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房客遲遲不願搬走該怎麼辦?

作者: babygiggles (咯咯笑)   2016-11-29 21:48:53
覺得很心煩 麻煩各位手下留情不要備份也不允許記者抄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11-29 21:50:00
可以趕啦 快趕跟他們說有定好下一個房客了就找個人來說已經租了那邊了請他們幾號搬不然沒地方住
作者: mag1021 (Different Style)   2016-11-29 21:52:00
PttLifeLaw法律生活板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6-11-29 21:52:00
你們只能打民事訴訟官司了,等民事法院的強制執行下來,才能執行
作者: tooth (tooth)   2016-11-29 21:53:00
簽的約期到沒?到了就趕人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6-11-29 21:53:00
如果妳們強行進入,把他們東西搬走,蒻對方懂法律,你們可能會被告侵入住居、強制罪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11-29 21:54:00
每天狂打電話問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6-11-29 21:54:00
上週刑法老師剛好講到這個
作者: iamwind7954 (吃飽才有力氣減肥!)   2016-11-29 21:55:00
約到期就直接給時間 到了沒搬報警阿
作者: james13112 (宇宙級邊緣人)   2016-11-29 21:55:00
有請專業法律人回答 至少能回答 可以強制搬走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16-11-29 21:56:00
報警沒有用,警察不能進入的
作者: losage (~黃粱一夢~)   2016-11-29 21:57:00
打110會比上來文問快
作者: medama ( )   2016-11-29 21:57:00
可以斷他水電嗎?這種私人糾紛 警察不會管吧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21:57:00
存證信函→向法院簡易庭提告→勝訴後申請強制執行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1:58:00
告民事,讓法院強制執行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21:59:00
搜尋"惡房客退散" 有一些法律資訊可以參考
作者: maye (好想玩別人的貓)   2016-11-29 22:00:00
租約到期也不能報警強制趕人嗎?不能請去警局做筆錄嗎?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11-29 22:00:00
小心變兇宅
作者: vesia (歐帕)   2016-11-29 22:00:00
市話連絡的時候用擴音,手機放旁邊錄就可以了法院強制執行以後警察才有權進入
作者: Lapodia (o'_'o)   2016-11-29 22:06:00
直銷應該要囤貨,所以他應該是找不到大空間又2萬的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6-11-29 22:07:00
請問當初立租約時有沒有公證?如果沒有就麻煩了,報警是沒用的
作者: leophior   2016-11-29 22:09:00
沒公證的契約上法院也是有用啦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2:10:00
請求遷讓房屋,這個我親自幫忙寫狀紙告過,簡單書局賣的租約書就很好用了
作者: gogopowerd (小小蜘蛛人)   2016-11-29 22:11:00
報警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2:11:00
不需要公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2:15:00
沒有和啊,那只是你媽的錯覺只是看你媽什麼時候會被軟土深掘到忍無可忍而已
作者: poeoe   2016-11-29 22:18:00
這又不關警察的事 民事糾紛而已
作者: ALACOOL (阿勒故)   2016-11-29 22:20:00
可以斷他水電嗎我好奇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2:21:00
民法第455承租人於租賃關係終止後,應返還租賃物先寄存證信函請他搬離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2:22:00
不要亂弄一些怪招啦,告民事,讓法院強制執行,相對快
作者: lily0411 (彌)   2016-11-29 22:23:00
記得可以叫警察盯著他們搬,他們還沒搬之前房東不能隨便進去
作者: peine (peine)   2016-11-29 22:23:00
存證信函吧小心變凶宅+1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16-11-29 22:28:00
妳媽那麼鄉愿,看來難囉
作者: deletenew (iam阿維)   2016-11-29 22:29:00
找幾十個人去吧
作者: DanGong5566 (黨工5566)   2016-11-29 22:32:00
妳要硬起來啊!該直接走法律途徑了寧願短痛也不要久拖
作者: ONCEupon (ONCEupon)   2016-11-29 22:41:00
重點在你媽身上...先搞定媽媽再尋求法律資源也不遲~
作者: aicntexz (Nancy)   2016-11-29 22:43:00
抱怨一下就降五千,其他乖乖照付的房客真是傻瓜
作者: mesia (Say Forever)   2016-11-29 22:46:00
你媽根本就是把自己搞成這樣的元兇啊!對對方的要求一再退讓還自以為自己是好人,結果就是被人家吃死死
作者: AM903651 (安仔)   2016-11-29 22:49:00
寄出存證信函 說明租約到期後依照約定限期搬離 期限到時請管區最好還有律師搬家公司到場強制搬離依照搬家公司報價打民事索取費用 如有不從 那就報非法入侵民宅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2:53:00
期限到管區也沒法強制搬離別亂教
作者: AM903651 (安仔)   2016-11-29 22:54:00
因為租約終止後所有權屬於你們
作者: CHRISTINAYEN (CHRIS)   2016-11-29 22:57:00
其實你也可以唬她說叔叔開當鋪/電子遊樂場 最近急著想搬進去~(不知道這暗示會不會違法?!)
作者: b122771 (旅越張大師)   2016-11-29 23:01:00
這種事情好像最近常常報新聞~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3:02:00
問候的時候記得溫和冰冰有禮,免得被告恐嚇威脅
作者: kevinhon (kevin)   2016-11-29 23:04:00
現在cinemax在播地獄來的房客耶,讓你參考一下美國的惡房客怎麼惡搞房東,但我猜你看了會睡不著覺XD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11-29 23:06:00
給對方2萬 要對方1周內搬。 這招最快
作者: missddd (someone)   2016-11-29 23:07:00
她吃定你媽媽軟土深掘了 都拖那麼久 不可能沒有找到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11-29 23:07:00
考量到有錢拿出 幾乎都會馬上搬 不然永遠會被拖下去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3:08:00
結果拿了兩萬之後說還需要兩萬,就不搬了
作者: chocoball (巧克力球)   2016-11-29 23:08:00
真的搬了 才給錢啊! 先約好就可以我家被拖了半年 之前租金全不討 再送2萬 才趕走爛房客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3:11:00
真的!這樣的確是比較快,而且搞不好比打官司便宜不過也要對方真的肯搬走,而且搬走之後再給
作者: tofu0208   2016-11-29 23:21:00
為什麼租約到期 房東也不能請警察介入說房客侵入住宅(請渠離去而不離去)呢?有鄉民可以解惑嗎?謝謝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16-11-29 23:40:00
租約是私人間民事爭議啊,除非有法院強制執行命令,不然警察沒有權力介入,而且在租約釐清之前,房客的佔有權不能隨便侵犯,特別是不能丟他的東西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3:45:00
妳沒主導權,別自作主張了
作者: ja11s4o1n7 (小奕)   2016-11-29 23:46:00
潑糞
作者: boards (GOLD)   2016-11-29 23:47:00
等房子是妳名下再管吧
作者: bluecat5566 (少冰半堂本剛)   2016-11-30 00:27:00
你媽名下還有沒有房子沒出租的 可以跟你媽租房嗎?感覺好划算 就算租約到了還能繼續住
作者: NingK (檸~)   2016-11-30 00:43:00
這年頭吉他有多難
作者: nonocom   2016-11-30 00:59:00
捷運沿線好地點 在台北都至少漲兩三成了 這一年來...也就是說你們以至少三萬的市價租他們兩萬 不知道有沒一年算算虧多少了 再租愈久虧越多 幾萬塊當誘餌包給他們算了樓上教的是好方法 五萬塊也不嫌少 現在的人見錢眼開的很跟狗狗一樣 馬上就哈到流口水 $$$$$$$$要一步一步來 不能再讓他們吃定你媽了這種人 會算的都知道寧願賴皮讓你們虧也要想辦法不搬走乞丐之所以為乞丐 註定了
作者: xtina (小克)   2016-11-30 06:12:00
妳媽會不會其實不想給妳叔叔一家住?
作者: sweety655633 (星辰星痕)   2016-11-30 07:13:00
契約有沒有公證?有的話直接去聲請強制執行沒有的話就等著跟他盧到判決出來吧ㄎㄎ這就是活該想少繳稅的代價
作者: aloofcat (0liva)   2016-11-30 08:50:00
先解決媽媽吧
作者: kinmim   2016-11-30 09:25:00
所以出租房子可以的話最好先去公證,這樣到期不搬才可以直
作者: jojo69562000 (Today)   2016-11-30 09:26:00
活該
作者: kinmim   2016-11-30 09:26:00
接聲請強制執行。不然的話要去法院打遷讓房屋之類的官司..雖然某A大很認真的回了很多,但是在這部分除非有很急迫的危險或什麼的,基本上不允許自力救濟。且不管租約有沒有到期,所有權本來就是你們的,只是把使用權出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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