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給參選板主的人一些重要建議★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13:42:37
一、我發此文說要參選,但真的不是要來選板主的。所以大家真的不要投票選我。
  會發這篇文,絕非要鬧板,是想一再宣揚我對板務的理念。
二、我對女板的政見(理念,希望別的板主能參考、接納、代為執行):
女板自從熱門起來後,歷屆板主皆有處置不當的情事,看板時常不穩定,這兩
位板主即將因難堪下臺,新任者應澈底重訂板規,才能長久。
1、版規的〈宗旨一〉,應該改掉,甚至刪除,不少人已指出這是問題來源。
  提這理由的參考文章:#1NpI0E9o (MenTalk)。
2、檢舉制度,建議只有當事人提出檢舉,始能受理。非當事人檢舉、或板主逕行
處理,在本板並不合適,只會形成不公平處置的亂源,並且會對板主造成受理
、裁決上的壓力;亦易促成小團體的形成,這些都是亂板之源。
地圖砲之類的攻擊,沒有當事人檢舉,自然會有板友噓文,板風應由板友們用
這種方式形塑,而非板主用權力定於一論。其他類的攻擊,或造成女性板友不
適的文章、推噓文言論,同理,板友自然會有推噓文再回應,如此形塑出的板
風,才是真正民主的板風。
  關於此點,剛好有個案例,在#1Nq07dLu (WomenTalk),該文底下的推文討論,
  也非常有參考價值。
有一點要特別注意:禁止特定文章主題→易淪於「內容獄」→最終就易淪於「
  文字獄」了,請大家好好思考這點。
3、女板板主濫權、偏傾、處置不公,歷來常態,主因板規並無約束且能懲處板主
的條款。建議重訂板規時,應加入縝密周詳的此類條款,且板主違規,理當視
為知法犯法來重罰。但板主任職時掌握大權,實務上難以公平行使此類條款,
故建議此類條款必溯及既往,由新繼任的板主來執行對前板主懲處的執行。嚴
  重如此次事件者,應永久水桶。
  關於此點,我有補充,在#1NqEeaKh (WomenTalk)及#1NqGo4SQ (WomenTalk)底
  下的兩篇推文,其他板友的推文也深具參考價值。懇請大家去看看。裡面好像
  有提到,可以繞過站規,憑藉各板自主權,在板內投票施行即可之類的。
  注意:此點的提出,是為了讓未來新繼任的板主有警惕的意義。要卸任或被免
  職的板主,變成普通板友,要懲處他就很容易了,即便他換ID從零出發,如此
作法也仍具形式上懲處前失職板主的意義。
近來,只要看到有人說此次事件前板主應被(永)桶,或是覺得他再回來引亂
  讓人無可奈何,我就會提出這第3點。我個人是覺得懲處他們有一定的殷鑑意
  義,但有人認為既然他們被免職了就不要追殺了,有人則認為不夠。有位板友
  truewater 說我一直提這個是私人恩怨,而且沒有法學素養及法治精神(不過
試問本站、各板真的有貫徹法學素養及法治精神嗎?)無論如何,我對這方面
或許如該板友所說,尚待學習,所以我有寄信向他求教,但他已收到信了尚未
回信。
  既然如此,我決定對於這次亂板的兩位板主,不施行溯及既往,但是這是我個
  人決定,主要還是要看板友大家的意見。但最起碼望能從下屆新任板主開始。
最重要的是:即便不要有溯及既往的板規存在,也一定要有約束板主的板規存
  在,而且重點是要有罰則。
補充一下,有位板友曾提出:增訂期中選舉,每月投票,若不適任過半就下臺
  或許也可作為參考。
★再補一個大問題,此可見於#1Nqg4JWq (WomenTalk)第二人推文下我的提問,
茲引於此:
   → thenorth: 溯及既往指制定規範後,溯及適用到還沒有制定規範之前
   → thenorth: 跟板主下台不下台沒有關係
   → thenorth: 這是法律的術語,不知道意思就不要亂用
   好,看了看知道你的意思,感謝解說。
   但這篇問題重點在於:現任板主犯錯若因其掌握大權,不願執行約束其並有
   罰則的板規,那這約束及有罰則的板規要如何產生其意義?又如何彰顯它的
   確能約束違規板主的力量?
   瞭解板友的解說後,我不再用「溯及既往」一詞,但本意要表達的是待違規
   板主下台後,其任職板主時的違規,是否要持續追究?若要,那要由誰追究
   ,是新繼任板主嗎?還是干脆就不要追究了?
   若訂了約束及罰則規定,違規板主在任時無法執行,其下台後又不去追究,
   那所訂的約束及罰則之規定,是否有其效用及存在意義?或是還有其他辦法
   可以解決這個問題?懇請板友賜教。
   板友有舉以前曾有的自律條款來說明,說根本沒用;但是,這個問題真的無
   解嗎?懇請板友想想有何合適的解決辦法?我認為這是個非常重要的議題。
作者: geniusturtle (小龜)   2016-09-09 13:45:00
推理念
作者: Hanedas (南瓜塔塔麋)   2016-09-09 13:45:00
失去資格
作者: bluto0408 (藍鬍子)   2016-09-09 13:48:00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13:51:00
推歸推,別投我喔,選上我也會申請辭職的,我失業正在找工作很忙的。要去大便了啦。
作者: kotenka (Egg Dance)   2016-09-09 13:53:00
樓下truewater
作者: Syu (海へ)   2016-09-09 13:53:00
宣傳理念ok我認同 標題別標參選
作者: asdfgh0920 (A醬)   2016-09-09 13:57:00
哦 第一點看完就END了
作者: metero0000 (metero0000)   2016-09-09 13:59:00
改分類好嗎 沒人逼你選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9-09 14:01:00
沒要選 標題改成版務就好標題打參選又說沒有要選 不是亂版是三小?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9-09 14:03:00
作者: fuhu66 (⊙)(⊙)   2016-09-09 14:10:00
有人噓了我要推
作者: xxx5566xxx (禍國殃民馬英九)   2016-09-09 14:11:00
死魚噓就要退
作者: yellowlin (エライザ><)   2016-09-09 14:11:00
作者: fuhu66 (⊙)(⊙)   2016-09-09 14:12:00
剛CD,補推
作者: Syu (海へ)   2016-09-09 14:15:00
推回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09 14:20:00
後來想想 宗旨可以不改 但性別板規應該要修正或是不要對性別做額外處理才是 但這畢竟這關係很大 對部分女生來說應該會不願意接受吧Orz
作者: ilids (小朋友)   2016-09-09 14:43:00
第一點訴求應該是違規事項不要分性別雙重標準,而不是取消性別的界線,那麼跟talk版有什麼區別?女版還是要以女生話題為主;但是違規就是違規,不應該是女生就有特權。不然每每看到倫+4女森耶這些嘲諷字眼真的不舒服。
作者: metero0000 (metero0000)   2016-09-09 14:45:00
推回來
作者: zx126126987 (亞月)   2016-09-09 14:53:00
這次我參選會把廢除第一條列為第一政見,希望大家能支持
作者: orangeyang (chu)   2016-09-09 14:54:00
作者: claymath (輪迴的印記 藏在我眉宇)   2016-09-09 14:54:00
呵呵總之 女板的板眾覺得該留就留 判決如果可以公平就好了不公平也只是下一次引火點而已被炸爛也是這裡的事 不過檢舉姬在應該是不會有炸爛的危機就是了
作者: aromaQ626 (摳咪霉庇)   2016-09-09 16:29:00
我覺得可以留 但是罰則取消只留一個精神因為可以用到版規一的狀況用其他版規也可以適用
作者: OrespectO (雖鬼)   2016-09-09 17:28:00
有反指標噓,那就只能給推
作者: s89227 (Kei)   2016-09-09 19:27:00
原本不想噓,但還是來噓一下好了,你真的知道你這些自以為很合理很有用的東西實務上會變怎樣嗎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20:29:00
會變怎樣,懇請賜教,只要有道理,我都會接受。
作者: sheilarea200 (某位仁兄)   2016-09-09 20:41:00
推你的理念
作者: talesr (塔蕾瑟(?))   2016-09-09 21:21:00
希望女版式微的人 跳出來講這些是想要幹嘛?
作者: XPXCXOXD (我已失去某些資格)   2016-09-09 21:24:00
當時的板風情境希望式微,如今出現新氣象所以希望它好。之後也希望能更好,但現實如何發展,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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