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解青雲母親:感謝部長 公道是大家的

作者: qazieru (=w=)   2016-05-11 02:44:36
解青雲母親:感謝部長 公道是大家的
http://i.imgur.com/JVWShUg.jpg
解青雲母親談到兒子,案發時所受的苦,悲從中來。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沒有,他一個道歉都沒有」,鄭捷今天晚間8點伏法,被害人解青雲的母親受訪時情緒
激動,她認為這個公道是大家的,她很感謝羅瑩雪在卸任法務部長前執行這個死刑,她至今
仍難忘記兒子打球的身影。
【聯合報記者王宣晴╱即時報導】
今晚犯下北捷殺人案的鄭捷遭槍決,死者解青雲的母親聞訊後在電訪時不禁哽咽,一度說
不出話來,解母表示,這是還給社會的公道,讓鄭捷不再浪費納稅人的錢,但對身為母親
的她來說,這是一輩子的傷痛,就算槍決了也無法撫平心中的傷痕。
解母說,這是法務部羅部長在卸任前做了非常非常正義的事,很感謝她對社會做了這樣的
事;這也讓鄭捷的父母了解失去孩子的痛苦,同時也希望鄭父母能夠好好教育另一個孩子

「大快人心」李翠雲的弟弟接受電訪時也表示,判決定讞後能夠這麼快速地執行槍決,是
符合社會期待,同時給社會一個交代,同時也希望藉由這次的槍決伏法給社會企圖犯法的
人一些警惕,盼能夠能減少隨機殺人的案件。
潘碧珠的兒子表示,槍決伏法還給他們一個公道,但還是希望能確認鄭捷是否真的被槍決
,證實殺人是要償命的,同時也覺得羅部長簽下槍決令是正確的,表示「做得好!」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udn.com/news/story/1/1685746
今晚大家都戰了很多
說真的羅這次舉動倒是正確的
雖然我是支持DPP 但我覺得小英上台關於死刑一定又開始拖...
關於什麼程序啊法律啊問題 戰到至今 其實戰況也很明顯了...
嘛...與其戰什麼死刑了社會也沒改變巴拉巴拉
直接看受害者的心得吧
假設今天是妳生的養的十幾年的孩子在路上被瘋子砍死
妳不想生吞活扒對方的皮才怪
作者: GoodElephant (翊今寶寶,說你好。)   2016-05-11 02:45:00
風向對了 law in ...
作者: mlda888 ((╭ ̄3 ̄)╭♡ )   2016-05-11 02:45:00
以下開放廢死崩潰
作者: gardenless20 (吱吱叫)   2016-05-11 02:46:00
死者的家人如果覺得好過..那有甚麼好戰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5-11 02:47:00
廢死:你怎麼知道鄭捷不是無辜的?不是江國慶第二? 這樣槍斃掉,人權何在?
作者: Hebetien (田馥甄)   2016-05-11 02:47:00
殺人就該償命 但不用期待會有殺雞儆猴的成效
作者: suxen (烙伊)   2016-05-11 02:48:00
小英比較傾向減少死刑 但還是會有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5-11 02:49:00
覺醒青年:1.請問你們知道鄭捷可能是無辜的嗎?2.他出去砍人,不是他的錯,是社會沒有好好接納他
作者: feliz5566 (快樂56)   2016-05-11 02:50:00
殺人償命是她的公道 不能代表大家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5-11 02:50:00
學運覺醒青年崩潰中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6-05-11 02:56:00
我只看到反廢死在大崩潰 大概以後不能用我們多久沒判死刑或是沒執行死刑來說嘴了吧
作者: qaz01234567 (ナミネ)   2016-05-11 02:58:00
就算有甚麼政治操作又怎樣 鄭捷該死是事實死了居然還有人要戰..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5-11 02:59:00
是這個社會病了,不是鄭捷的錯,為何要槍斃?難道他沒有活下去的權利嗎?他真的不是無辜的嗎?
作者: evevt (eva)   2016-05-11 02:59:00
只覺得low in shit其心可議雖然是該死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5-11 03:00:00
反廢死比較崩潰+1
作者: dowcher (monkey)   2016-05-11 03:05:00
廢死崩潰 大快人心 最有資格說話的就是受害者家屬又不是死你們家人 說什麼都好清高啊
作者: coaxa (cocacolaaa)   2016-05-11 03:30:00
一個先不尊重他人性命的人沒有資格談權利
作者: ismydear (ismydear)   2016-05-11 06:28:00
正常反應 鄉民表示欣慰
作者: lword (Ali)   2016-05-11 07:43:00
被害者家屬最有說話資格 廢死的還是滾吧
作者: efghhhh4848 (搞孤僻,裝氣質)   2016-05-11 08:19:00
不帶風向,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作者: bunnyer (lililala)   2016-05-11 08:19:00
廢死的理由好好笑,錯的永遠不是加害者,而是不該死的人?
作者: SoDaWins (哈妮)   2016-05-11 08:20:00
廢死崩潰嘍
作者: arnold3 (no)   2016-05-11 08:22:00
社會需要正義 正義需要 高強的功夫
作者: p123yt   2016-05-11 08:46:00
好難過的新聞
作者: Otter3 (P毛)   2016-05-11 08:51:00
只能說人民的風向真的很好帶,lis一下子洗得白白亮亮
作者: bear58 (小黃犬)   2016-05-11 09:01:00
這次推LIS
作者: spider179409 (xxxx)   2016-05-11 09:03:00
跟吳思華一樣的殺人部長
作者: s01714   2016-05-11 09:04:00
最有資格說話的那些已經說不出話的被害人,真心建議平常寫個原諒或不原諒殺害自己兇手聲明,並且法官必須參考作為量刑依據,人都被殺了,兇手可不可教化很重要膩?
作者: GrandpaM (火星阿公)   2016-05-11 09:29:00
吠屎出來面對啊幹 家屬覺得死刑才能讓他們平復 結果吠屎說死刑也不能平復XDDD
作者: willwayne111   2016-05-11 09:38:00
有句話說得好 不是當事人沒資格出來說原諒
作者: Kimilulu   2016-05-11 10:27:00
你這樣說根本是遺忘了小燈泡跟她媽媽好多人只想看自己想看的。
作者: js40825 (PonPon)   2016-05-11 10:43:00
就算槍決了也無法撫平心中的傷痕。 平復??
作者: Supershero (拉拉)   2016-05-11 12:07:00
不要鬧了好不好 槍決他不是因為什麼正義而是政治好嗎兇手死了家屬的心情就可以得到平復嗎 我是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容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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