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權利義務談這件事根本錯誤方向。
的確享受權利,不一定要以盡義務為前提
但不要混淆現在方向是在建構「男女平等的地位。」今天婦女團體主張就是在爭取和男生
一樣的地位阿。
難道你爭取地位平等的時候,可以免除你應盡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將權利義務脫勾來辯護
只爭取權利是正常的,是已經改變爭取男女平等的主訴。將其修正為「為了單爭取女性的
權利。」
其實我只看到你不想當兵的藉口
不要在拿似是而非的話當擋箭牌,只會有反效果而已
有些人可能會覺得我是在阻止女性爭取更好地位,但其實我是支持的。我只是反對 有些
人「我在爭取我們的權益,你應該支持我,但我才不管你死活」的邏輯。
※ 引述《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之銘言:
:
: "享有自己應有的權利 不需要盡義務"
: 台灣男性在服兵役這個義務的時候
: 其實沒有得到什麼權利
: 女性假使服了這個義務 同樣也不會得到任何權利
: 又 任何一個人天生享有生命權 他不需要盡任何義務來保有自己的生命權
: 這是每個人天生應擁有的
: 因為行使個體上的權利 需要負擔義務的是別人 別人負有不能任意摧毀你的生命權的義
務
: 回到兵役這個問題上
: 行使權利的是國家 國家認為人民有負擔保家衛國的義務 於是挑選男性出來當兵
: 而女性不用
: 那麼行使這個權利的主體到底是什麼?
: 國家是由人民全體組成的 換句話說 人民整體上認為男性應該當兵
: 當兵挑選單一性別確實是種不平等現象 但說到底這是社會整體的責任 男女都有
: 歸因於女性不想爭取義務其實是種撇清自己應負責任的說法
: 今天這件事說到底受害者要說是男性好了
: 如果一些人要求權利平等 要求女性自行爭取這個義務
: 但順序應是 爭取到了權利 別人才會替你負擔上相應的義務
: 而不是要求別人負擔上義務 自己才能享有權利
: 提女性要爭取兵役這個議題 其實就是權利義務的關係順序上顛倒了
: 不過我相信持有這種想法的人只是覺得
: "沒盡任何義務就想爽 不公平" 罷了
: 總的來說
: 女性當然可以爭取任何他們認為應有的正當權利達到男女平等
: 只是通常來說女性每爭取一個權利 男性就得多負擔一個義務
: 這種現象對男性來說看似不公平 所以才會有些人跑出來跳腳
: 但這同時也代表 女性也必須負擔同樣的義務
: 保證男性應有的權利不受到任何損害
: 平權的對等是這樣互相的負擔
: 至於有些人講到部分女性只想享受父權紅利 不想盡義務
: 已經是偏得更遠的其他議題
: 畢竟權利跟權力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而父權的權是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