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鄭捷的死刑很倉促很可惜? 當然可惜

作者: AVLtree (傑瑞)   2016-05-13 03:22:59
在FB上,看到這篇文章轉載,心中有千萬感概。
自從時代力量和民進黨(對,指名道姓)的渲染,台灣已充斥著極端主義。
變成要極端的民意(就變民粹,請見維基百科:https://goo.gl/5F9Wfo)
或是極端的程序正義(細到每一步都要規定)
或是極端的理想化(相當相當強調台灣主權)
我也是一般人,看到鄭捷被執刑,沒有雀躍只有難過,但個人支持死刑,
因為這至少彰顯一個信念給某些預備犯看:隨機殺人,只有一條死路,而且不會很久。
高等法院4/22定讞時判決書就公布在網上,律師團卻說要等收到判決書再研議。
收到判決書最遲10個工作天,給你算最晚5/6號收到。結果遺憾5/10號差10幾分鐘提出申請。
這背後的道理是什麼? 是沒網路加要周休二日?!
嘴上說緊急但感覺老神在在啊!
再者律師團事後提出的理由書,高院判決書已經一一反駁了,再提出相同主張是想有奇蹟?
(請看原文,法院名稱選最高法院,全文檢索語詞鍵入鄭捷)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用這件事批評違反程序正義太過了。而究竟法源要規定到多細才夠,多細都不夠吧。
此時扣上政府無視救濟程序想殺誰就殺誰的口號,令人搖頭。
另外犯罪原因&預防和死刑掛鉤又更怪了,為何急著撇清國外多年研究而主觀認為其結果
肯定不適用台灣,而死刑不會帶來進一步研究?這是藉研究之名暗渡情緒主張的做法吧!
現在台灣有種現象,容易指責別人不思前後,甚至批評他人沒通過智力測驗。
這是種無法容忍異己和過於本位思考的展現。
主流政客主打著台灣主權,有人跟著喊燒,因為這最容易激起民族主義的情緒。
這篇中文評論標題打著台灣受中國治外法權管轄,讓人覺得好憤怒好恐懼,被欺負了:
https://goo.gl/RFylUq
但去找原文看,會發現中文評論用語是加工過的,
例如“過去幾年的良好關係僅僅是中國企圖讓台灣依附更深的工具”。
人家原文是“描述這件事有的影響”,而中文評論目的是“煽動仇恨”。
原文:http://goo.gl/xpCL6I
媒體和政客灌輸著中國綁架台灣人,無視台灣主權。但有沒有想過:
1. 受害地在中國,過去兩岸交付詐欺犯時,因台灣不是罪行發生地和受害地,
最後都輕放收場。導致不斷上演抓放抓放戲碼。
2. 立委和總統選舉時,極力攻擊中國,高調踩著台獨紅線。
例如:http://www.thenewslens.com/post/287818/
3. 瑪丹娜在小巨蛋說愛中國,台灣人批評白目。但台獨藝人到中國賺錢妥當嗎?
如果你是中國,會發揮大愛精神?
我並不是暗指中國有多好多正當,而是要多思考其他影響層面,
行動才會務實,而非一味追求脫離現實的口號。
台灣還有個極端:打著民意,對於政府的一舉一動都可用黑箱和未符合民意套用。
那我很納悶,為何以此起家的時代力量到立院走紅地毯時,不是推著伺服器進去,
而是牽著家人風光報到。
以其主張,應該把立委都換成伺服器,全台灣人可以對每個法案投票。
在立院當戰神幹嘛,有什麼憑據他們就代表民意?
多閱讀原文和求證,別隨媒體和政客起舞,少些意識形態吧。
都會比繼續走向極端會更好。否則未來的對立只會多不會少,不論是台灣內外。
※ 引述《shrines ()》之銘言:
: 算了吧,
: 一般人只管自己小確幸,哪管背後什麼道理,
: 廢死和反廢死看程序的點就不一樣,
: 廢死看的是「只能」執行死刑時的狀況才叫走完,
: 反廢死的觀念認為「可以」執行死刑就叫走完,
: 兩者看起來差不多,其實差很多,
: 明白講,廢死認為所有救濟程序也要走完才叫完成,
: 反廢死認為程序走到可以槍斃就可以了,
: 這背後問題在哪?
: 在於按照這個邏輯,未來政府要槍斃任何人,
: 可以無視救濟程序就槍斃人,
: 因為目前沒有法源依據,
: 所以顯然「政府可以想加速槍斃誰就槍斃誰,
: 而且確實可以這麼做,」
: 而不是要加速槍決有法源依據,
: 很多人哪看得到什麼叫程序正義?
: 肯亞案也是一樣,笨蛋只看到詐騙集團該死,
: 哪看到主權喪失的問題,
: 人家外國人看的就很清楚:
: https://buzzorange.com/2016/04/15/cnn-says-president-ma-makes-taiwan-ruled-by-
: chinese-law/
: 中國治外法權包含台灣。
: 反正哪天台灣人像香港書商一樣在泰國和香港被綁架,
: 像那個姓樊的中國人因為舉ROC旗就被失蹤,
: 台灣人香港人中共會說都是中國人,
: 有英國籍?中共把你抓起來後逼你公開拍影片放棄外國籍,
: 笨蛋那會想到中國抓人不是不行,
: 就算抓人也要先知會,
: 這代表的是尊重,不過顯然沒有,為什麼呢?
: 你中華民國就不是個國家我鳥你去死?
: 對中國來說沒有台灣人香港人這種東西,
: 中國從幼稚園到研究所的教科書,
: 都說中華民國1949年已經滅亡,
: 所以他們的人會搶ROC旗,聽到國歌會抗議,
: 未來中共在海外要抓台灣人,
: 理由用反分裂罪名即可,
: 然後我們又會看到中共官方發佈簡體字的懺悔信。
: 再回來講司法,之前有五個嫌犯在中國被槍斃,
: 其中二名杜氏兄弟,
: 原來台南法院判無罪,然後中國透過司法互助來了證據,
: 這個證據台灣完全沒處理,也沒透過犯人交叉詢問確認,
: 然後就槍斃掉了,即便此兩人一直喊冤。
: 這背後意義在於「未來中共要槍斃你非常容易,
: 且你在死前都看不到中共提供的證據,」
: 這對中共有什麼難?反正懺悔信都可以捏造,
: 總之這些事情很多啦!只是新聞大多噤聲,主流媒體不會報的,
: 許多從中國逃出來的人,都認為台灣人不知道自己很幸福,
: 卻一直把自己推向地獄,然後過自己小確幸,
: 最後補充一點,顏清標創下中華民國史上最快出獄記錄,
: 文件簽核不用二週,5月初申請,
: 月中就跟政治人物一起拜拜公開露面,
: 台灣司法不能操控?當然可以操控,
: 只有白癡才會相信台灣司法沒有政治介入空間,
: 但是小確幸哪管那麼多?
: 反正繼續跳針鄭捷有殺人和肯亞有詐騙,
: 至於程序或背後什麼道理不管啦!那太難了。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4:57:00
推這篇... 其實鄭捷這麼大條的案子 我是不相信律師團真不知情 他們也不過是在玩法的一票人而已...
作者: lockall   2016-05-13 05:18:00
台獨藝人去中國賺錢是誰壓?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5:56:00
噓第一段,奇葩的想法通篇不知所云,扯民粹但立論又薄弱,只是片面的猜想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6:01:00
chuke跑來這裡啦?哪裡奇葩又立論薄弱可以說說啊 :3人家可是打文章還附網址的... 不知妳又打了啥論點事實上陣捷定讞全國媒體都在報...負責的律師會不知道我還真不信 說真的我是律師我也會選不知情啊XD 羅就笨蛋一個太會坦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6:23:00
隨便說一點啦,詐欺案台灣的確沒有大陸的事物管轄來的強,但肯亞非中國主權行使地,又牽涉到台灣人,理應雙方理性溝通,但實際上並非如此,我實在無法理解原po說民進黨爭取犯人回台是激進的理由是?更遑論說台灣縱放犯人這點,沒提到證據不足的原因就貿然下定論看你發言一看就不是法律專業,又假設你自己是律師就如何如何的發言,不覺的好笑嗎?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6:41:00
妳上篇就顯示妳的水準了 看妳比較好笑倒是真的XD別忘了還有都多給16天了 不是故意也只能怪自己廢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6:47:00
要嘴炮的話,我只能說我的水準不需要一個水準比我低的人來評價 呵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6:50:00
唉...這麼low的嘴砲真是看妳可憐...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6:53:00
我不太需要你可憐欸,你說的多給16天是指鄭捷喔?如果是的話,那我實在想知道你「多」的確信是源自於何法規命令。今天兩派在吵的是既然都要死刑為何不徹底理解犯罪成因的問題,這跟多幾天何干之有?www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7:00:00
說真的鄭捷的非常上訴很難寫我是信啦...因為根本該審的都審完了 非常上訴是審判有違背法令之處才能申請最後才送"初稿"跟"晚了13分" 根本明顯就死馬當活馬醫...蠻扯的 看妳連刑事訴訟法規定第460&461條定讞可是3天內執行都不懂  妳真的可以洗洗睡了...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7:05:00
你說得晚13分,因為我還沒有實務經驗啦(學生)無法回答,但我所知道的這次鄭傑處決有點快的不合過往經 驗拉,所以我懷疑是有政治操作在裡面~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7:06:00
看 又是感覺派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7:07:00
你也太自嗨了八,我沒說當我不知道喔!?不合過往經驗不能懷疑喔,搞笑喔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7:08:00
呵呵 又惱羞啦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7:09:00
我想你一定不是法律專業的 = =也只能嘴砲拉 可憐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3 07:10:00
比妳懂就好 XD
作者: chuke (est ars boni et aeq)   2016-05-13 07:11:00
自己說哩ZZZ
作者: lail (古道照顏色)   2016-05-13 07:45:00
台獨藝人有辦法在中國賺錢哦?
作者: eyesg (彌十郎)   2016-05-13 07:50:00
這種爛到爆炸的邏輯沒被噓爆?
作者: w76530   2016-05-13 08:07:00
對自己不認同的文章不但可以噓爆更可以回文反駁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5-13 08:19:00
閣下認為對阿六順從 他們就會發揮大愛精神?
作者: vd490 (vd490)   2016-05-13 08:55:00
程序正義從來只有嫌不夠,第一次聽到有人嫌太多,你就是會支持大埔偷偷拆遷房子程序正義是什麼可以當飯吃嗎的那種人==沒理想化的前人會有你現在享有的民主自由?你的立論真是太可笑了~
作者: minpanda   2016-05-13 09:47:00
推理性思考,不喜歡現今大眾跟著新聞起舞,不自己思考以及看不同面向的現象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3 09:53:00
一群嚷嚷著程序不正義卻指不出問題的人在該該叫程序問題?
作者: SGBA (SGBA)   2016-05-13 10:52:00
好文推
作者: yasmine520 (yasmine)   2016-05-13 11:12:00
作者: arnold3 (no)   2016-05-13 11:18:00
廢文 不愛台灣說一堆屁話想幹嘛
作者: takuto (PIPPO GOAL)   2016-05-13 11:35:00
這篇怎麼會是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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