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這樣的觀念在社會上是錯的嗎

作者: Yada (亞洲第一大)   2016-08-09 16:39:35
觀念明明就沒有對錯阿
說真的這種事情兩個人說好就好
不能接受就看是多不能接受
有一種不能接受是原則性問題
那就是打死不能接受
那如果對方不退讓就只能分手
另外一種不能接受是不能接受這種"價格"
簡單的來說就是可以談
例如男生如果可以一個月賺100K
那麼女生就在家裡面乖乖做家事
男生回家就當大爺好好休息
但是男生如果一個月只賺22K
那麼女生還要出去工作
男生回家就不能當大爺要分擔家務
之類的
就算你的觀念鄉民都同意
你男朋友不同意你要怎麼辦
你要跟你男朋友說你看鄉民都同意了
所以你也必須要同意 ???
就算你的觀念鄉民都不同意
你男朋友願意接受就好啦
管其他人那麼多幹嘛
我是不大懂拉
兩人交往要說服對方
難道一定要靠群眾的力量嗎
其他人都說對所以你不做就是你錯
其他人都說錯所以你做就是你錯
又不是在搞群眾運動
一定要大家同意才有正當性
兩個人說好就好阿
每個人的狀況本來都不一樣
不然難道我家中天龍國仁愛路有1棟大樓
老爸財產破億
你小孩從母姓遺產就分少一點
所以
我堅持小孩都要跟男生姓
要住在我爸媽的那棟大樓樓下
女生要做的家事就是指揮傭人打掃環境
這樣不可以逆
自己想幹嘛就幹嘛阿
跟男朋友說好就好
別管其他人想法
※ 引述《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之銘言:
: 小妹20歲(南部)前男友25歲(中部)交往三年
: 最近開始跟前男友吵家庭觀念他認為我言之過早
: 而我認為三年算是對彼此有一定了解才面對這些觀念
: 若觀念真的不合且無法溝通就儘早別浪費彼此時間不好嗎?
: 所以我向前男友提出三點家庭觀念:
: 1.生兩個,第二個從母性
: 2.不與公婆同住
: 3.家事分工
: 他卻無法答應我,他認為第一點他可以接受
: 其他說什麼都不準也認為我死腦筋且無法溝通
: 加上經濟狀況其實是允許我們不與爸媽同住的
: 且我從未要求男方一定要有車有房難道女生不能償付嗎?
: 在台灣的雙薪家庭比例越來越高,但家務事的分配永遠是女方多
: 我也表示若現在待的地方經濟待遇較好
: 我是否可不隨你居住,他認為要是這樣乾脆不婚好了。
: 也斬釘截鐵的告知我,若我的觀念在不改叫我別結婚了因為沒有男人接受這樣的想法。
: 所以想問各位版友們,到底是誰的問題比較大
: 我也知道這樣的觀念沒有誰對誰錯,彼此真的不合那為何還要這樣糾纏不清呢?
: 他卻認為我想的太美好,待我長大才知道不是我想像的簡單。
: 我一直支持這樣的觀念是女權意義抬頭的第一步
: 妳要有相同的權利與權力就必須支付相同的代價
: 女性應該負起家庭開銷與固定資產的部分資金
: 男性同樣也必須對於家務事擁有公平的分配權
: 還是在家庭觀念上的公平要求是不是我過於理想了呢?
: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08-09 16:40:00
你為什麼不把推文刪掉啊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6-08-09 16:45:00
原po我有說噢,我只是想知道這樣的價值觀在社會上是可以被接受還是過於理性化
作者: AppleAlice   2016-08-09 16:46:00
她們已經分手了,沒有誰要說服誰,只是前男友跟她講可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6-08-09 16:46:00
的確是觀念不合所有我才提了分手,不要浪費彼此時間了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6-08-09 16:47:00
不過男方只覺得我這樣很無理取鬧就是了XDD根深蒂固的觀念你我都沒對錯也沒有誰必須服從誰,所以選擇分手而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09 16:47:00
她只是想讓人知道她前男友多差而已
作者: encorek47279 (encorek47279)   2016-08-09 16:48:00
V大我笑了,哈哈哈各有優缺啦只是價值觀不合適而已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6-08-09 16:49:00
其實2、3點就我認識的男性滿多都接受的,尤其是3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8-09 16:52:00
2你要我跟自己爸媽住,我還會求你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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