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難過] 何解?

作者: gina31126 (小六)   2016-01-27 10:16:41
工作重視的應該是專業能力,不要把時間浪費在不對的環境。待一個月如果實在忍不下去
就可以走人了,未滿三個月也可以直接在找工作時略過這個經驗。
還有你一直問別人要這樣對你是為什麼,是得不到答案的,看一個人不爽甚至可以沒有理
由。做好自己就好了。
我遇過
性騷擾約我出去一天的別部門老上司,我直接找上主管告狀。
把工作都丟給別人做,自己撿頭撿尾邀功的同事。我就揭發他遲到早退。
要離職不讓離職,還要求我教會業務繪圖軟體才能走。最後我拍桌子跟老闆開罵,上勞工
局他還不是要把錢還我。
有些事你要做出改變,不能等別人改變。做了就知道沒那麼難,加油。
作者: roger29 (想不到)   2016-01-27 10:18:00
還以為你性騷擾別部門的老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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