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呂秋遠:夏林清成立的工作小組違法

作者: microXD (XD)   2016-09-26 05:35:21
https://goo.gl/mKVmB8
明天原本有節目要找我去與夏老師對談,不過因為開庭的時間剛好不湊巧,而且對於這件
事,我一定沒有其他長期關注這個議題的朋友清楚,所以我就把「個人觀點」直接在臉書
上回應。
本件最大的問題在於工作小組,不論是誰主動說要設立,都不應該出現。同學主動要求,
老師要拒絕;老師主動設立,那就更無言。什麼529、607之類的會議,這是把性侵害當作
LEVIS牛仔褲在賣嗎?還有不同的日期編號是怎樣?
性侵害案件,在地檢署偵查時不公開,在法院審理時也一樣,各種資訊都要替當事人保密
,工作小組就是一個把所謂的「被害人」的資訊拿來給全系,甚至外校人士也可以參與的
說明會、工作小組組織,不就是一種公審的機構,完全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的規定,這
樣可以理解嗎?
性侵害案件不是老鼠會,不用發行公開說明書好嗎?現在還有會議逐字稿是怎樣?名字、
個人資料、過程,什麼都有,現在是文化大革命的工作小組就是了?
如果把學生當作自己的孩子在照顧,那麼就更不應該把「培力」理論拿來「實驗」在系上
學生。她同意,是她缺乏自覺,老師應該阻止;她反對,那就更不能這麼做。這是性侵害
案件,不是在賣亞培恩美力。
夏老師某些話,就算身份是法官、檢察官,都不適合說,例如「八樓的情慾流動」、「不
要站在被害人的立場」等等,老師怎麼可以這樣批判自己的學生,難道夏老師是柯南,已
經知道真相只有一個?更何況目前的「真相」是,被告已經被起訴,雖然還沒判決,但是
至少夏老師的「調查結果」不是唯一的版本,必須等法院釐清不是嗎?
我知道,夏老師認為,這是「誣告」。站在這個立場上,她男友的文章就是對夏老師的污
衊。然而,是不是誣告,不就是等法院判決無罪以後,被告如果認為被冤屈,就向地檢署
提出告訴即可,何必自己在沒有調查權的情況,發動類似公審的會議,認定就是誣告?現
在夏老師跟她的支持者,持續不斷的「暗示」這是誣告,在審理尚未終結前,是不是對她
的被害學生太殘酷?被告是她的學生,被害人也是,手心手背都是肉,難道一定要在法院
還沒判決前,自己咬下一塊肉來證明自己是對的?
關於認為被害人男友發表文章的內容有誤,那麼就直接提告加重誹謗,讓地檢署來釐清就
好,為何要一直強調「與事實不符」,卻遲遲不肯提出告訴?告訴期間還有二個月,快提
吧!
在這個事件裡,老師應該做些什麼?
不是對被害人因為「傷害心理系所」道歉而滿意、不是稱呼同學為「女士」、不是強調自
己因為輿論而受多少傷、不是同意或主動召開工作小組「審查事實」、不是公開被害人的
資訊、不是點名諸多「網路名流」(聽起來很像機車的名字)的指控。
而是依法處理,私下關心學生,提供課業上、心理上的照顧,不要在公開場合討論這件事
,讓系上回歸平靜,然後在司法調查與審理告一段落後,做該有的檢討與處分。
可是,現在老師就像是鬥士或烈士一樣,為了自己的名譽在叫陣。要搞清楚,這件事被害
人「主觀上認為」是性侵害案件,老師就算「客觀上認為」不是,也要等司法機關審理後
,再來為自己喊冤,現在就急著用非法、不適當的工作小組,來定調這件事,要別人怎麼
想?而且,老師沒有權力認為是或不是啊!就算不是,未來背負誣告罪名的也是那位「被
害人」,在審理期間不斷要求被害人重複陳述,再以老師的理論與權威壓迫被害人說出不
一樣的話,發動全系師生調查真相,這是對的?我也是醉了。
言僅於此,夏老師,以您長期身為社會運動工作者的經歷,您可以稍微溫柔一點,不要這
麼冷酷,人生不是只有理論,而是有很多說不出的苦啊!
摘錄留言:
必須打斷夏老師,跟他說:「我不要聽一個輿論受害者的版本!你們學校之間的利益流動
我也知道,不要以為我不知道你們平常在預算裡面幹些什麼,想河蟹也要把嘴臉擦乾淨!
沒錯,你,確實,踐踏了學生,還毫無悔意,但我不要聽一個輿論受害者的版本,我要聽
你為人師表在這件事裡努力幫助了學生什麼!不要亂踩上一個輿論受害者的位置!」
夏老師造句法,感覺什麼場合都可以用,很霸氣,不愧是教授~
心得:
讓兩百名師生公審受害女生到早上三點,還洩漏個資!這可以吉死夏林清
夏私設工作小組性違反侵害犯罪防治法,洩漏個資違反個資法,參與批鬥的師生有觸犯公然
侮辱罪,誹謗罪之虞,以上公訴罪請跟檢察官法官慢慢解釋
作者: iamgoodi (Take Me Faraway)   2016-09-26 12:45:00
吉吧!!
作者: smilexpiau (SHPRADxPiau)   2016-09-26 12:23:00
作者: part19 (哇資勾因盎)   2016-09-26 12:26:00
拜託吉死他
作者: cubaba (夏靜幸福推廣委員會)   2016-09-26 10:56:00
好喔!吉他!
作者: orangeyang (chu)   2016-09-26 10:50:00
推!!!!
作者: viviberry (薇薇貝瑞)   2016-09-26 10:41:00
推 變態系所 嘖嘖 性侵還要被全系公審
作者: A040910   2016-09-26 10:32:00
作者: faiwen5566 (優文56)   2016-09-26 10:22:00
輔大心理 民陣聯盟 日日春 ㄏㄏㄏ 我以為只有kmt可以超越kmt 原來我錯了 這三個比kmt還要kmt
作者: comeonII ( )   2016-09-26 09:23:00
作者: ss5010593 (魔sow世界☆大亂鬥)   2016-09-26 09:59:00
幹罵的超好
作者: gillian30917 (CC)   2016-09-26 08:55:00
作者: Leony (小米)   2016-09-26 08:58:00
作者: nevergiveup8 (給我一天的時間)   2016-09-26 08:59:00
我沒有在關注輔大案,請問夏林清已被吉了嗎?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09-26 08:10:00
作者: linsun10 (Jay)   2016-09-26 08:24:00
中肯推
作者: lfp (水晶)   2016-09-26 08:10:00
講的太好,直中我心!
作者: WTF1229 (Tigger)   2016-09-26 08:07:00
推!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9-26 08:07:00
支持夏林清提告 然後看他會不會變法院認證
作者: iwantfly (iwantfly)   2016-09-26 07:59:00
推 我每天在同一棟樓上課也不會被性侵,重點不在地點也不在心理系的聲譽,身為一個老師,況且還是女性,一點都沒有保護被害人,反而還當一個加害者。另外是輔大心理系有問題,並不是整個輔大都有問題,夏這顆老鼠屎害了輔大
作者: amadda (小京)   2016-09-26 07:58:00
這系真的沒救了,只能說朱跟巫真的心理素質很強大,可以抵擋這樣羞辱,是我早就精神崩潰了,以後絕不讓孩子讀輔大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9-26 05:50:00
這啥標題??
作者: qaz1530wsx (大象起飛lol)   2016-09-26 06:14:00
當作LEVIS牛仔褲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6-09-26 06:28:00
看到牛仔褲那段忍不住笑了
作者: guitar0225 (ibee(艾比))   2016-09-26 06:44:00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6-09-26 06:45:00
推 這校系有病
作者: talk5566 (腦子有洞)   2016-09-26 07:00:00
呂秋遠是誰?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26 07:10:00
牛仔褲 哈哈
作者: piaoxue323 (Melanie)   2016-09-26 07:12:00
講出我的心聲,推
作者: wow000321 (siro1213)   2016-09-26 07:15:00
心輔好可怕!
作者: shizuku429 (水上小白龍)   2016-09-26 07:28:00
一堆讀到心理變態了
作者: SBLsosweet (meimei)   2016-09-26 07:29:00
起訴了呀
作者: happyennovy (喵)   2016-09-26 07:40:00
推, 呂的酸文恢復水準了XD
作者: gonegirl (will be gone forever)   2016-09-26 07:42:00
推啦 太扯 教授又怎樣 做這種事
作者: eitan (怪我太渴望得到妳的保護)   2016-09-26 07:48:00
亞培恩美力~~夠屌XD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9-26 13:08:00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9-26 13:09:00
作者: gla (哈哈哈!!!)   2016-09-26 13:37:00
哇,公訴,水喔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16-09-26 14:06:00
哈哈哈輔大心理哈哈哈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6-09-26 14:55:00
推,實在太扯太可惡太邪惡
作者: gocatsgo (gocats)   2016-09-26 15:31:00
我也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要成立這種工作小組
作者: kebling (Oo小柯顆oO)   2016-09-26 15:32:00
推呂律
作者: Andebull (Andy02)   2016-09-26 15:32:00
作者: x85226 (澎澎)   2016-09-26 18:20:00
推呂律師!
作者: tseupnpneyi   2016-09-26 18:27:00
作者: x19x (心輪)   2016-09-26 18:31:00
作者: eve2195 (korumi)   2016-09-26 19:05:00
推~~ 吉爆她 只顧自己的聲譽完全沒有同理心
作者: runningmalt (runningmalt)   2016-09-26 19:54:00
好冷血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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