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接受保障即歧視?

作者: DenTisGirl (殫題思 女_)   2016-06-19 00:53:01
※ 引述《persuer (persuer)》之銘言:
: 曾經有人說女性總是覺得自己受到性別歧視
: 可是他們躲在女性工作權益保障之下 根本是女性自己歧視自己 把自己當成弱勢
: 雖然我覺得聽起來怪怪的 可是很難反駁他
: 難道不正是因為歧視真實存在並致使權益受損且難以改變現況才需要保障嗎
此篇僅獻給 persuer
你的想法基本上是正確的,不過面對這種言論,你要先評估回應的方向,
對方用了多少腦袋你就用多少腦袋,對方用什麼樣的情緒你就用多少情緒。
不然超勞神XD
以下提供初級解法:
1. 對女性工作權益的保障?性別工作平等法沒保障男的喔?
2. 沒被歧視怎麼躲在這些保障之下?
3. 上級夠正派,就不用動用這些保障。也還歡迎你躲在這些權益之下喔~
以下提供中級解法:
1. 男的都不能請生理假?你可以請病假。
你也可以爭取40歲以上攝護腺腫大的每月保障診察假。
權益冷感是你自己的問題喔。
2. 需要另外保障 就是弱勢?那也要符合保障資格吧
你要不要去讀個法條再來?
...開放下方留言提供再新增。
還沒有聽過高級殺豬聲。以上。
作者: jameshcm (億載金城‧武)   2016-06-19 00:57:00
你不會回他信箱哦?
作者: NCUkober (中央狗鼻)   2016-06-19 01:11:00
井底之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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