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志婚姻入法的看法

作者: goldenfire (金)   2016-10-28 22:23:14
簡單介紹一下婚姻私人契約化(Marriage Privatization)的概念好了
所謂的婚姻事實上就是契約
契約的內容應該讓契約的雙方自行決定
而不是政府編出一套定型化契約
讓大家只能是用這套婚姻
廢除法定婚姻制度,改由人民自行決定婚姻的契約內容
就是所謂的婚姻私人化
我認為婚姻私人化的理念很好
因為婚姻本來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
政府沒有必要去強訂,讓民眾自行決定即可
而且法律上的婚姻只是財產與權利義務的分配、緊急狀況的代理
以及什麼情況下要解除婚姻
基本上這跟有沒有愛情基礎一點關係都沒有
但政府卻強制介入這一類契約中
只保障以"婚姻"為名的財產權利義務分配、緊急狀況代理
對於其他狀況則毫無保障
甚至如果私人遺產簽約還會受到應繼分、特留分的限制
私人契約也不被緊急醫療同意權保障
我認為這個十分不合理
而至於跟兒女的關係
如現在的未結婚的父母與非婚生子女也可以組家庭
這是"小孩與父母的權利義務分配",或者說"小孩與養者的權利義務的分配"
跟"小孩的養者之間有沒有婚姻關係"沒有直接的關聯
而且現行民法中父母子女關係其實也很多不合時宜的概念
早就該修改了
總而言之
要不要忠貞於對方、善良風俗那都是民俗習慣該規範的事
政府應該要信任人民的自由意志,讓私人契約的簽訂回歸私人層面
這樣才是真正的保障
作者: lurensmile (路人)   2016-10-28 22:29:00
這個概念類似於伴侶法吧?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6-10-28 22:30:00
可是登記不是拿身分證 而是以戶為單位要改也要改這點
作者: SPEman (speman)   2016-10-28 22:32:00
身分法和物權法一樣,因為公益性濃厚,所以權義國家法定定型化契約也是有公益考量~避免締約談判力量不平等覺得私人化會變成有談判地位的一方過度損及他方的權義...不如由立法者事前經過審議衡量,訂出一個雙方衡平的規範
作者: chsh110627 (炬灰)   2016-10-28 22:38:00
樓上加一 完全自由化真的會有資訊、能力不對等的問題但如果要放寬法律限制 覺得可以用伴侶法討論但如果訴求就是要從婚姻性質下手就又回到第一個問題了
作者: jungle01   2016-10-28 23:04:00
這篇文是標準的菁英看天下的文所有人都讀過書嗎,沒有又何來如何談判 更何況常有不對等的狀況出現 沒法律預先規範一條線弱勢者很容易便被壓榨的一滴不剩那些沒有像妳這種大學畢業的人她們哪知道如何爭取自己利益 到頭來還不是被強勢的男方家人甚至是自己的父母給壓榨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28 23:10:00
現在的法定婚姻契約還是存在啊 沒錢找律師 照抄就好
作者: jungle01   2016-10-28 23:11:00
更何況身份法糾紛不管在哪國 一上法庭就是採職權進行法院只會把雙方協議當參考 因為身份問題影響人倫秩序及構成國家最基本要素家的穩定絕對不能採契約自由主義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28 23:12:00
我是覺得「人倫秩序」「家的穩定」都很空泛啦而且看離婚率 政府促進婚姻的手段顯然蠻失敗的有可能是舊時代的契約 已經不符現代人需求了
作者: kelly2005 (呀冬~)   2016-10-29 01:13:00
何必無限上綱到共產主義?消保法就是來緩和一般人難以對抗資本巨獸的弊害啊!跟婚姻法ㄧ樣!你的邏輯是否自相矛盾可以看一下釋字554怎麼講婚姻制度性保障的
作者: Cienfilim (阿千)   2016-10-29 01:38:00
你的世界為什麼只有0分跟100分啊?
作者: season2011   2016-10-29 10:04:00
私人私下契約你以為現在的人就沒在定喔 政府定的是基本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10-29 12:41:00
樓上重點是遺產分配,有保留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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