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網路論戰浪潮來襲,怎樣才能避免被吞食?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10-27 17:42:04
網路論戰浪潮來襲,怎樣才能避免被吞食?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777/2051316
最近有朋友邀請我去談論八卦版上的爭議,我問大家的意見,大家似乎都不希望我參與這
樣的話題,不如多談一下兆豐金的事情還比較好。
是的,我們意識到,參與爭風吃醋只是消耗生命,不會變成任何有營養的東西;自然地,
有些人為免涉及爭風吃醋的事情,便決心遠離網路。只是網路是接受即時資訊、促進知識
,與不同理念交流,以及理解民情的良好渠道,遠離網路的話,就會失去網路帶來的好處
和機會。
那麼若要取其利而避其害,真正需要的,是堅守一些原則,令雙方討論能夠達成共識,而
不是不斷的糾纏下去,最終變成流於情緒,無法解決任何問題。
最基礎的方法是「對事不對人」。所謂對事不對人,便是指我們談論的是一個行為或事情
,盡量不要談論個人。這也是說,即使你想批評一個人,也應該先找出他做的事情,並針
對事情來談。
人難以換掉自己的身份,卻可以換掉自己的立場,若能夠只針對行為、放下個人敵意,討
論才能因放下針鋒相對的行為,或雙方各自後退一步而達成共識;針對對立方的討論,通
常難有結果,因為根本沒有讓步空間,除非有人消失和屈服,但想達成這結果,卻是不切
實際的。你怎罵,對方也不太可能因此死掉,那麼掉入無底泥沼,只會是你自己。
第二是「避免主動引戰」。這聽起來好像是一種墨家兼愛非攻式的原則,但實際上並不是
如此,這並非是為保護他人,而是在保護自己。除非你真的以為自己是戰神呂布,否則隨
意挑釁人的結果,在旁人眼裡只會認為你可能隨時成為自身的敵人,固有機會時便會先對
你下手為強。
你要當一條亂咬人的毒蛇,別人也會想要將你擊斃。若旁人觀察到,你執行的是不主動出
擊,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則,旁人也不會無故攻擊,就如同無故不會隨便攻擊馬蜂窩
,招惹來大量蜜蜂是同樣道理。而且一但你死守這條原則,當你再恰當的時機提出有力反
擊,師出有名時,四周的阻力也會減少,就如同廣東有一句諺語:先撩者賤,打死無怨。
但如果你平時也到處找人麻煩,不管你的主張為何,有沒有道理,別人只會樂於看到亂咬
人的毒蛇快點去死而已。
別忘了,大家都想保護自己。這點是不會變的。
第三是「先禮後兵」。無論是遇到多麼不禮貌的言論,令你心裡有多少不滿也好,首先不
要假定對方是有敵意的,至少在最開始時有禮的勸說,或者嘗試解釋自己的真意,確定對
方是否誤解,而最重要的是,展現你可以是友善的。
其實,人與人的意見與觀念一定有所不同;人說的每一句話,對某些人來說都可能是一種
傷害。故此就算你無意傷人,別人也很可能覺得受到傷害,並產生被傷害的反應。同時你
也難以分辨一些人,是真的與你理解不足,還是一開始就抱著惡意而來,如果你都假定別
人有惡意,而惡言相向,那麼,實際上惡意的源頭是你自己。
當你要動手之前,先用禮貌試探一下,你會發現,其實很多人也不是帶著惡意而來,如此
便能減少大部份不必要的爭論。而如果當你友善的進行對話,對方還是不減惡意,那麼你
也不用跟他客氣,不需要顧慮這是否一場誤解,白刃刺刀的給他一個痛快。因為你已禮貌
回應,是對方不領情,旁人看到後來較為嚴厲的發言,也會覺得是對方不長眼,不會認為
是你反應過度。
只要能遵守這些簡單的原則,網路對你是有益之處。畢竟,到頭來,不論在何處,我們面
對的都是人性的卑微和醜惡而已,在網路也是一樣的。而我們只要能運用智慧處理,許多
無端的煩事並不那麼難解決。
作者: hungya5566 (洪爺五六)   2016-10-27 17:43:00
戰甚麼?約出來炮打一打就不會吵了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6-10-27 17:43:00
傻傻der,原則越多只是越容易被抓著打而已…
作者: nooon (嚕嚕嚕)   2016-10-27 17:45:00
戰什麼戰阿。回家尻尻卡實在
作者: HHHHS (4H是男的)   2016-10-27 17:46:00
他們砲都打完了還在吵辣
作者: rooberte (蘿蔔)   2016-10-27 18:06:00
你是不是想跟亮亮一樣 感覺你跟他行為有點類似
作者: tingmeow (雪爐喵)   2016-10-27 18:12:00
關我屁事辣==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27 18:26:00
危言聳聽,被吞食咧...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10-27 18:46:00
有個p媽媽就很認真啊~又兇又會戰
作者: augustues   2016-10-27 18:59:00
來襲個屁 誰在乎這種nobody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6-10-27 19:12:00
這人太LAG了吧 愛筆戰不是PTT的特有文化嗎 20幾年前就有了
作者: Byakhee (會飛的鮭魚不是飛魚)   2016-10-27 21:15:00
筆戰歸筆戰,有品沒品是另一回事,有些人覺得網路不現身就開始沒品了而且筆戰有一個問題就是人多支持看起來就贏了,實際上有沒有贏要看很多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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