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小心懷孕了...

作者: uuu3u (杉攸)   2016-07-20 07:59:36
※ 引述《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之銘言:
: 現行法令已有墮胎法
: 有優生問題,生育危險,非自願受孕,生育會影響到生活者
: 女性都可以自願墮胎了
: 請問這還不夠嗎?
: 我比較無法理解的是,基於以上的狀況外
: “婚生婦女如要墮胎需經另一半同意”
: 竟然有人認為應廢除這一點才合乎女權?
: 墮胎法幾乎已經讓女性在任何不利狀況下的懷孕,都能墮胎了
: 除此之外,竟然有人還認為有婚姻關係的懷孕女性
: 可以想墮胎就墮胎,這才是女權?
: 幹…我看了三小?
: 意思是說你們夫妻倆,自願懷孕,胎兒也健健康康
: 懷孕若干月後,有天老公回家,看到老婆的肚子平了,大吃一驚
: 女方說:“沒有啊,就突然心情不好,拿掉了”
: 然後老公只能啞口無言,就這樣失去他的孩子
: 這才是符合女權?
: “欸~老公,可不可以給我個一千萬啊?”
: “欸~老公,可不可以ooxx啊?”
: “不然我明天想去墮胎了”
: 如果你倡議的“女權”,是這樣凌駕在男性的“人權”之上
: 我只能說
: “操你媽的女權”
我台男啦,先講結論:
操你媽的,原來一夫一妻制的配偶欄這麼屌
18以前三間學校管不了我的頭髮長短
18之後一個老公就可以管我的肚子裡面要裝什麼東西?
(假設我身為台女 這就是我會遇到的狗屁倒灶)
看完這篇回覆爆文我一直再想
「身體自主權」是什麼樣的一個東西?
餵狗後發現這個詞蠻常跟「髮禁」這個關鍵字連在一起
而在髮禁議題上,台灣法律網對於人權的解釋是這樣子的:
基本上,人權是一種將個人自主尊嚴提到最高地位的價值觀,它承認每一個人都受到國家
社會的平等尊重與關懷。
當然,為了社會秩序與集體利益,個人的利益有時候必須退讓、妥協。但現代以人權為念
的民主法治國家,不容許輕言「犧牲小我完成大我」。
動輒說「公共利益高於人權」是錯誤的;反之,憲法要求國家必須極為謹慎地畫出「集體」與「個人」的界線。當國家要個
人犧牲一部份權益以成就公共利益的時候,必須負擔沈重的舉證責任,證明這樣的犧牲是
必要的、是不得已且別無他法的。
先申明,我不是要簡單的將 剪髮=墮胎
但在這樣單一且精簡化的類比下
比較容易體現出最近版上種種被推爆、吹捧言論的異質之處
關於生育,
人類這種動物天生就演化成由雌性,也就是台女們
負擔受精之後胚胎的成形以及生產
雄性生物就算在受精過程中往死裡幹 活裡幹
也無法在生育的過程中付出更巨大的貢獻
就像是頭髮天生就是從你我的頭頂上冒出來一樣
嬰兒天生就是從女性的陰道生出來的
那既然頭髮是各位生而被賦予的自主權
陰道、子宮的自主權為什麼就不是屬於女性?
教官穿著軍服立正敬禮管不了你的頭髮
老公輪班寫程式為什麼就管得了女人的陰道?
還是說結婚契約就是現代文明賣身契
管得了你的身體 壓得了你的人權?
還是說台男同志們認為受精有出力
孩子就是你的「所有物」
他的去留會直接影響到你的人權?
關於你妻子的身體
孩子有10個月的時間,100%的身體都都待在裡面
你只有前幾分鐘,而且大概只有5%在裡面吧
我覺得墮胎議題上要爭人權
也是爭孩子的人權
我真的不知道各位在崩潰三小 謝謝各位
作者: Esperanza07 (書僮)   2016-07-20 08:02:00
先測一下風向
作者: moriyako (何妨吟嘯且徐行)   2016-07-20 08:07:00
幫補血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8:08:00
胚胎有人權嗎?可否建立在限縮他人人權上。打完收工
作者: pups003 (岡本)   2016-07-20 08:09:00
找你這說法以後離婚都不用爭撫養權,一律給媽媽
作者: jeremylin556 (我豪爆發)   2016-07-20 08:12:00
啊墮胎就是不合法啊 想怎樣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08:12:00
對哦你懷孕時男方如果都不聞不問,沒有做任何幫助母女的事,你就可以這麼想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8:13:00
我先幫你補血好了 能認真平穩討論這種事情的不多
作者: arrfu (觀光客)   2016-07-20 08:13:00
有效文章五篇
作者: jeremylin556 (我豪爆發)   2016-07-20 08:13:00
身體自主權是老娘婚後爽給外國人弄到懷孕老公不准管?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08:14:00
台女女權 超英趕美
作者: MG1211 (錢鬼)   2016-07-20 08:14:00
所以通姦罪是不是牴觸憲法?
作者: sibdkjiv1576 (東區吳彥祖)   2016-07-20 08:14:00
欸欸 台日友好你到底懂不懂?
作者: MG1211 (錢鬼)   2016-07-20 08:16:00
你回a大那個我看不懂 你自己不是說養跟生不能比?
作者: ipadpro2 (一天一柳連)   2016-07-20 08:17:00
男女如果都要身體自主權,豈不天下大亂?那幹嘛要“婚姻”
作者: rock0500 (小埃)   2016-07-20 08:18:00
這樣想的話,不要結婚不就得了,影響一堆自主權阿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22:00
這系列越來越多奇葩了 墮胎有理通姦無罪這種想法都來了
作者: fish250504 (Sinyu)   2016-07-20 08:23:00
同意幫補
作者: antiPUMA (貓車達人)   2016-07-20 08:25:00
配偶欄就是這麼屌啊 你不接受的話那也不用討論下去了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7-20 08:26:00
一下台男 一下你肚子要裝什麼東西? 你到底是??
作者: astraggler (straggler)   2016-07-20 08:29:00
滿有趣的觀點,或許還可以跟通姦除罪化的議題一起思考?是說不懂為什麼這次感覺很多人想要逼女方生?如果不被愛的小孩生下來很大機率變社會負擔吧…至少是我的話會寧願被墮掉啦
作者: ohtaeny (我是大學生)   2016-07-20 08:29:00
頭髮一個人就可以長,小孩可以一個人生嗎?
作者: b258963147 (火龍果)   2016-07-20 08:31:00
通姦有理,外遇無罪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16-07-20 08:31:00
小孩可以一個人生沒錯 自己注射精子就好
作者: northwater (ponstal)   2016-07-20 08:31:00
你好憤慨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8:31:00
要是那個小孩老公不用付半毛錢養 大概也沒人會說什麼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32:00
事實上就是一堆人要逼女方承認 他們想知道的是老公知道之
作者: bee13 (bee)   2016-07-20 08:32:00
幫補血
作者: qscgg (QSC)   2016-07-20 08:33:00
\讓她生/\讓她生/\讓她生/\讓她生/\讓她生/讓她生/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33:00
事實就是現在法律除了特殊條件以外都要配偶同意才能墮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7-20 08:34:00
同意L大 背棄婚姻關係 還動念謀殺生命來掩蓋證據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34:00
老公沒同意你又沒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去墮不就是違法上來問大眾怎麼做違法的事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的喔?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8:37:00
要讓條件特殊有非常困難嗎?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07-20 08:37:00
現在年輕人的風氣就是自由無限上綱跟擴張囉
作者: vdkl (阿歡)   2016-07-20 08:37:00
結婚不只管女的陰道阿 還管你的老二 所以男權是老二自主?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37:00
樓上 1.人家還沒墮 2.上來問墮胎這行為本身不違法3.散佈人家通姦的行為違法 懂了沒?我是回As 然後再補一個 通姦只有配偶有權提告 連國家都沒主動偵查權 一堆鄉民大肆公開加批鬥是哪招?
作者: bee13 (bee)   2016-07-20 08:40:00
子宮跟陰道跟本不一樣的東西 要拿老二比的話是陰道比較對等吧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07-20 08:40:00
口中的樓上只是在講規定 可不是在講事主著手跟上來問的行為有沒有違法 第3點無意見 又告訴權跟評論(?)也是兩回事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42:00
人家還沒墮 我也沒說他墮了啊 問墮胎不違法 可是人家問的是怎麼讓配偶不知情又墮胎 懂了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42:00
上網問就叫著手?你的犯罪主觀是怎麼判斷的?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07-20 08:43:00
很多人不是抱持著善意的評論也是事實著手是指墮
作者: woogee (woogee)   2016-07-20 08:43:00
同理男生生殖器也有自主隨便玩囉?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43:00
好嘛 所以上網問如何瞞著配偶墮胎到底違反哪條法律?
作者: cunel (  ￾  ￾  )   2016-07-20 08:43:00
同理,男的外遇,去嫖也是老二自主權!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44:00
告訴權跟評論是兩回事沒錯 但鄉民是評論嗎?這件事應該評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8:44:00
你現在到底想討論外遇還是墮胎?
作者: ilovedaodao (sherlock)   2016-07-20 08:45:00
呃你的意思就是隨你玩嗎?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8:45:00
這篇講墮胎 你一直提通姦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45:00
好問題 上網問怎麼做安非他命違法哪條法律 我也不知道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07-20 08:46:00
所以第三點沒意見啊 我不是說很多人並不是抱持著善意嗎?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8:46:00
優生保健法第9條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20 08:46:00
墮胎跟製毒能相提並論?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46:00
如果上網問如何做安毒違法,那絕命毒師應該也違法了
作者: changes (祈雨舞)   2016-07-20 08:47:00
而且評論我有打問號
作者: PercyJackson (神火之賊)   2016-07-20 08:47:00
這種論點也能拿出來講@@真是長見識欸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47:00
法盲拜託不要來秀下限了 changes還比較有點料子可以談論
作者: kandaxa (微臣有句話不知當不當講)   2016-07-20 08:48:00
討論墮胎都要歪到通姦
作者: ohtaeny (我是大學生)   2016-07-20 08:49:00
說小孩一個人生的,請問你的精子是哪裡來的?
作者: BanJarvan4 (不解釋)   2016-07-20 08:49:00
墮胎跟製毒當然不能相提並論墮胎100%會死個人 製毒還不一定哩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50:00
要不要再看清楚我推文 從頭到尾說違法都是你在講
作者: dancy60634 (safirus)   2016-07-20 08:52:00
胎兒不只老公有義務要養,還能分他的財產,甚至分他爸媽的財產,結果連一半決定權都沒了,拿髮禁來比是三小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53:00
As 你自己的兩行推文都有違法這兩個字喔 ^.<*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53:00
要跟人家講法律之前 先學會文字邏輯好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55:00
幹 法盲跟我談文字邏輯咧 你有臉 我佩服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55:00
問違法的事跟問事違法 很難分?看清楚再推文真的沒有很難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56:00
→ As1649: 老公沒同意你又沒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去墮不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57:00
那句是在敘述法律內容 有說當事人已經墮了?
作者: Quantor (Quantor)   2016-07-20 08:57:00
既然你是台男,那我也真的管不了你肚子裡有什麼東西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07-20 08:58:00
妳要身體自主可以!! 小孩生下自己養很難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8:58:00
就是違法 上來問大眾怎麼做違法的事還可以這麼理直氣壯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07-20 08:59:00
妳要去外面爽 ~ 爽完帶個種要老公養 ?? 是哪邊出問題了??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08:59:00
你要不要寫清楚你認為墮胎要看誰的意見,扯什麼掐死不掐死,你回那句代表除卻安全因素,女方也不能有意見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20 08:59:00
問題是 上網問製毒方法似乎也沒罪耶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8:59:00
請問我第二句哪裡說他上來問問題這個行為是違法的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09:01:00
瞧那護航的氣勢我都要以為意圖湮滅罪證的外遇女是什麼男性暴力的受害者了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9:01:00
你別的話就是有這意思啊 現在要講了不承認嗎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9:02:00
哇 現在連我在想什麼都直接幫我先下定論 您他心通系?
作者: lordguyboy (懶洋洋)   2016-07-20 09:02:00
你有那個能力對抗通俗法律再來說 笑死人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9:03:00
他媽的你用反面邏輯來反問 然後再來說我沒講這話話都給你講就好了啊 還扯什麼上網問安非他命怎麼做幹嘛
作者: dancy60634 (safirus)   2016-07-20 09:04:00
請想想法律為何不綁定生父嗎?女生嘴一閉就是不說,是能屈打成招還是驗所有認識的人的DNA?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9:04:00
自己暗示出來的語句再來翻臉不認真的很LOW啦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9:06:00
法律就是這樣寫的 沒有特殊情況未經配偶同意去墮就是違法
作者: createspace (還不到慌張的時候)   2016-07-20 09:06:00
科科
作者: dancy60634 (safirus)   2016-07-20 09:06:00
可是我記得之前孩子出生強制驗DNA的議題一堆女生認為被羞辱了
作者: ganbastar (兔仔的主人)   2016-07-20 09:06:00
同意女孩決定,我只想知道是不是自己的,可以支持驗dna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9:07:00
那你提上網問安非他命是什麼意思?提好玩健康的就對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6-07-20 09:08:00
其實你偷偷去驗也沒差 還是你要跟老婆大吵一架再驗?但是也不是每個女人都會生氣 祝你好運XD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9:09:00
製毒違法 但是問怎麼製毒有違法嗎? 類推問題好嗎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7-20 09:11:00
很好啊,然後咧?
作者: As1649 (I'm here)   2016-07-20 09:13:00
什麼然後 還有然後?針對我說的話提出問題的是你 現在要我回什麼? 還有其他問題嗎?
作者: s910443ttw (surfer)   2016-07-20 09:16:00
板主出來洗地板囉
作者: phonefrog   2016-07-20 09:20:00
推!
作者: terry1007 (此堯非彼瑤)   2016-07-20 09:22:00
法律本來就是可以批評修改的,通姦除罪化又不代表民事不用賠而且墮胎要配偶同意根本就不是共享權利,而是把所有決定權交給男方,但卻是女方的身體。
作者: nosay (擁有16分之1日本皇室血統)   2016-07-20 09:25:00
這年頭好像很少人念結婚誓詞喔 !!!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09:29:00
@terry1007 為何說是“所有”決定權
作者: terry1007 (此堯非彼瑤)   2016-07-20 09:32:00
如果男方不同意法律上就不能墮胎,女方就算想要墮也不行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09:33:00
欸然後呢?自己暗示出來的語句再來翻臉不認很怎樣的,別打到自己阿?
作者: terry1007 (此堯非彼瑤)   2016-07-20 09:33:00
可以說配偶的同意與否就完全決定了女方在法律上墮胎的合法性
作者: chang505 (眼線)   2016-07-20 09:35:00
恭喜你被新的修正條例桶囉
作者: bowl (波!)   2016-07-20 09:35:00
反串吧這個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9:37:00
此法律規定代表的是雙方皆同意才可墮胎 並不是完全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09:37:00
@terry1007 那男方想墮女方不同意呢?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9:38:00
在配偶身上 是一個且的概念 難道男方說要墮就直接可以墮嗎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09:39:00
樓上這樣問很不專業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6-07-20 09:39:00
同意這篇
作者: terry1007 (此堯非彼瑤)   2016-07-20 09:41:00
是的,在論述上「不墮胎」的權利可以由女方一人的堅持享有,但「墮胎」的權利則一定要以男方同意為合法的必要條件,沒說清楚,抱歉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09:42:00
男想女不想-->身體自主 男不想女想-->父權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9:42:00
女方的同意也是必要條件阿
作者: kk0716 (莫言)   2016-07-20 09:43:00
奇文共賞 XDDDD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09:44:00
應該說是充分條件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09:45:00
所以原PO你的意思是夫妻雙方都不能有意見嗎?講清楚啊
作者: epoint048596 (Laplace Transform)   2016-07-20 09:46:00
這篇文是喝茫的狀態下寫的? 估狗些毛皮就可以放屁了
作者: terry1007 (此堯非彼瑤)   2016-07-20 09:46:00
在「墮胎要配偶同意」的討論前提就是女方想墮,如果女方不想就不會進入要配偶同意墮胎的討論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09:49:00
沒有禁止墮胎吧 該討論的是已告知配偶但他不同意要怎麼處理
作者: scottycchen ( )   2016-07-20 09:49:00
@terry1007 同理男方要墮也需要女方的同意啊 法律沒有偏袒男女任何一方 只是在雙方意見衝突時更保障胎兒的生存
作者: DreamCome (你管我)   2016-07-20 09:54:00
呵 這種奇葩文都有。那請問你有沒有想過之所以現代婚姻制度走向一男一女 並且保障其中的權利義務 就像你說的是為了維護公眾社會的秩序 等同維護公眾利益啊?
作者: nasza   2016-07-20 09:54:00
這篇的意思就是不管孩子是誰的,懷胎十月是老娘在懷的,小孩就在老娘子宮裡,從老娘陰道生出來,老娘想墜就墜,這是老娘的身體自主權,老娘的身體自主權最高啦
作者: jomaysong05 (small-talk)   2016-07-20 09:59:00
不要結婚誰管你墮不墮,你墮100次也沒人想知道
作者: epoint048596 (Laplace Transform)   2016-07-20 10:05:00
只挑些價值辯論的回 你到底來充啥?
作者: yoyo3055 (yoyo)   2016-07-20 10:07:00
這個討論串真的釣出超多奇葩思想的人....
作者: Shhatonmer (綠茶堅果)   2016-07-20 10:08:00
沒結婚你要墮到地獄都沒人理你,但是結婚了你就得讓另一半也有決定的權利啦,懂?知不知到責任怎麼寫啊?難怪一堆人說台女只想享樂跟要求自主,但從來不會要求責任,一天到晚的跳針責任是男生的事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6-07-20 10:08:00
As大,你願意的話建議把說你沒做的事又說你low的那位檢舉板規2,免得他一直把自己跟女權綁在一起
作者: epoint048596 (Laplace Transform)   2016-07-20 10:10:00
修文還是通篇笑話 你的想法跟只生不養的畜生有啥差?只考慮生產的十個月 沒想到孩子未來十幾年的責任十個月比二十年 投資基金有賺沒責任購買前請確定陰道自主權
作者: jimmy12332 (123)   2016-07-20 10:14:00
如果你覺得婚姻像是賣身契 那可以不要結婚 法律沒有規定人一定要結婚
作者: g6m3kimo5566 (極為變態的神父)   2016-07-20 10:16:00
ㄎㄎㄎ
作者: roncarrot   2016-07-20 10:16:00
奇文共賞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7-20 10:18:00
幫忙
作者: w00176 (哲學家)   2016-07-20 10:20:00
台什麼男拉 就是有你這種人 台女才越來越囂張拉 丟臉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20:00
有人強迫你結婚嗎
作者: w00176 (哲學家)   2016-07-20 10:21:00
自以為騎士 根本只是母豬騎士 婚姻之下的孩子是父母共有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21:00
說到底,你根本不認同婚姻價值觀
作者: w00176 (哲學家)   2016-07-20 10:22:00
這觀念很難懂??想當奴才就說阿 裝什麼正義???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22:00
但婚姻是自由選擇的,要絕對的自由,可以不結婚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23:00
你可能要先了解法律 只有在影響心理跟家庭的時候需要配偶同意 其他影響母體健康跟基於優先保健理由是不需配偶同意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25:00
你到底知不知道,法律上女方本來就有墮胎的空間講得女生只要受孕就不能墮胎一樣,再來批判男方?
作者: caeasonfb (eason)   2016-07-20 10:26:00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28:00
正常且自願懷孕的健康夫妻,才需要兩方同意墮胎
作者: elibra01 (飛行荷蘭人)   2016-07-20 10:28:00
看不懂
作者: ddd23236 (James)   2016-07-20 10:28:00
還以為我在逛joke版 xD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1:00
你比較錯誤了 是胎兒生命權>身體自主權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31:00
身體自主權可以這樣無限擴張?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2:00
另外身體自主權依目前法律來講本來就有受婚姻制度的約束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32:00
我要在路上拉屎,砍人也是身體自主權了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10:32:00
幫女森說話看能不能有好處喔?
作者: xheath (heath)   2016-07-20 10:33:00
完全不知道重點 下一位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3:00
身體自主權的本來在法律上就受一定限制 沒到至高無上的地步
作者: w40217 (o_Od)   2016-07-20 10:33:00
自以為前衛思想 殊不知對法律一知半解
作者: optima (馴獸師)   2016-07-20 10:34:00
雙性4ni?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4:00
不然你知道你想自殺 別人只幫助你完成願望怎麼還犯法?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34:00
我今天簽約,收錢毀約也是身體自主權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5:00
應該更討論核心的本質是 胎兒生命權 跟 母體自主權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35:00
我要自殺吸毒也是身體自主權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7-20 10:38:00
憲法哪來的身體自主權這東西 你獨創喔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8:00
你先去讀讀優生保健法跟刑法 和相關函釋再來討論吧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10:38:00
他不是來討論的 是來護航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39:00
至於你的問題結論就是 生命權>自由權 就是這樣
作者: xheath (heath)   2016-07-20 10:39:00
欸 還有人要護航嗎?船都沉了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40:00
不用講到法律,光是基本邏輯就通篇漏洞能避孕,非自願懷孕也能墮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7-20 10:42:00
這篇論點反正就是女方想墮就墮 不用管配偶的意思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42:00
第一點 墮胎是胎兒生命權跟母體自主權的取捨 不是配偶權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42:00
此外就剩下有婚姻,健康又自願懷孕的人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43:00
第二點 身體自主權跟配偶權的衝突是在 通姦罪的這件事情上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7-20 10:43:00
還母親跟胚胎討論 看到都笑了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43:00
到底為何這樣的情況能夠想墮就墮?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7-20 10:44:00
你還是胚胎的時候跟你媽講過話嗎?
作者: werttrew (發點優文賺P幣)   2016-07-20 10:44:00
而不覺得會傷害到他人?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44:00
法律阿廢話 基本上就是如果你違反法律去墮胎就接受處罰而已你可以主張你有身體自主權高於他人生命權想去殺人放火阿然後你就是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已 法治社會本來就不是你想怎
作者: aaaba (小強)   2016-07-20 10:45:00
推一下,你至少是有討論的心,至於是非對錯我想是越辯越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45:00
樣就可以怎麼樣 你說我看A很不爽 我想殺了他那是你的自主權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10:45:00
d大真的好有耐心
作者: loyal02 (:))   2016-07-20 10:46:00
你的配偶欄是哪間學校呀,你的頭髮學校有幫你澆水灑肥料喔。明明就是不一樣的關係硬要拿來比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46:00
還有你一直以為配偶同意權就可以完全阻卻墮胎的違法性?請你真的認真讀一下優生保健法跟其細則的規定好嗎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7-20 10:48:00
拿身體自主權這大旗來為想墮就墮這行為開脫?那請問你避孕與否不也是女方的身體自主?
作者: recscy (央金)   2016-07-20 10:50:00
婚姻制度會逐漸瓦解吧,女人不願意結婚是國際趨勢了上面有說婚姻是自由選擇的,但是台灣沒有單身人工生育權呀台灣的法律就是強迫女性走進婚姻才能生小孩……
作者: dfgtyu0000 (備用草)   2016-07-20 10:55:00
那不要結婚就好了,屁孩哦?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0:57:00
因為有關"婚姻"的這件事情 可不是就可以單方自主決定終始婚姻衍生的生育產生的家庭問題 是要夫妻共同決定非單方決定你要人工流產想使用會影響家庭生活這個理由當然要配偶背書簡單來講家庭配偶權是輔助自主權 來跟胎兒生命權作價值判斷以優生保健法來講本來就不允許母體以"自主"理由進行人流只有在第六款才例外允許以影響心理暨家庭生活作為人流理由我看你連婚姻的本質都不知道 你要不要先去念民法有關婚姻的規定阿 跟你討論真的很累耶 什麼都不懂然後就亂扯一通就跟你說墮胎是 生命權>自由權的問題 配偶權反而是去輔助自由權的行使 如果沒有配偶權背書 你更無理由進人工流產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6-07-20 11:05:00
為啥可以一本正經的說出既有事實wwwww
作者: wanlinchi (小頑邪)   2016-07-20 11:06:00
若是懷孕期間配偶完全沒責任才適用你所說的,男方的付出是背景支撐
作者: joe76718 (joe)   2016-07-20 11:10:00
原PO可以考慮選立委修法
作者: point09247 (無聊人士)   2016-07-20 11:11:00
奇文共賞
作者: xheath (heath)   2016-07-20 11:12:00
我的天 不管人家說 又自己解釋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0 11:12:00
看來你真的不懂 你以為婚姻只是個條文但它是憲法承認的制度性保障 ....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6-07-20 11:13:00
原PO的想法比較接近多元成家立法草案中的伴侶制度
作者: rexagi1988 (阿將)   2016-07-20 11:13:00
妳乾脆講法律本身就是在限制人類自由好了...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6-07-20 11:14:00
https://goo.gl/WAOIz9 等法案通過後可以考慮依此法找尋適合的伴侶,基本上我認同不婚族找伴侶互相依持的想法;但沒必要為了自己的主觀而去撻伐婚姻制度的存在價值.既然原PO不認同現行的婚姻制度,就等多元成家方案
作者: qazieru (=w=)   2016-07-20 11:17:00
這種水準還敢兇 丟臉丟到極點
作者: akiyamatt (aki)   2016-07-20 11:17:00
通過後再去找能認同你的伴侶吧至於過分愛好自由,沒有婚姻忠誠度,又不懂得體諒另一半的人;基本上一開始就不適合結婚了
作者: thebulbul (千里掐指)   2016-07-20 11:20:00
你文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7-20 11:20:00
不要貶低文組好嗎
作者: qazieru (=w=)   2016-07-20 11:22:00
妳跟上一篇根本不能比 這種笑死人水準還敢操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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