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旅行是不是毀掉友情最快的途徑(文長慎入)

作者: newlight7 (深夜裡的漫遊)   2016-05-13 02:08:21
我先舉一個接近的狀況
甲的手機沒電 乙說我有行動電源 就借給了甲
沒想到 充著充著卻燒起來 結果手機和電源都壞了
請問 你認為責任怎麼算?
1 誰也不賠誰
2 乙要賠甲手機
3 甲要賠乙電源
大家會有不同答案出現了吧...
因為乙不是出租給甲 只是幫忙
東西燒起來 也難以斷定是電池還是手機的問題
回到原案
我猜A當時的說詞可能近似於
「欸我手機沒電 有沒有人要幫忙拍照 我是有防水袋 我之前用都沒問題」
A認為自己並不是要求誰要去拍 只是出借防水袋給能支援的人拍 而且這袋子自己之前用
都好好的 沒想到F用就出事 該懷疑是F使用不當吧
F則認為要不是A問有沒有人能幫忙拍 自己也不會拿手機下海 而且這防水袋根本不保險啊
手機才會進水
這樣整理過後 大家認為責任該怎麼分呢?
難了吧!
我認為兩題都沒有標準答案
硬要選的話 起火案例裡面 我會傾向1或3
因為乙沒有責任也無法確認自己電源是否相容其他與手機
該是甲自己得判斷並自己承擔風險
(這道理就像收費停車場也不願保證你車不會被偷 怕有糾紛還常索性事先聲明「不負保
管責任」)
至於原來案例 我也傾向A不用負責 頂多負一半
想像一下 如果進水的是A自己的手機
他也就是得認賠了
因為用潛水袋替大家拍照是他自己志願的 大家不用為此負責
所以 也比較是F必須自己決定要不要使用A的防水袋去幫拍
但再次強調 這兩題真的沒有完美無暇的答案
總之 我想說的是 很可能這案子就是這樣
責任真的很難釐清 並非A就是個賤人
而親友團很容易傾向自己同邊的吧
作者: AmyAdams (艾咪亞當斯)   2016-05-13 02:19:00
行動電源的話 我選1...
作者: aspca022 (奴兒)   2016-05-13 02:20:00
同意XD 看完原文覺得F有點惡人先告狀的感覺,不過還是很難斷定啦,畢竟過程還是沒有釐清
作者: AmyAdams (艾咪亞當斯)   2016-05-13 02:20:00
可是整件事情沒發生在我身上 也是很難說..
作者: otonashi1003 (Cornelia)   2016-05-13 02:26:00
這根本腦力激盪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6-05-13 02:31:00
答案應該是甲和乙一起像行動電源公司求償
作者: midorina (身度利菜)   2016-05-13 02:35:00
感覺好像不太一樣 畢竟兩萬元的手機跟50元的防水袋價值差有點多...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6-05-13 02:57:00
4.找行動電源公司賠
作者: yang412yang (yang412yang)   2016-05-13 03:19:00
原文那位同學的敘述感覺已有偏向某一方了,這種事完全是看友情選邊站的。
作者: byon1009 (允衡)   2016-05-13 04:02:00
agree 我相信人有自主思考風險的能力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3 04:11:00
其實付一半是最公平因為兩邊都有責任啊以道義責任來看應該是一人一半 因為雙方都有參與
作者: openfor75 (o'_'o)   2016-05-13 04:19:00
推這篇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5-13 04:40:00
推這篇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3 04:44:00
F其實也不能跟A要賠償 F以口頭約定願意讓大家使用且F也無法完全舉證一定是A的防水袋有破損才導致進水 因為商品交赴給F是完整的 F也同意才下水 A要負責的是商品瑕疵的部分 可以去跟店家還有製造商要求連帶賠償責任 但是道義上還是幫忙出一下比較好 至少三分之一也可以啦
作者: elvisliang (elvisliang)   2016-05-13 04:55:00
推你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6-05-13 09:09:00
法律上F是理虧 但她惡人先告狀顯得好像自己受害
作者: burma (安安)   2016-05-13 09:28:00
我覺得這篇正解
作者: neverli (想睡)   2016-05-13 09:51:00
推這篇
作者: wasser100 (wasser100)   2016-05-13 09:55:00
推推!
作者: papahsin (瞇瞇眼)   2016-05-13 10:19:00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6-05-13 10:37:00
原文會顯得偏頗是因為發文的是被A拖下水當分母的人套用在這例子大概是「為了拍大家才搞到手機沒電要充電,所以被拍到的人都應該要賠錢。」
作者: ywlocw (wen)   2016-05-13 11:37:00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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