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6-12-05 15:58:00
數據萌萌來的?那你引用屁 不就都是they的錯
作者: molle   2016-12-05 15:59:00
萌萌來的為何不能引用啊?也有表明是萌萌來的了
作者: ning0201 (出小坑跌大坑)   2016-12-05 16:00:00
人家指出你數據錯 一句別人統計的怪我摟? 不就好棒棒
作者: death840922 (饅頭~)   2016-12-05 16:01:00
我覺得萌萌不會錯啊,指他們錯去跟她們講
作者: fallheart (快丟我水球阿)   2016-12-05 16:08:00
還以為這篇是認真的,結果還是抓萌萌出來擋( ̄▽ ̄)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12-05 16:08:00
我的數據是疾管局來的 你是要相信疾管局還是護家盟
作者: ajo865 (羅斯福路CUXI王)   2016-12-05 16:10:00
就算相信疾管局,愛滋病還是少數啊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6-12-05 16:10:00
侯~~你歧視
作者: xacc (麥可)   2016-12-05 16:30:00
講一堆廢話 還沒開放就有受血者因此感染愛滋 開放還得了 不要這麼自私好嗎
作者: UncleJ (J叔叔)   2016-12-05 16:35:00
既然是法律系科班,一下子就跳到檢驗比例原則是否太快囉?要不要先處理一下「捐血」這件事情是否屬於基本權利?還是它甚至根本不是一項「權利」?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16-12-05 16:43:00
你的事實沒有認定清楚,這樣寫都只是你的假設而已侵害男同志感情尊嚴你確定真的要這樣認定,只是限制他的捐血自由而已吧,不然每件不願意哪裡沒有侵害感情尊嚴還有你的審查密度呢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2-05 17:24:00
bobobola: 你的病例數更新一下好嗎 男異4749 男同19799也可以請您更新一下好嗎是男男性行為,男異代表是異性戀性行為,不代表男男性行為中都是同志,除非疾病管理局有更新不然你自己寫的數據也是偏頗啊。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12-05 17:37:00
異性戀敢男男性行為 賣鬧阿 看到就想吐了
作者: smallx3   2016-12-05 17:54:00
你指的是要把非自願的男男性行為考慮進去?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2-05 17:55:00
泰國lady boy,跟偽娘的。你的個人觀點與你存在世界好像不太一樣
作者: smallx3   2016-12-05 18:00:00
所以你想說其實愛滋病例都是偽娘,ladyboy衝高的?哈 好個弱弱相殘,自稱弱勢還去抹黑歧視更少數更弱勢的
作者: flyaway1030 (天蠍王子病)   2016-12-05 18:14:00
smallx3: 所以你想說其實愛滋病例都是偽娘,ladyboy衝高的?哈 好??????還好嗎你我的意思從來都沒有這樣說為何要多加入個人觀點呢?那是你的想法?我不批判,因為你根本沒有從頭看到尾,他剛剛提出的數據為,那些都為同志,但是疾病管理局的提出為男男性行為,有男男性行為不代表為同志,若p則q觀念要學好。除非這些數據中你都有在旁觀看,不然你怎麼舉證他們都是同性戀呢?忘記還有一點smallx3: 個弱弱相殘,自稱弱勢還去抹黑歧視更少數更弱勢的這也是你的想法請不要加諸個人價值觀硬要套在他人身上。
作者: bobobola ( 波波小宇)   2016-12-05 18:29:00
正常異男連跟男的親吻都有問題了何況是男男性行為這根本是常識推斷 去過於強調文字沒有太大意義要不然你肛男的給我看 講一堆毛
作者: frankcys   2016-12-05 18:47:00
除非捐血有利可圖,不然禁止男男性行為者捐血不違反任何原則。
作者: Chowchingg (Chow)   2016-12-05 18:48:00
某人肯定是假假
作者: frankcys   2016-12-05 18:54:00
不能只考慮捐血人,要將受血者與捐血者的利益一同討論。禁止男男性行為,吸毒,去過疫區的人捐血只是因為他們是高危險群,不帶任何歧視
作者: brokenXD (雜碎王)   2016-12-05 18:56:00
這上個月在醫學生版戰過了 反正你們也不信任現在醫學的立場和目前的研究嘛 那也沒啥好說的
作者: frankcys   2016-12-05 19:00:00
比例原則重要,經濟與可行性也很重要。如果有比現在更經濟可行的方法,改掉這讓同志朋友感到不適的方法又有何不可聽者有意,說者無意
作者: kiga4ni (中痛好酸林)   2016-12-05 20:19:00
毒甲
作者: senaku (大大)   2016-12-05 22:57:00
甲甲要怎麼分辨出來 這禁止有跟沒有一樣 想捐的人早就去捐了 也沒看到愛滋大爆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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