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捷運騷擾

作者: ertai1126 (閃耀月影)   2016-04-25 13:05:15
原本想用推文的
後來發現打太多了,覺得還是回一下好了
※ 引述《LHschatz (蕾絲菸圈)》之銘言:
: 手機排版文長見諒
: 記者歡迎來抄(?)
: 跟每個有相同經驗的人一樣,
: 從來沒想過這種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
: 22號晚上十點,
: 像平常一樣在忠孝復興轉文湖線,
: 長長的電扶梯,跟往常一樣站在右側,
: 滑著手機看Marvel版,
: 忽然感覺到有人捏了我左邊屁股,
: 當下我迅速抬頭,
: 只看到一個男生加速往上走,
: 我以為我遇到這種事會立馬大叫追上去,打爆他的頭之類的,
: 沒有, 我真的直接傻掉,活生生看著他衝上剛進站往木柵列車。
第一次遇到這種突發狀況,不能怪你第一時間傻住,沒能逮住現行犯。
但是對方動作也只是一瞬間,如果對方打死不認,最後一樣會回歸到調閱監視器的部分,可能最後還是舉證不足,無法讓對方受到法律的制裁
: 然後,
: 我就慢慢走去站務中心,對,慢慢,
: 因為我實在太震驚了,不帶任何情緒的陳述剛剛發生的事,站務人員聽完居然先問我:你
: 要報警嗎?
: 先說這不是在抱怨他們的處理方式,
在任何人看來這就是抱怨吧!
: 只是我當下真的覺得很荒謬,
: 荒謬到快笑出來的感覺,
: 不,我沒有要報警,我只是跟你說一下,掰掰~
: 難道有人會這樣回答嗎?
: 難道有人會這樣回答嗎?
: 心裡一邊這樣想一邊點了頭,
: 很快的捷運警察出現了,
: 帶著我進入監控室,我還是不帶任何情緒的把影帶看完,指認出經過我的人,
: 然後,捷運警察A不知道為什麼說了以下的話:
: 然後,捷運警察A不知道為什麼說了以下的話:
: 這個看起來他只是經過你,
: 這個看起來他只是經過你,
: 會不會可能是不小心碰到。
捷運警察不認識你,也不認識監視器中那名男子,對他們來說你們兩個人都是一樣的陌生人,他就只是照著畫面中所看到的,跟你做確認罷了
: 我直覺反應就是問他:
: 我現在捏你,跟我碰到你,會是同樣感覺嗎?
你可以回答「我很確定是用捏的」而不是這種帶有攻擊性的反問
: 捷運警察A就閉了嘴,
: 接下來另外一位同仁接手,
: 開始寫起事件經過的表格,
: 我得說我真的很同情這些警察,
: 在之後的四個小時裡我見識到什麼叫事倍功半,制式化的作業,完全是對被害者還有警察
: 們一次一次的凌遲。
在程序上他們必須這樣,如果告訴成立後,這些都有可能成為法院上的證據,覺得難受難過也是得忍下來,就像看牙醫一樣,你知道痠痛是必然的,但還是得看
: 這位李姓捷運警察一遍寫表格時一邊跟我解釋:剛剛的畫面只拍到他經過你,沒拍到他的
: 手部動作,我們可以盡量幫到你的,就是找到這個人,到時如果你想提出申訴或告訴,要
: 手部動作,我們可以盡量幫到你的,就是找到這個人,到時如果你想提出申訴或告訴,要
: 看法官怎麼判。
警察們面對這種事情看得多了,這樣的告知也是讓受害者不要抱著過多的幻想與期望,站務人員、警察、法官他們都是普通人,不是靈媒,辦案審案只能從現有的證據來檢驗,如今證據只有監視器畫面,而且依照你所轉述警察的
: 言下之意就是,證據不足,就算抓到了,也有可能無法定罪。
: 本來沒什麼反應的我,忽然覺得,
: 什麼制度?什麼王法啊?
: 我也很直接問了李姓警員:
: 今天如果他經過我,我身上多了道傷痕,或他捅了我一刀,但監視器沒拍到,你也會跟我
: 今天如果他經過我,我身上多了道傷痕,或他捅了我一刀,但監視器沒拍到,你也會跟我
: 說「要看法官怎麼判」嗎?
對,今天如果你真的被捅了一刀,沒有目擊者、嫌疑人、監視器,你的案子就是一宗懸案。
就算今天你確定你看到是這個人捅你,卻缺乏其他證據事實佐證,檢察官跟法官也一樣無能為力。
: 我真的忘不了他看我的眼神,綜合了疲倦,無能為力,無奈。
: 他回答我的話證明了我的猜想,
: 沒錯,這是法治的社會,
: 也因為這是法治社會,
這就是我們的法治社會,因為有法治所以凡事都有它的規則與依據,並不能讓感情用事凌駕於之上,反之,也可以保護一些人免於為自己沒做錯的事背罪
: 這種沒有外傷,沒有財務損失的案件,
: 這種沒有外傷,沒有財務損失的案件,
: 都要仰賴證據跟證人。
: 我沒有證據、沒有證人,簡單來說就算我當下拉著他,他也可以矢口否認,
: 因為沒有證據。
: 我再度感到荒謬無比,原來我們的國家,是這麼不保護受害者的,
今天你的邏輯才是荒謬的,請你靜下心來思考,現行法條這麼多,還是有一堆訴棍橫行霸道,如果現在所有法理證據都不要了,只要憑被害人站出來高喊受害,把指稱的加害人抓住浸豬籠,丟石頭(誇飾),那這社會是否會變得
: 原來我今天就算站出來指控了,
: 還是可以讓這個侵犯我的人逃出法網,
: 只因為我受的傷害不夠大。
回歸問題:不是因為你受到的身體或財產傷害不大,就只是單純的舉證困難,我想當天的警員只是想傳遞這個問題給你
: 很好笑的是我當晚至少被問了五次:
: 你要提告嗎?
: 沒有,我做筆錄做好玩的。
: 我想這些警察也看多了吧,我真無法想像每天處理這種事,眼睜睜讓壞人從容離去那種感
: 覺,所以他們儘管沒有勸退,心裡大概很清楚這是做白工,才會一再問我要怎麼處理。
: 覺,所以他們儘管沒有勸退,心裡大概很清楚這是做白工,才會一再問我要怎麼處理。
: 當然我還是決定報案了,
: 雖然可能抓不到人,雖然他也不太可能被定罪,但我至少可以讓這個人有被抓到的機會,
: 如果他食髓知味,繼續犯案,也許有天他會被定罪。
: 我也只能這麼希望。
: 我也只能這麼希望。
: 我也只能這麼希望。
: 被警車移送(?)到大安分局後,我跟警員花了快兩個半小時,把所有表格填寫完,這些
題外話:台灣基層警力的不足,法院訴訟堆積如山,如果你能保有一些理智跟思考能力,你可以不用這樣浪費社會資源
: 表格不但系統過時,還很耗時間,警員必須把白話陳述打成公文形式,「代號007於十點
: 許於忠孝復興電扶梯」,之類的,
: 表格內甚至還出現:事發當時你有什麼感受?
: 這種莫名其妙的問題,我還直接問承辦警員:記者該不會是學你們的吧?莫非我是很開心
你一直覺得警員的行為莫名其妙,這點比較莫名,每個職務都有他們的制式流程,他們並不是把你帶到警局讓你乾等2、3個小時
在捷運站時,站務及捷運警察也都一再跟你確認是否要報案了,報案後就是走正規流程,花費時間與精力是必然的
在你看到捷運的監視器畫面,你就應該自己評估這個證據有用嗎?會不會到最後白忙一場,還要讓自己心靈疲乏?
我看你文中的警察與站務人員也沒有消極的跟你說「算了啦!這個抓不到啦,抓到了也起訴不了,別浪費時間了」之類的話,而是積極的協助你,給你建議,幫你評估事件。
我看你文中的警察與站務人員也沒有消極的跟你說「算了啦!這個抓不到啦,抓到了也起訴不了,別浪費時間了」之類的話,而是積極的協助你,給你建議,幫你評估事件。
結果最後還要在這裡被你數落,覺得他們流程僵化,辦案不力、還一直問白痴問題?
: 才在這邊做筆錄?
: 警員還真的笑出來,他說這問題的確很不恰當,但性騷擾定義就是當事人必須提出感受不
: 警員還真的笑出來,他說這問題的確很不恰當,但性騷擾定義就是當事人必須提出感受不
: 舒服,所以才有這些問題的設置。
: 弄了老半天拿到一張三聯單,結案。
: 我想這件事讓我學到的就是我們出門都要裝360度行車記錄器在身上(?),連捷運站這
: 種處處是攝影機的地方,也還是有死角,也很謝謝警方的協助,雖然很清楚知道就算抓到
: 人也是無法定罪,但我相信他們已經盡了最大的力量在幫我...希望啦,哈哈。
: 我把事情的經過打出來,希望警惕所有男孩女孩們,不管你身處的地方再怎麼安全,還是
: 要提高警覺,也希望未來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同時,如果你身邊有人不幸發生這種事,
: 拜託不要檢討被害者,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說什麼都是屁話。
: 檢討被害者語錄:
: 你怎麼沒抓住他?
: 你怎麼沒有叫?
: 要是我就怎樣怎樣...
: 你是不是穿很少?
: 他帥嗎? 一定不帥你才報案!
: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二次傷害別人。謝謝大家。
: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二次傷害別人。謝謝大家。
: 多想兩分鐘,你可以不用二次傷害別人。謝謝大家。
不知道我的回文會不會造成你的二次傷害,也有可能會被罵「你又不是受害者,當然可以置身事外」如果真的要被這麼認為……
沒關係反正我也只是來賺P幣的^_^
作者: yottaloser (猶他魯蛇)   2015-04-25 13:05:00
分我100p ><
作者: xien721 (野生的比較猛)   2016-04-25 13:08:00
這一篇文章值 1 Ptt幣...
作者: ertai1126 (閃耀月影)   2016-04-25 13:09:00
阿該死,我用手機發文這樣沒得賺!
作者: dine123 (dine123)   2016-04-25 13:10:00
捷運唷!!!超多故事的!!!
作者: greenseason (綠海兒)   2016-04-25 13:33:00
推這篇。雖然認同事主,但看完她敘述真的很煩躁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6-04-25 13:37:00
原原PO被騷擾,值得同情。只是說多點同理心會更好警察問的問題,有時候可能會讓別人覺得白癡,但這是程序比方說,警察會問妳性別是?女生。看起來好像是白癡問題,一看就知道是女生了幹嘛還問?但是,沒有辦法,按程序就是要製作筆錄,就是要問問題。所以報案,進入司法程序後,請保持耐心,慢慢跑完流程。我覺得原文的警察態度看來還算好,算是盡責的警察。當然原原PO被摸了,心情不好也可以理解,就互相體諒吧!
作者: coffeeee (嘎逼)   2016-04-25 13:57:00
推這篇,可以理解原原po心情差,但把情緒帶到無辜的人就有點不好了
作者: papkkpa (papkkpa)   2016-04-25 14:24:00
顧著划手機然後莫名其妙被不知道是手還是什麼捏一把,然後四處告爹喊奶奶的說自己被騷擾了,快來人關心。嘖嘖,真是自我意識高漲的年代。
作者: yl3h0 (娜娜)   2016-04-25 16:46:00
推!!!但想雞婆補充:如果被對方捅了一刀,身上的傷口可以作為證據,但是依原原po的陳述,現實來說,真的很難證明。成為性騷擾受害者真的很無辜,但被轉嫁情緒的工作人員也很無辜啊…其實原po的題文不符,標題如此,內文卻主要在抱怨站務人員和警察,所以才有這麼多人覺得檢討被害者,但分明是兩碼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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