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二可以在班上有交易行為嗎?

作者: than09138 (tony wu)   2015-12-01 01:22:42
※ 引述《pgstha (pgs)》之銘言:
: ※ 引述《toosilence (Mulamo)》之銘言:
: : 我有一個讀小學二年級的妹妹
: : 在課堂上學習用紙折手工書
: : 由於同學很喜歡 被同學以十元購買走
: : 當天老師發現 就提醒媽媽要制止這種行為
: : 於是媽媽這樣回應
: : http://i.imgur.com/JKdPRJx.jpg
: : 這樣子回應ok嗎?
: 根據<中華民國民法>第13條第2項規定,7歲以上未滿20歲之人,稱限制行為能力人。
: 而所謂的限制能力代表該人的行為能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從法律面角度來說
就像上面大大所說的民法13條(還有77+79條之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小2應該算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為之"契約行為"
在法定代理人承認前 屬""效力未定""
但當然有例外規定(參照民法77條但書 83強制有效 84財產處分 85獨立營業等例外規定 )
但依照本例的情況 應該是沒有例外規定的適用?
所以原則上必須雙方法定代理人都允許效力實屬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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