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秒買秒退」林鳳營台南一度失敗 民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5-12-11 00:53:04
※ 引述《s20100308 (失落沙洲)》之銘言:
: 不好意思...言論可能與網友的意見相左,
: 關於這次的秒買秒退,到底有沒有抵制的作用不知道,但是對於這個行為的邏輯,
: 真的存有很深的困惑。
: (先說明我並不支持頂新,也不喝林鳳營鮮乳)
你被洗腦了

: >>「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也可以惡」的邏輯,其潛在的危險性為何?
: 一直覺得「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也可以惡」的邏輯很危險
以合法對抗合法,這叫以直報怨
: 好市多負責上架林鳳營鮮乳的是頂新員工 → 所以是忙到頂新 → 活該。
: >>但是負責處理變成垃圾的鮮乳和盒子的,的確是好市多的員工沒錯吧?
前面有人提過了,百貨週年慶顧客搶購也是在迫害員工?還是都不要消費讓員工發呆滑手機
: 我們喝到頂新的鮮乳,傷害身體健康 → 覺得無辜 → 所以憤怒
: 許多地方都有賣頂新的鮮乳,但只挑能免費退貨的好市多 → 忙到無辜員工 → ?
不要再拿員工擋,上班就是要工作。
: >>消費者憤怒,難道不就是覺得黑心廠商傷害無辜大眾嗎? 然而躺著也中槍的好市多
: 員工到底是哪裡「有辜」呢? 還是說,好市多是頂新投資的呢? 還是說全台只有好市多
: 有賣林鳳營鮮乳? 
同前,別一直員工員工無限輪迴
: >>即使抵制行為是「負十分」,因為頂新是「負十萬分」,所以合理?
: 萬一這邏輯被濫用了會怎麼樣呢?
以下開始腦補?
:  如果有人恰好看某個賣場員工不爽,號召一群人到店裡抵制,結果店員出聲制止,
:  就扣給他一支「支持頂新犯罪」「共犯結構」帽子,是不是行為本身就會被扭曲?
你覺得公論會支持哪方?
停止腦補
:  這邏輯有點類似「因為國民黨很可惡,所以支持國民黨的人就該被罵」,
:  如果一件很普通的「街上有人被砍」,大家可能會覺得被砍的人很倒楣,
:  但如果替被砍的人戴上「這個人有黨證」,可能就會有人開始覺得「被砍活該」,
:  即使砍他的人根本只是基於私仇。
: 究竟正義,有沒有被利用的可能?
: 而這次的專衝好市多、銷毀林鳳營鮮奶活動,究竟首當其衝的是頂新,還是第一
: 線的員工?消費者基於無辜受害而憤怒,第一線員工應當承受這些憤怒,並且得
: 將這個憤怒自己消化後再轉移到頂新身上?
:  這個曲線復仇,打到的到底是誰呢?
: >>或者反過來說,如果好市多因為上架頂新的食物所以活該,那所有的賣場也應該比照
: 辦理,對嗎? 那如果有人買了一堆頂新產品,結帳後吃得很開心,再把被咬過/開封後
: 的食物再全部退給,也應當是賣場活該,而藉此吃飽喝足的人是"OK"的。
腦補過頭,這不合法,所以這邊拒買即可
: 我們應當支持所有頂新商品應當有此待遇。
: 倘若如此,整個社會又會變得怎麼樣呢?
: >>因為對方更「惡」,所以我們也要「惡」。而且我們「惡」的程度比較低,所以OK.
: 對方傷害300多萬人,區區三千員工的委屈算什麼。
我很想問你是不是… 算了
: 真的是這樣嗎? 如果我們的旗幟就是「無辜的消費者不該受到傷害」,那是不是其他
: 無辜的人也不應該被「惡」所傷害?
: 好市多的員工,一旦制止還要被上網罵,他們到底又是為什麼要承受人們對頂新的
: 憤怒呢? 他們明明只是在做身為一個員工的店務管理工作。
現在連續劇演到第幾集了?
: 還是只要我們心中有憤怒,他人(包含勸阻者)全都應該遭受怒火的焚燒?
: >>如果因為對方「惡」,就容許多數人可以做些「惡」,從頭到尾助長的只有「惡」
: 本身而已不是嗎? 頂新傷害消費者,所以消費者就去為難員工(包含非頂新員工),
: 「要怪就去怪某某某」,我們明明能同理人在屋簷下的道理,然而當自己不是那個
: 站在屋簷下的角色,好像一切都變得合理而公正。
: >>私以為對判決不公,是大家會包圍法院,或是集體對法官提出抗議,或是轉而能注意
: 到台灣司法腐敗的程度,或許我們應當推動的是司法改革。或許我們需要建立一個
: 陪審團制度,或許我們同時要培養台灣人民的「公正性」、「民主多元」、
: 排除「以私慾出發」、「有關係就沒關係」等各種不利法治國家發展的要素。
: 我們會不會太習慣於,將人進行分類後,便施以各種攻擊?
: 沒有支持的就是敵人嗎?
: 義憤填膺也好、基於正義也好,反對者就扣上帽子,講真的,到現在已經不太理解,
: 到底要怎麼適應這個社會不斷隨對象跳動的價值觀,或是隨波逐流比較好?
:       
: 如果沒有絕對正義,是不是選擇大眾的相對正義就好了呢...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1 00:56:00
關於員工的爭論,八卦有篇很棒的推爆回文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70/1353639這篇也有告訴你正確的同情惡質企業的員工們方式這樣講好怪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5-12-11 01:02:00
邏輯?以合法對抗合法 為啥你是直 對方是怨?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12-11 01:03:00
誰合法樓上你先說說看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1 01:04:00
拿毒食品賣人不是怨.....?
作者: most015049 (most015049)   2015-12-11 01:06:00
樓上,你能證明牛奶有毒嗎?
作者: cheers216 (cheers)   2015-12-11 01:07:00
合法對合法是本篇原po說的 我也不知他邏輯 別問我啊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5-12-11 01:07:00
我也很好奇一堆人說林鳳營有毒?
作者: s314159 (圓周率)   2015-12-11 01:07:00
OK,那我把毒字改為不合法的添加物如何
作者: sameil (charles)   2015-12-11 03:32:00
這種無聊回文的方式就別po出來丟臉惹~~
作者: sai0613 (賽嗓)   2015-12-11 05:34:00
幫補血 。台灣就是底層的被剝削者 最愛自以為聖人 ,還不許別人脫奴
作者: abcd0 (DM)   2015-12-11 05:37:00
真的,一被說破嘴臉就只能說別人奴,可悲推錯補噓
作者: s20100308 (失落沙洲)   2015-12-11 07:03:00
為何最後期望推動司法改革解決根源的部分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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