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訂婚前得知對方身體嚴重損傷

作者: lea109 (可愛又迷人的反派角色)   2016-10-30 10:07:37
※ 引述《Antia691 (公園躺椅VIP)》之銘言:
: 請問各位,如果在與健全的對像奉子訂婚前1~2個月得知對方的身體出現嚴重問題;
: 例如:
: 癌症中末期、1/3以上癱瘓、主要功能部位截肢、阿茲海默、全盲...等會影響生活/計的
: 重大疾病,會怎麼做?
: (自己的收入只夠自己開支或無收入,可安全墮胎的時間內)
: 1.繼續訂婚、結婚,愛就是共同承擔。
: 2.退婚
: 我想知道選2的人要如何不傷和氣的退婚,謝謝。
千萬不要結婚
不見得奉子就一定要結婚
無關男性身體是否有問題
而是一直以來 在台灣社會認為奉子就該結婚
結果造就多少無奈的婚姻
美國friends裡面 瑞秋跟羅斯也沒有因為懷孕就認為應該結婚
兩個人的關係是兩個人的關係 沒有準備好給予承諾就不要去做勉強的事
並不是說因為懷孕 兩個人就會變成一輩子的生命伴侶
與其未來過得不好不順 把氣出在孩子身上
不如努力想如何靠自己及家人的協助把孩子顧好
婚姻不保障孩子的幸福
但是快樂的媽媽能
不要勉強自己接受有疑慮的婚姻關係。
作者: garry5566 (歐洲貴公子)   2016-10-30 11:11:00
他們本來有要結婚的, ross連戒指都有了
作者: newsoulth (躓滯 girl)   2016-10-30 14:23:00
樓上並沒有,戒指是他媽給他的,羅斯只是要「重新來過」並沒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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