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9)去京站使用總價1000元禮券(100*10張)
前面的消費都還好,找錢會找給你「商品禮券」的「餘額代用券」
所謂的餘額代用券就是會給你一張紙,上面有條碼,刷條碼店家就可以使用禮券的餘額。
禮券代用卷背面的注意事項也跟禮券背面沒有什麼大不同,並沒有註明那些店家不行。
我在地下室吃完飯後,我的代用券還剩下10元,想說京站對我來講不是一個好逛的商場,
就想說到Jason超市用掉,花了很久的時間挑選,最後選擇了一瓶綠茶(29元)。
當天排隊的人潮很多,好不容易排到我,結帳人員卻跟我說他們並不收「這個」,
我以為是我漏看了公告,摸摸鼻子就先用悠遊卡結帳。
後來我左翻右翻代用券上都沒有說明,於是只好上去1樓問服務人員。
這就是讓我生氣的開始...
我向服務員表示請問這張餘額代用券可不可以使用「JASON超市」,她說不行。
於是我就續問「請問公告在哪裡?」
她一時也答不上來,也只好幫我打電話問問。
後來她跟我說:
「這張是『可以』用的,只是超市人力不足,比較麻煩。樓管會來幫您處理」
於是我就站在1樓的櫃檯等樓管,但幾分鐘過去了,也不見樓管的蹤影。
我其實也覺得還好,想說應該是先去了解情形再過來。
沒有想到服務員又來跟我說
「不好意思,因為現在是吃飯時間,我有再幫您打電話了。」
不講還好,我一聽就火氣上來。
後來樓管終於來了。
樓管表示:「因為Jason的機器無法刷餘額代用券,所以無法使用,但禮券是可以的。」
我只好又問:「所以公告在哪裡?」
樓管又表示:「因為公告要等法務看過之後才能,所以現在沒有。」
到這裡,我就差不多爆炸了。
我不曉得禮券所延伸出來的禮券餘額代用券,竟然會因為個別店家的機器而不能使用。
這樣片面的更改遊戲規則是哪招?
這是不是有違消保相關法規我不知道,但是你起碼也要公告。
卻因為「法務」沒有修過而還沒有公告,也就是擺明根本沒公告這件事情,
變成消費者明明可以用禮券消費但「禮券找出來」的代用券不行。
其實你只要找代用券的時候跟我說明我就摸摸鼻子認了,
偏偏我還要排到結帳的那一刻才知道不行。
根本就在浪費我時間阿阿阿阿
樓管還說我這樣不算浪費時間那什麼才叫浪費時間
而且你剛剛服務員跟我說「可以」,現在又翻盤,貴公司到底有沒有統一的做法
後來解決方法就是「樓管幫我把這瓶飲料退掉」...
代用券可以用在哪,樓管也只有跟我講說那層樓只有Jason不行。
其他樓層我想她應該也不知道,服務員我也不想再問她了。
總之,各位到京站禮券消費要注意,記得要先問問「餘額代用券」可不可以用阿...
消保官那邊我也會去問問的,10元其實是小錢,但我實在是覺得太生氣了。
註1:雖然服務員跟我說因為是吃飯時間云云,當下我理解成樓管在吃飯。
但事後想想也許是指現在是人潮多的吃飯時間,樓管比較忙吧。
註2:禮券的背面沒有寫哪些店家不能用,但是1樓服務台有公告哪些店家不能用「禮券」
,但也沒有Jason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