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死刑是很麻煩的呃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7:26:07
這位媽媽很偉大也很明智
但其實我要開始離題
※ 引述《oppo5566 (5566)》之銘言:
: https://kairos.news/32152
: 內湖隨機殺童案 女童母:從家庭教育讓兇手消失
: 台北市上午11時,在內湖環山路一段、西湖國中旁,發生33歲王姓兇嫌持菜刀殘殺4歲女
: 童命案。王姓兇嫌做案後當場遭附近民眾制止,警方隨後趕到,但女童已經失去性命為時
: 已晚。目前警方已經將兇嫌收押偵訊中,北市府表示,副市長陳景峻約下午2點將到西湖
: 派出所關心狀況。女童母親說,「這不能靠立法來解決,希望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
: 這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
: 「我看不到她,她也看不到弟弟、妹妹了!」女童母親說,家中排行老二的4歲女童騎著
: 滑步車,跟在母親後方1公尺要前往捷運站接爺爺。女童母親本來以為王姓兇嫌要幫忙女
: 童抬起滑步車,正想跟兇嫌說不用時,發現他已經將女童壓倒在地,拿菜刀攻擊女童。母
: 親隨即抓住兇嫌可是無法抓離開兇嫌,並呼喊救命,遭兇嫌推開。女童母親回過神來,發
: 現附近民眾立刻趕來幫忙壓制,但女童已經喪命,身首異處。協助逮人的修車廠2名員工
: 及老闆難過地說:「遺憾來不及救她!」
: 立法不能解決 女童母:「要從家庭教育開始。」
: 女童母親說,「我認為,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回家帶
: 小孩,我沒想到社會這麼不安全。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讓媽媽放心帶小孩、或讓媽媽放心
: 工作,」另外,對於凶嫌犯案,她說,「這樣的隨機殺人事件,兇嫌基本上在當時是沒有
: 理智的,這不是靠立法、做甚麼處置就能解決,還是希望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讓這
: 樣的人消失在社會上面,希望我們以後的子子孫孫都不要再出現這樣的人。」
: 兇嫌無業有毒品前科
: 王姓兇嫌向警方供稱,並不認識女童。兇嫌父親表示,兒子是獨子、精神不穩定,曾被送
: 到專門收容精神病患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住院過,但是沒有殘障手冊。警方表示
: ,兇嫌目前沒有工作,靠退休的爸爸及媽媽供養,且有毒品前科。
: 4年來第3起隨機殺童案
: 2012年12月1日,曾姓男子在台南市湯姆熊遊藝場,以遊戲儲值卡誘騙10歲男童到廁所,
: 再用摺疊刀割喉致死。台南高分院今年一月更一審維持原判,判曾嫌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 。
: 2015年5月29日,龔姓男子翻牆潛入台北市北投文化國小,尾隨8歲女童進廁所,用水果刀
: 割頸,確認女童無意識後報警自首。女童經送醫搶救無效,隔日死亡。士林地院今年二月
: 一審判決,龔嫌無期徒刑。
: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聞訊後表示:「非常痛心!兇嫌的殘忍手段不可原諒!」王育敏說,本
: 會期她已提出《刑法》增訂第271之1條修法,讓故意殺害12歲以下孩童者處死刑或無期徒
: 刑,法案已付委審查,她希望司法委員會儘速排入議程審查。王育敏說,4歲的女童何辜
: ,只是在路邊遊玩卻被剝奪生命,任何人都不該做這樣的舉動,為何兇嫌不能處以極刑?
: 台北市政府:已向柯文哲回報
: 針對今早北市發生重大刑案,一名4歲女童遭斬首,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對此表示,北市
: 警局已向市長柯文哲回報,柯請市警局依權責辦理並適時向外界說明,後續相關偵查進度
: 會持續掌握。(馮紹恩/綜合報導)
: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7:29:00
我覺得其實你可以另開一篇XD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28 17:31:00
交給AlphaGo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7:31:00
那我換個標題吧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31:00
死刑執行其實沒這麼多心裡層 是結束後處理很麻煩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31:00
可以另開一篇+1 但推你整理清楚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32:00
但首先開放安樂死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7:34:00
以台灣暴民的民粹,如果開放報名劊子手應該很多PTT鄉民搶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17:35:00
真的有心理層面的問題呀 我有跟幾位執行過死刑的法警聊過這方面的事情而且會打不準是真的 有時候要補第二槍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7:35:00
搞不好最後還要用投標的方式,出價最高的可以開槍殺鄭捷XD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35:00
我的安樂死是指貓狗的那種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6-03-28 17:35:00
覺得執行死刑的人很偉大!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36:00
心裡早麻痺了那會有問題
作者: eva19452002 (^^)   2016-03-28 17:36:00
行刑其實可以交給機器手臂扣板機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17:36:00
槍擊完之後不想回家 一直在公園待到半夜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7:36:00
機器手臂扣板機那誰來按啟動按鈕?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7:37:00
我覺得這個工作給喊殺的鄉民們做應該挺適合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6-03-28 17:37:00
支持鞭刑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37:00
ker ker 依鄉民的萬人響應一人到場 搞不好開槍前就.ㄏㄏ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38:00
暴民阿,科科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38:00
怎麼會沒有心理層面問題?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38:00
行刑可以交給機器手扣板機 那你總要有人按按鈕讓他扣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40:00
看起來喊殺的是一群完全不了解的人在喊爽的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7:40:00
最沒有心理壓力的死刑方式應該是直接丟去無人島自生自滅但是反而是最不人道的執行方式。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7:41:00
我覺得讓兩個隨機殺人犯互砍真的不錯啦,大家考慮一下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41:00
所以刀叉吃人肉如此受推崇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42:00
跟著喊殺喊爽當然最簡單 自己又不用親自面對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42:00
我不太懂心裡壓力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6-03-28 17:42:00
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屬,我會很樂意擔任行刑的人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43:00
隨機殺人犯在無人島上互砍 連善後都免了選我正解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44:00
試想了一下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家屬沒辦法這麼平靜。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44:00
所以很多人是如果有必要 就會殺人的人 有點害怕欸QQ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45:00
那如果是下不了手或是選擇原諒的家屬呢?
作者: globe1022 (肉食兔)   2016-03-28 17:46:00
絞刑啊,必死,痛苦時間又長,有足夠的時間讓犯人後悔當初的行為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46:00
尊重對方的決定阿。當然反過來不願意原諒的家屬也沒有不對吧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03-28 17:47:00
比較沒注意到執行者心理問題的討論 推你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47:00
hoij大 話不要說這麼滿啊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47:00
沒有不對啊,我們法律又不是殺人免刑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7:47:00
我必須說,之前說要原諒的家屬都嘛被罵翻哪裡有尊重 顆顆 看不出來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48:00
同意rubein大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17:48:00
洪姊有被罵嗎
作者: adrienJPFR (☆ princess de Uæ–‡ ☆)   2016-03-28 17:48:00
絞刑不錯 其實很快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6-03-28 17:49:00
推文是建議玩大逃殺嗎? 感覺是個煉蠱的概念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6-03-28 17:49:00
那些人又不是我,科科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03-28 17:49:00
同意rubein大+1
作者: YM1988 (雨點)   2016-03-28 17:49:00
可以長期虐待啊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49:00
有一位受害者家屬支持廢死 結果被攻訐得很慘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49:00
所以只能讓家屬選擇 允不允許這個犯人被票死刑OK ㄇ
作者: su4vu6   2016-03-28 17:50:00
很多善後比較麻煩的殺法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50:00
被判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7:50:00
我覺得不OK,家屬不是只有一人,整個家裡爭吵不完只會造成更大傷害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50:00
所以法律是可以因為一句話決定?
作者: globe1022 (肉食兔)   2016-03-28 17:51:00
大概是因為那位家屬自己要選擇原諒犯人,何必還要去影響其他案件的家屬的選擇呢?
作者: hayuyang (Cloud)   2016-03-28 17:52:00
不然每個人遺書裡面都附註 哪天自己被殺了 要不要判死這樣?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7:52:00
樓上這樣講太詭異了吧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7:53:00
你們說廢死有尊重家屬嗎→家屬跳出來說話→你憑什麼代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53:00
攻訐那位受害者家屬的人很多都不是其他案件的家屬啊
作者: b5023556 (b5023556)   2016-03-28 17:53:00
支持最痛苦的死法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55:00
那位支持廢死的受害者家屬也只是闡述自己的心路歷程和理念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7:55:00
外國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是在討論如何撫慰家屬及社會創傷,外國在發生事情的時候是在討論如何撫慰家屬及社會創傷,台灣還在討論怎麼給他死比較爽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7:56:00
並沒有去抨擊不同意見 公開說明自己想法有錯嗎?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03-28 17:57:00
死刑存廢討論中,最無言的就是rub跟zig提的,說要尊重受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16-03-28 17:57:00
印象中美國有些州的死刑執行者是自願者去報名 還有微薄的報酬
作者: youaretree (溪)   2016-03-28 17:58:00
因為對方殺人 我們可以殺他 所以 其實大家根本可以接受殺人啊 只要有個社會共識的理由就可以殺人
作者: bestfly (大佑柚唷)   2016-03-28 18:00:00
撇開死刑存廢問題,發生殺人案件,台灣社會輿論大部分不
作者: doroarien (多羅亞利安)   2016-03-28 18:00:00
出於個人意志殺人跟國家代表國民殺人 意義還是很不同
作者: w76530   2016-03-28 18:04:00
沒人我來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8:04:00
事實上一直都有團體在努力做事想要改善 但當媒體跟輿論一直把討論焦點集中在這種鄉民正義的發洩上時 真正的議題出不來 這些團體也不會因而獲得資源或支持
作者: judy0323 (Lala)   2016-03-28 18:08:00
我覺得行刑者真的是很大問題
作者: withhappy (lemontea)   2016-03-28 18:17:00
餵野狗
作者: blakedawes12 (長腿舒舒)   2016-03-28 18:20:00
空氣注射呢
作者: oppo5566 (5566)   2016-03-28 18:22:00
打空氣好像可以耶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6-03-28 18:24:00
我也願意 而且死刑某種程度也是撫慰和安寧社會和生者
作者: zigzag (Ζ)   2016-03-28 18:26:00
我認為撫慰安寧社會有更好更沒有副作用的方式
作者: vd490 (vd490)   2016-03-28 18:31:00
看不爽一個人就讓他死 殺人跟死刑沒兩樣啊ㄏㄏ
作者: sisafin (シーちゃん)   2016-03-28 18:32:00
忘記在哪看過:讓數個執法者一起按下按鈕,可以減輕執法者的心理壓力
作者: suginamiki (日光小樹)   2016-03-28 18:35:00
眾人丟石頭砸死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6-03-28 18:42:00
安寧的部分,至少防止了同兇手再犯,也有威嚇的作用~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8 18:42:00
集滿一千個讚就用機器注射毒藥阿
作者: chiehdis (chiehhime)   2016-03-28 18:43:00
願聞其詳更好且沒有副作用的方式!!
作者: tomokazu ( )   2016-03-28 18:43:00
遙控斷頭台 執行者從頭到尾不用看到犯人 收屍的才需要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8 18:43:00
靜脈注射插不准,不會插十根針頭注射100倍的量嗎?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8:44:00
sisafin說的是日本吧,行刑官有3個人,但不知道哪個是真的按鈕。可是你不覺得這等於是讓這三個人一起殺一個人嗎?我覺得台灣應該學學伊斯蘭國家用亂石砸死,看看伊斯蘭國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6-03-28 18:46:00
我還以為我來到羅馬競技場看觀眾如何指使殺死場上的比賽者
作者: owenx (歐文)   2016-03-28 18:46:00
治安多好~經濟和社會福利也大勝台灣幾百倍XD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8:46:00
我知道樓上是在反串XD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8:46:00
樓上反串齁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8 18:47:00
技術方面的問題永遠最後考慮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8:47:00
為什麼要最後考慮? 死刑犯該死沒錯,可是活著的人不該為他們頭痛或是背負陰影啊
作者: rubeinlove (れな)   2016-03-28 18:49:00
推原PO
作者: zica (most)   2016-03-28 18:49:00
丟大海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8 18:52:00
方法那麼多,每種你都有意見只是雞蛋挑骨頭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8:52:00
然後千年之後撈出來就是黑水溝傳奇XD
作者: koechan (that's a catch 22)   2016-03-28 18:52:00
推理小說最愛的氰化物呢?
作者: wcl0222 (香菇)   2016-03-28 18:54:00
推這篇,謝謝原PO
作者: YHTNIMK (萊維)   2016-03-28 18:55:00
推ccu別再秀下限了...
作者: ccufcc (皮卡波)   2016-03-28 18:58:00
(秀)
作者: lory5667 (阿育)   2016-03-28 18:59:00
不要吃。餓死
作者: ii9 (ii9)   2016-03-28 19:00:00
為什麼不能台灣不能鞭刑??
作者: persis0912 (琥珀)   2016-03-28 19:01:00
推整理
作者: LynnCho (曹扁兒)   2016-03-28 19:02:00
若有自願擔任行刑者的制度,我也會擔心那些自願者的心理
作者: edward0904 (李奉先)   2016-03-28 19:08:00
包青天的鍘頭可考慮
作者: greenYoshi (馬力歐的朋友)   2016-03-28 19:09:00
呵呵,一堆自以為是的法匠講的好像自己沒小孩要照顧整天用那種無聊的同理心強迫別人接受廢死我認為要增鞭刑層能阻止小女孩被殺害,這發生過幾次??
作者: arnold3 (no)   2016-03-28 19:13:00
以前罪犯就是遊街丟雞蛋 最後公開吊死
作者: Amalea (艾蜜莉亞)   2016-03-28 19:14:00
如果我家人是受害者,我一定自願當劊子手,最好可以允許和受害者相同的死法
作者: yeh0416 (東哥)   2016-03-28 19:17:00
關起來讓他們一氧化碳中毒缺氧這樣可行嗎
作者: han418 (1004)   2016-03-28 19:17:00
死刑犯互相開槍一起暴頭
作者: energy520200 (春虫虫)   2016-03-28 19:23:00
關在房間 給他們工具1小時互殺 只有1個可以活 全程直播
作者: westfant (westfantasy=愛滋)   2016-03-28 19:25:00
我看到有人說把人關在一個房間都不要管他讓他餓死就好,這似乎不錯,沒有行刑的問題。
作者: tiuseensii (自由主義不可信)   2016-03-28 19:29:00
還有死刑執行前的花費。為了怕誤判一堆公文開庭再上訴其實頗耗社會資源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6-03-28 19:30:00
推這篇,要人行刑壓力很大
作者: W28327688 (W28327688)   2016-03-28 19:41:00
無期徒刑就改成不給飯不給水關到死,完全不會浪費納稅人的錢
作者: hermit1223 (嗨嗨)   2016-03-28 19:42:00
作者: ii9 (ii9)   2016-03-28 19:42:00
無期徒刑要搭配定期鞭打X下!!!!
作者: Zsir24865 (ZZ是隻貓)   2016-03-28 19:44:00
推 死刑執行真的也是個滿值得討論的議題
作者: try0928 (純喫茶紅茶)   2016-03-28 19:49:00
讓想殺人的人去執行死刑啊 而且用他想用的方式 全程直播保證降低犯罪率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6-03-28 19:59:00
我不支持全程直播,這樣是在用恐怖氛圍威嚇民眾亡命之徒不會害怕這些畫面,但他們才是犯罪大宗
作者: Amalea (艾蜜莉亞)   2016-03-28 20:04:00
直播會被有心人學習哦
作者: srko3 (氣泡飲料~)   2016-03-28 20:07:00
如果是確證的死刑犯,當作醫療人體試驗呢? 對社會又有貢獻
作者: cupple (內心小劇場)   2016-03-28 20:17:00
仇恨不能解決問題 唉 一時爽快 心靈痛苦別人擔反正弄髒的不是自己的手就好
作者: pvq212 (pvq212)   2016-03-28 20:28:00
紅明顯。 可是劊子手再看過這些人的檔案之後,下手還是有罪惡感嗎。我覺得不能殺人雖然是從小就接受的價值觀,但要殺人神共憤的犯罪者,想當劊子手的人應該是搶著排隊吧
作者: bv35 (大B)   2016-03-28 20:32:00
絞刑呢?
作者: agogao (AGO)   2016-03-28 20:33:00
讓死刑犯互相幫對方行刑!
作者: bugbuug (蟲蟲)   2016-03-28 20:50:00
氫酸鉀不用注射的話比較方便呢看要參食物還是唇膏(?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6-03-28 20:51:00
可以燒炭
作者: Doralice   2016-03-28 21:12:00
現在可以用機器行刑,開關也可以做成不只由一個人操作吧
作者: Tevety (番茄)   2016-03-28 21:18:00
為什麼一定要乾淨體面? 把被判死刑的兇殘現行犯兩個關一起,不給吃喝,裡面兩根木棍,這樣就可以解決行刑問題了阿(茶) 反社會人格者也不會有惻隱之心,其實真的還好。原po這篇文是立基在人有良心,會惻隱的前提下。有的人是感受不到別人的感覺的喔。還有一種方法是一次十個以上的按鈕,其中一個是注射毒液,這樣大家同時按下去,也不是由這些人親眼看犯人死亡,其實心理壓力會小很多。
作者: s114781016 (Doner)   2016-03-28 21:20:00
我是護理師 對這種渣渣找不到vein我直接打脖子 不需疼惜^^
作者: Tevety (番茄)   2016-03-28 21:21:00
阿,原來前面有說類似的,沒看到
作者: wsxe2007   2016-03-28 21:29:00
建議五馬分屍
作者: Vipasyin (猥瑣WeiSuo)   2016-03-28 21:33:00
為什麼一定要推IV? 一堆地方可以直接打欸而且你行刑時心態應該是維護社會秩序 這跟警察出勤心態是一樣的,你也不是沒拿到國家給的feedback,有什麼好討論的?總是會有適合的人可以做這件事啊。有太多第一線的人是適合做這件事情的,這些都偏假議題啦應該討論的層面就是台灣法律的完整度跟實際執行力而已。
作者: wbenjin (WBJ)   2016-03-28 21:47:00
我覺得應該要支持死刑的人來行刑,最棒了
作者: zzziii (來信沒鬍子要有禮貌)   2016-03-28 21:51:00
山谷 大海 推下去
作者: vi000246 (Vi)   2016-03-28 21:51:00
給我執行死刑吧 電椅的開關由我來按
作者: LCA710 (LCA)   2016-03-29 00:15:00
推你
作者: dgujgodream   2016-03-29 00:35:00
作者: ribosome5566 (核醣體5566)   2016-03-29 00:38:00
那不就簡單,只要法官宣判殺人犯失去刑法保護也就是對殺人犯做任何事都不算犯罪,自然就會有人
作者: syndrome1028   2016-03-29 00:39:00
同意你的說法 應該說跟你有同樣論點 但沒有這麼深入
作者: ribosome5566 (核醣體5566)   2016-03-29 00:39:00
去解決那個人渣了這樣最簡單,乾淨,體面,也不是由國家機器剝奪人命廢死派得應該就無話可說了吧國家的法律是拿來保障願意遵守法律的人的權利不然法律是用來幹嘛的? 當然殺人犯吳是國家法律,那應該沒有必要用法律去保護他
作者: sabine0616 (yeah)   2016-03-29 00:52:00
燒炭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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