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有人看到鄭捷槍決有點心酸酸的嗎

作者: berlinch2000 (蠹酸齋齋主-子迂)   2016-05-11 03:14:24
一直以來,死刑就存在於我們的社會當中,他是原始社會的懲罰機制,專門處理那些不合
乎社會規範的人,在現代化國家建立之後,民主機制的產生等等,開始增長自己權力的國
家逐漸越來越大,讓我們不禁開始懷疑國家擁有殺人的權力是否是對的,但這篇文章不涉
及廢死議題我雖然支持廢死,但他媽的今天有比廢死或是死刑更重要的問題,就是他媽的
程序正義問題。國家這樣粗暴的對待我們的人民,我是忿忿不平到睡不著。
從前我們就看包青天,所謂的青天大老爺好像掌握著皇上所賜與的那些生殺特權,狗頭、
虎頭與龍頭三鍘,代表著掌管生命的刀具,然後我們開心的看著包公在那樣證據不足,很
多案件在今天都無法正常起訴的情況下,丟下令牌,斬死了那些罪人,而我們在螢幕前面
好興奮,似乎正義又再一次得到了伸張。但這畢竟是戲劇,在那個年代多半的情況是這樣
,即便在古代,要真正的用法律殺死一個人都是不容易的,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會面臨到
死亡。在戲劇中我們總會看到某個好人被壞人誣陷,於是被一個官吏給誤判,被拖到所謂
的午門候斬,聽到這句話似乎就代表編劇準備要對觀眾虐心了,但到底有沒有人想過為什
麼殺人斬人剁人要在公開場合,又不是要當場把肉拿到市場賣? 那為什麼要要公開處斬?
很簡單,為了告知社會大眾,這就是違法的後果,一個殺雞儆猴的概念之外,同時也包含
了讓民眾洩憤。
即便在當時,也不是隨隨便便整天午門都跟線上遊戲一樣,到處都會留一隻手,那裏殘一
隻腳,死刑並不是隨隨便便就會被執行的東西,當然在那個年代,有很多時候為了要平息
民怨,總需要找個人出來祭旗、開刀或是下馬威,於是這時候就會去牢裡面找找一些大貪
官或是大壞蛋,拿出來之後底下有一堆民眾好開心這個大混蛋終於要死了。想當年王莽死
的時候,這位前皇帝的頭可是被民眾當作世足賽的玩啊玩呢。不要說當年的漢文化這樣,
連西方的都經常都會找一些奇怪的女人當作女巫受罪,最後一群暴民就看著女巫活生生被
燒死,最後大家就認為好戲沒了,回家吃飯生小孩去,這就是暴民,無論在哪個時代或是
哪個文化都有,包括2016的台灣。
現代國家之所以能夠建立,是因為我們建立了比我們高一等的法律,人可死但法不可毀,
因此在這法律之前人人平等,那怕你是甚麼足球明星、奧斯卡演員或是甚麼遠雄集團董事
長,都必須在法律面前低頭,這些程序上的公平,是至高無上的原則,和絕對不可以侵犯
的領域,也是我們的民主自由之所奠基的根本。
而2016年5月10日,我看到一個自稱民主自由的國家,在一個馬英九總統的領導之下,讓
一個幾年前喧騰一時的連續殺人犯,讓他能夠有突破天際的特權直接插隊,一口氣突破前
面已經排好隊伍的所有死刑犯,讓他直接成為下一個被槍決的對象,並且其他死刑犯永有
的非常救濟的手段,於這名犯人身上全不適用,一口氣就是要他死,甚至於新聞稿上還特
別說開了三槍,似乎就是要向全民宣布這個萬惡不赦的人,他死得很痛苦很淒慘,然後
呢? 如果死刑可以上YOUTUBE直播,我想馬政府應該搞不好還會請文化部製作類似ISIS的
死刑短片,放出來讓全部的台灣暴民很開心,連YOUTUBE的頻道我都替政府想好了,馬英
九這麼愛中國,就叫做午門殺戮ONLINE吧。
我贊成廢死,但今天這個問題已經不只是死刑存廢的問題,這是個民主價值的問題,我們
的民主制度建立在法治和互信上面,今天有一個流氓粗暴的把我們辛苦所建立的程序和法
治一一打碎,讓我們回到專制社會的人治社會,用一個人的血來讓所有人民的情緒沸騰,
在那個歡欣高揚的當下,似乎都忘記了我們為什麼要辛苦的建立民主國家,都忘記國家有
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同時更遺棄了我們人類這麼長久以來所受的教育。
我真心的為今天感到歡天喜地的人民難過
在你們身上我看到原始社會的祭典
我看到視法治於無物的殘暴本性
我更看到那張屬於遠古時代的殺戮臉孔在我的眼前不斷浮現
http://i.imgur.com/sBZfQtd.jpg
我想,今夜會很難眠。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3:21:00
好文
作者: windseygo (古的耐忑)   2016-05-11 03:23:00
我反對
作者: cat654231 (大肥貓)   2016-05-11 03:25:00
說真的 鄭捷死了我不會特別高興 跟死了一隻螞蟻差不多奇怪的是為啥前面那幾個可以拖那麼久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3:27:00
真心覺得法學課程要納入國高中課綱,人民法律素養低落到不可思議的程度
作者: ph288230 (圓)   2016-05-11 03:27:00
真的推,以為ptt不會有這種文出現…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1 03:28:00
還有思辨學習也是一直看到殺人償命天經地義這種推文出現實在吐血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3:30:00
是是是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05-11 03:31:00
就是扯政治啊 顏色對了 美豬三餐吃 鄭捷特赦好棒棒噓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3:35:00
"如果死刑可以上YOUTUBE直播,我想馬政府應該搞不好還會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05-11 03:36:00
補噓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3:36:00
請文化部製作類似ISIS的死刑短片,放出來讓全部的台灣暴民很開心"所謂想假理性其實瘋狂崩潰的就是這種文還有那一派是法律素養低真的前面隨便文都能打臉...
作者: ackon1978 (武裝螃蟹)   2016-05-11 03:52:00
如果選舉前槍斃 你們更有話說...,乾脆養到你們說可以槍斃為止...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3:53:00
如果kamelol覺得自己法律素養棒 倒想看妳怎麼幫#1NCUhx6J去打XD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4:18:00
說實在,懂法律的人很少上網幫人解答但看到推文,真的覺得國民應該要加強的是法學程序這塊
作者: yn6017347255 (青蛙人)   2016-05-11 04:26:00
法律人感覺很冷酷
作者: serenatw (...)   2016-05-11 04:39:00
沒讓他有時間歹戲拖棚的確該鞭....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4:47:00
你看律師團的聲明文很清楚啊,只要有救濟的機會不給人申請就快速執法,不就是侵害人民的基本權嗎?還是你認為死刑犯沒人權?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4:52:00
精準一點,什麼樣救濟的機會,可以經過了15天還不申請再來,四個死刑,數罪併罰,請告訴我最低刑度是什麼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01:00
樓上,你聲明文看完了嗎?救濟資料整理準備申請,並非不申請他的律師團都如此表示了,你在這質問我有何實益嗎?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08:00
那律師團準備一年,是否就要等待一年?我回你推文很簡單,就跟你回別人推文一樣理由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14:00
我的立場很簡單,只要人民有救濟的機會就該給,不論他是犯人或普通人民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14:00
我的立場也很普通,法規怎麼訂,那就怎麼走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18:00
所以,惡法亦是法,到最後本末倒置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19:00
你用情緒作為你的結尾,那就沒有討論必要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24:00
沒有喔,只是我們執著的點不一樣,別誤會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28:00
你一開始說別人沒有法律素養,最後自己卻無視律法惡法亦法,所以得修法,所以得釋憲,所以才有從舊從輕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5:32:00
不要用那種理由騙人 根本沒受刑人一定要接受救濟的說法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32:00
以上手段,如果行為人自己不爭取,依法行政,錯在那裡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5:34:00
廢死的律師團當然會亂掰一通 但是有法官大?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34:00
法律又不單指文字的意義,最後的依歸還是人的權利義務,捍衛上位概念所以才會修法
作者: kamelol (kame)   2016-05-11 05:38:00
rule of law 或 rule by law,自己想吧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5:38:00
講那句的結果自己跟本都講不出屁法學啦最需要仔細想的就是只會空口講那些的人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39:00
你的理性就是一個問題都回答不出來,你還是自己想吧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5:40:00
看來那些法官罪不懂法律是吧? 真是好棒棒最
作者: jun123rong (jun)   2016-05-11 05:42:00
最後回應你,法律就是以文字為依歸,這叫做罪刑法定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5:51:00
隨便估一下 [死刑案件救濟審查] 是針對確定判死但具重大大爭議而未執行的案子 鄭捷都已經審這麼多了到底哪裡好爭議的....連支持廢死派的法官都簽死刑了律師的工作我們都知道是嘴砲 這擺明就是拿不出到底哪爭議才遲遲拿不出來rule of law 或 rule by law? 真的是送給你最適合
作者: mikejan (blythe)   2016-05-11 05:59:00
那就規定判決確定之後,多久要執行死刑呀,又不敢推..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6-05-11 06:05:00
果真是廢死腐儒專發廢文,通篇講程序正義卻連違反了什麼正義也講不出來,莫說法條,連抽象概念都沒有,一昧指責搞廢死的都是這種貨色的話,難怪在台灣沒市場啊XDD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6:10:00
其實看到法律人這些前面根本就戰過了 #1NCTknpm看那些"感覺派"是怎樣? 反正就是我不聽我不聽有問題
作者: black0423 (KK)   2016-05-11 07:46:00
現行犯救濟個屁啊
作者: DSNT (身在紐約,心在東京)   2016-05-11 07:55:00
只會用文字堆砌一些空泛的概念,細看什麼重點都沒有的文章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1 08:09:00
覺醒青年醒了喔?
作者: meowyih (meowyih)   2016-05-11 08:17:00
寫了一大篇, 但每段都可以用一二句話講完, 其他都是湊字數秀文筆, 看完覺得浪費時間 = =
作者: thumbe70367 (..)   2016-05-11 08:25:00
程序正義?這是法治國家請拿出法條來再來說祝福你整夜失眠
作者: Qcloud (Direction)   2016-05-11 08:27:00
這篇一堆廢話 浪費我的時間看
作者: gn02661264 (阿巧)   2016-05-11 08:28:00
雖然冤獄國家每年都平均賠償六千萬 但現行犯沒有誤判的可能吧
作者: Kakia (Cacia)   2016-05-11 08:29:00
被害者家屬也許一生都很難眠 少在那唱高調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8:31:00
喔對了 kame也去 #1NCUKC8d 這邊戰一下妳的法學知識如何
作者: jeffplay (啊~~快一年了~我走出來了)   2016-05-11 08:34:00
對廿土木對對 你最民主了
作者: anshley (想念卻不想見的人)   2016-05-11 08:37:00
看到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會吐血的人就去吐到死吧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11 08:49:00
可惜真正的優文在PTT卻會被噓到X
作者: DaiRiT (戴爾特)   2016-05-11 08:51:00
真正優文是這篇 #1NCX804H (WomenTalk)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6-05-11 08:51:00
雖然立場不同 但內容寫的不錯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8:53:00
如果外面有噓 我想不只有PTT被噓到X還有DPP都法表程序沒問題了 廢死真的是崩潰的很難看
作者: yyyui (yyyui)   2016-05-11 09:15:00
掰掰可惡樓下幫噓
作者: chean1020 (嘻嘻)   2016-05-11 09:17:00
還是一堆詞藻華麗的廢話
作者: cymj (chien yun )   2016-05-11 09:17:00
先噓再看
作者: monkeyeden (吱樂園)   2016-05-11 09:21:00
台灣人水平快跟印度鄉下差不多了…
作者: aichih (月下聽禪)   2016-05-11 09:22:00
可以不要睡或是吃安眠藥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9:23:00
這篇文的水平的確跟印度鄉下差不多
作者: AppleAlice   2016-05-11 09:32:00
一直講插隊插隊的,但執行本來就沒有順序吧??至於開三槍,據我所知我國執行死刑本來就是三個執行者開三槍,其中只有一發是有子彈的,這樣執行者不知道自己的槍到底有沒有子彈,心理壓力會比較小,這也可以拿出來鞭真的是蠻奇怪的
作者: sole772pk37 (咬我阿豬)   2016-05-11 10:16:00
u文
作者: evelyn0320 (哭包)   2016-05-11 10:21:00
講得一口漂亮話加五百分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6-05-11 11:36:00
優文! 講得沒錯! 但我們法律允許死刑喔 嘻嘻你講得再好聽也得在法律前低頭喔
作者: ccbabe   2016-05-11 12: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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