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通姦除罪化 大家的意見如何?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16-11-21 15:31:31
※ 引述《soda5566 (蘇打綠56)》之銘言:
: 我覺得目前根本還有五成以上的人以為除罪就是無罪
: 是除刑法
= =
你知道法律上「罪」這個字就是只用在刑法的嗎?
依罪刑法定主義
只有構成刑法(及特別法)的各種「罪章」的行為才會被稱為犯罪
違反其它法律頂多就是違法,而非犯罪
反過來說刑法修改掉通姦罪相關條文
就是通姦罪的除罪化
畢竟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 記者沒次都亂下標題
除罪化這個詞是法律人他們在用的
刑事上無罪,並沒說民事上無責
你記憶若好一點
會知道早期的記者才不會使用「除罪化」這三個字
: 全亞洲就剩台灣通姦還是用刑法
亞洲其實很大
像你下面說的伊斯蘭國家
大多數伊斯蘭國家其實都在亞洲
只是想吐糟這些
作者: disappearair (倖存者偏差)   2016-11-21 15:53:00
XD
作者: kraftwerk (田野調查)   2016-11-22 03:59:00
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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