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FB] 吳馨恩 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視

作者: bokez (玻尿酸)   2016-10-12 20:28:57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N_YiRjG ]
作者: bokez (玻尿酸)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吳馨恩 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視
時間: Wed Oct 12 20:22:46 2016
FB卦點說明:
除了檢討被害者以外,還有另外一種方法讓被害人處境更加險峻
就是錯置他的身分背景,讓他更加成為輿論弱勢
FB連結:
https://fb.com/678278822322367
FB內容:
【請幫忙廣傳!北大性侵案中的宗教歧視】
我從我摯友得知道相對人(俗稱的加害者)的說法,他們兩個最近有見面與密切互動,他
刻意「指控」受害者是「基督徒」,而這完完全全是宗教歧視。
我跟受害者很早就認識了,我非常確定她是虔誠的道教徒,我跟她見面的時候,她總會說
「我很喜歡傳統信仰讓大家一直保持感謝這點,像我都會一直謝謝土地公」,就像我們知
道性別錯稱是一種性騷擾,那這種刻意誤導別人的宗教信仰,更是一種宗教騷擾。
相對人身為社運人士,卻故意說受害者是基督徒,無疑是利用「社運圈,尤其是性別運動
圈認為基督教很保守」的概念,將「性侵害」扭曲成「受害者性保守」的譴責被害人,而
且這同時也是宗教歧視與刻板印象,更不要說就算受害者是基督徒也無須被如此對待!
作者: fuhu66 (⊙)(⊙)   2016-10-12 20:35:00
記得刪推文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10-12 20:35:00
有沒有好心人翻譯一下?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10-12 20:52:00
這個我無法,呼麻和喝酒差太多。
作者: taylorlin (摔不死,那就再來吧!)   2016-10-12 20:53:00
看起來就是在帶風向 況且發文的人根本沒有查證 剛剛原文底下有人留言是發文的人刻意曲解別人跟他說的話 但剛去看留言被刪了 留言的人姓楊的樣子
作者: uini (那抹湛藍)   2016-10-12 20:55:00
更何況還是法律系的去呼麻,這能引起什麼輿論?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6-10-12 20:59:00
這個事件的問題不在呼麻,而是不管呼麻或喝酒從她的自述都看不出有違反意願,比較像是事後被型塑的
作者: jetaime851 (jetaime)   2016-10-12 21:02:00
我相信一個人乖乖在家、門窗鎖好還被侵害的話,社會還是會有酸言酸語。看看小燈泡媽 典型的受害者了
作者: someLetters (GG)   2016-10-12 21:03:00
這個人被迫害妄想症太嚴重,還直接說要消滅一半的人類,你敢聽他說的話?!
作者: pqoiwe1994 (pqoiwe1994)   2016-10-12 21:30:00
所以他說要消滅接近一半的人類嗎XD
作者: BITMajo (BITMajo)   2016-10-12 21:58:00
看完新聞覺得都很爛
作者: WaLaGiGi (高貴的私生子)   2016-10-12 22:39:00
就是自稱跨性別女性的那個嘛....他之前去某個場合鬧場的自我SM綑綁照片超驚人的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6-10-12 22:43:00
youvegotamai是指吸收大麻是自願還是性交是自願?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10-12 23:19:00
社運人士有反基督徒嗎?基督徒不等於護家盟這點社運人士不會不懂吧?重看了一次,原po是原文下面推文的人吧?我大概懂男方故意講成基督徒是什麼意思,只是好奇你下面的回應,社運圈真的有反基督徒?雖然這可能不是重點XD
作者: youvegotamai (性感小野貓)   2016-10-13 00:48:00
我是指看不出性交是違反意願,而且我是以刑法觀點而言,然後看不出違反意願跟自願是不一樣的,請不要混為一談另外不論毒品犯罪的話,呼麻跟喝酒意義是差不多的,要看有沒有達到不能抗拒的程度,沒有的話也沒有趁機性交的問題,從她自述看起來應該是還沒到這種程度啦
作者: lib66940 (小工頭)   2016-10-13 18:09:00
基督教被宗教岐視還蠻稀奇的吧…
作者: sodas500i (想吃什麼,你請客)   2016-10-13 22:59:00
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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