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板的各位,大家好
最近新到一個單位任工讀生一職
當初應徵時有口頭答應一星期試用期
且對方說試用期間不保勞健保
到今天剛好上工一星期了
我問管理工讀生的助理幾時開始我的勞健保
詢問之下的結果竟是
承辦人事的助理“覺得我上星期在遞送公文時處理業務有疏失”
“不想幫我辦聘雇”
什麼跟什麼啊....
重點是從來沒有人在發生問題時直接指正我有任何地方錯誤
現在才用這種不可考的理由來為難人(因為不只有我一個工讀生在送)
而且一個助理怎麼有權利決定要不要聘用新人?!
明天要跟指責我辦事不力的同事大家攤開來談
請問板上的女孩們
面對這樣的資方及同事
應該要怎麼應對比較好?
先謝謝各位的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