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長髮男警遭免職 女孩們怎麼看呢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2-18 06:36:05
性平法有但書
如果是職務上有需求,那不在性平法的規定範圍內
那外表跟儀容是不是警察職務上需求的一部份?我想應該沒人反對吧
那下一個問題是
男警留長髮是否應被認定為儀容不整
這跟整體社會觀感有關
我個人完全可以接受,我自己也有段時間留過長髮
但我不認為社會已經普遍可以接受男性蓄長髮,尤其是警察這個職業
雖然很迂腐,不過現實就是這樣
等個幾十年後社會觀念進步了,再來談吧
※ 引述《willreturn ( )》之銘言:
: 關於這個問題,我比較認同今天風傳媒這篇投書的看法。
: http://www.storm.mg/article/76093
: 我覺得在FB那邊有很多人的發言,透露出他們其實比較適合北韓,中國這種國家,要嘛威權
: 我覺得這些人的發言剛好被作者說中,一邊羨慕著北歐,卻不知道他們在關鍵議題的選擇造
: 台灣畢竟是追求人權的國家, 權利在人類的歷史上向來都是用鮮血換來的,
: 法治和法律的目的是,希望後人在爭取權利的時候,不要再用這麼大的代價。
: 尊重少數,也是民主的重要內涵,
: 而不是讓少數在團體中被因為他的特別而被孤立。然後再說這叫「適應/服從團體」,這跟民主相去甚遠。
: 所以才有性平法保障對多元性別的權益,而不是只有父權的腐臭氣息在我們這個社會。
:
作者: starsnight (星宴)   2015-12-18 06:47:00
社會進步的前提不就是規矩要改嗎?規矩帶頭陳腐 還裝腔作勢說現在風氣不適合 未免太偽善這樣跟「等個幾十年後社會觀念進步了,再來談同婚吧」有什麼兩樣= =
作者: Scion (噓噓~~噓噓哥)   2015-12-18 07:21:00
法律就是社會秩序的明文化,一定是社會先有共識了,法規才跟著改的,同性戀能結婚,不是因為一紙法律,而是因為社會已經能接受他們結婚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5-12-18 08:03:00
跟最迂腐的機關談公平進步XD 有夢最美
作者: varda0821 (boy)   2015-12-18 08:09:00
之前這個新聞出來據說雅虎有辦投票,我ㄧ聽好緊張在最優質的雅虎辦投票,所以我去聲請了一個雅虎帳號那時候是支持7:反對3,後來傳出警方希望員警去投反對我又去看了一下,那時大概是支持6:反對4這次新聞總二隊長也說了,社會風氣普遍支持葉員我有非常充分的理由相信,社會風氣已經不認為男生/男警就是要短頭髮了如果這條就是為社會觀感頒布的行政命令,那麼請修正因為這條行政命令不僅違反性平法、憲法,而且沒有立基
作者: lingray (美好的時光,為我停留)   2015-12-18 08:50:00
自己都說迂腐,再來說等幾十年,是有沒有這麼愛自打耳光
作者: s01714   2015-12-18 09:48:00
抱著等XX年之後在談的心態 永遠都等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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