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還沒有真的認定對方一輩子苦樂相隨,就可以交往懷孕,這觀念也是厲害
如果是覺得管他的,只要我保住自己就好,都泥菩薩過江了
那也是可以,道德上的東西有時候很難絕對區分對錯
現代也是很多只能共享樂不能共患難、經不起考驗的伴侶
你只要去想想,如果妳是對方一樣
日後出了什麼事,馬上被捨棄,即使有小孩也一樣
你的心情會怎麼樣就可以了
還有,上天很諷刺的,你今天捨棄了他
改天可能就換做你被捨棄了
你下一任對象知道你做過這種事後,心裡也是怕怕的
※ 引述《Antia691 (公園躺椅VIP)》之銘言:
: 請問各位,如果在與健全的對像奉子訂婚前1~2個月得知對方的身體出現嚴重問題;
: 例如:
: 癌症中末期、1/3以上癱瘓、主要功能部位截肢、阿茲海默、全盲...等會影響生活/計
的
: 重大疾病,會怎麼做?
: (自己的收入只夠自己開支或無收入,可安全墮胎的時間內)
: 1.繼續訂婚、結婚,愛就是共同承擔。
: 2.退婚
: 我想知道選2的人要如何不傷和氣的退婚,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