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發此文說要參選,但真的不是要來選板主的。所以大家真的不要投票選我。
會發這篇文,絕非要鬧板,是想一再宣揚我對板務的理念。
二、我對女板的政見(理念,希望別的板主能參考、接納、代為執行):
女板自從熱門起來後,歷屆板主皆有處置不當的情事,看板時常不穩定,這兩
位板主即將因難堪下臺,新任者應澈底重訂板規,才能長久。
1、版規的〈宗旨一〉,應該改掉,甚至刪除,不少人已指出這是問題來源。
提這理由的參考文章:#1NpI0E9o (MenTalk)。
2、檢舉制度,建議只有當事人提出檢舉,始能受理。非當事人檢舉、或板主逕行
處理,在本板並不合適,只會形成不公平處置的亂源,並且會對板主造成受理
、裁決上的壓力;亦易促成小團體的形成,這些都是亂板之源。
地圖砲之類的攻擊,沒有當事人檢舉,自然會有板友噓文,板風應由板友們用
這種方式形塑,而非板主用權力定於一論。其他類的攻擊,或造成女性板友不
適的文章、推噓文言論,同理,板友自然會有推噓文再回應,如此形塑出的板
風,才是真正民主的板風。
關於此點,剛好有個案例,在#1Nq07dLu (WomenTalk),該文底下的推文討論,
也非常有參考價值。
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禁止特定文章主題→易淪於「內容獄」→最終就易淪於「
文字獄」了,請大家好好思考這點。
3、女板板主濫權、偏傾、處置不公,歷來常態,主因板規並無約束且能懲處板主
的條款。建議重訂板規時,應加入縝密周詳的此類條款,且板主違規,理當視
為知法犯法來重罰。但板主任職時掌握大權,實務上難以公平行使此類條款,
故建議此類條款必溯及既往,由新繼任的板主來執行對前板主懲處的執行。嚴
重如此次事件者,應永久水桶。
關於此點,我有補充,在#1NqEeaKh (WomenTalk)及#1NqGo4SQ (WomenTalk)底
下的兩篇推文,其他板友的推文也深具參考價值。懇請大家去看看。裡面好像
有提到,可以繞過站規,憑藉各板自主權,在板內投票施行即可之類的。
注意:此點的提出,是為了讓未來新繼任的板主有警惕的意義。要卸任或被免
職的板主,變成普通板友,要懲處他就很容易了,即便他換ID從零出發,如此
作法也仍具形式上懲處前失職板主的意義。
近來,只要看到有人說此次事件前板主應被(永)桶,或是覺得他再回來引亂
讓人無可奈何,我就會提出這第3點。我個人是覺得懲處他們有一定的殷鑑意
義,但有人認為既然他們被免職了就不要追殺了,有人則認為不夠。有位板友
truewater 說我一直提這個是私人恩怨,而且沒有法學素養及法治精神(不過
試問本站、各板真的有貫徹法學素養及法治精神嗎?)無論如何,我對這方面
或許如該板友所說,尚待學習,所以我有寄信向他求教,但他已收到信了尚未
回信。
既然如此,我決定對於這次亂板的兩位板主,不施行溯及既往,但是這是我個
人決定,主要還是要看板友大家的意見。但最起碼望能從下屆新任板主開始。
最重要的是:即便不要有溯及既往的板規存在,也一定要有約束板主的板規存
在,而且重點是要有罰則。
補充一下,有位板友曾提出:增訂期中選舉,每月投票,若不適任過半就下臺
或許也可作為參考。
★再補一個大問題,此可見於#1Nqg4JWq (WomenTalk)第二人推文下我的提問,
茲引於此:
→ thenorth: 溯及既往指制定規範後,溯及適用到還沒有制定規範之前
→ thenorth: 跟板主下台不下台沒有關係
→ thenorth: 這是法律的術語,不知道意思就不要亂用
好,看了看知道你的意思,感謝解說。
但這篇問題重點在於:現任板主犯錯若因其掌握大權,不願執行約束其並有
罰則的板規,那這約束及有罰則的板規要如何產生其意義?又如何彰顯它的
確能約束違規板主的力量?
瞭解板友的解說後,我不再用「溯及既往」一詞,但本意要表達的是待違規
板主下台後,其任職板主時的違規,是否要持續追究?若要,那要由誰追究
,是新繼任板主嗎?還是干脆就不要追究了?
若訂了約束及罰則規定,違規板主在任時無法執行,其下台後又不去追究,
那所訂的約束及罰則之規定,是否有其效用及存在意義?或是還有其他辦法
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懇請板友賜教。
板友有舉以前曾有的自律條款來說明,說根本沒用;但是,這個問題真的無
解嗎?懇請板友想想有何合適的解決辦法?我認為這是個非常重要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