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與男友性觀念不合

作者: karta570539 (軒)   2015-11-30 12:18:25
※ 引述《helenhanhan (helenhanhan)》之銘言:
: 代PO,以下是朋友自己打的敘述
:
作者: FallenWYN (banana man)   2015-11-30 12:22:00
不一定絕對後悔啦,已經看過幾起堅持婚後才有性行為的女生,被男方開導後就愛上性愛。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22:00
不發生只好分手,不然還能怎麼辦=_=~已經交往了卻
作者: treuno (悠久的永遠)   2015-11-30 12:22:00
那就分阿~不然幹嘛賴著別人的好
作者: coffee112 (咖啡奶茶)   2015-11-30 12:23:00
一樣自私?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23:00
不合,當然只能講分手啦~不然要幹嘛?死撐活稱嗎...老實講,這件事情分手OR被分手,端看原原PO自己的選擇而已...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30 12:23:00
比誰爛到底是可以解決什麼問題........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24:00
照這篇的結論就是兩邊不合還是硬拖著比較好嗎= =...(不然都不能講因為不合而可能分手了...還能怎麼辦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11-30 12:26:00
分手其實一邊說就可以了 真要分哪管對方哭不哭兩邊都早早表明立場了 不分是自己浪費自己時間
作者: Shxt (Shxt)   2015-11-30 12:28:00
一樣自私?
作者: BlueBoneFish (暱稱不說話)   2015-11-30 12:28:00
不要講得好像是被對方耽誤 人家沒被人拿刀架著逼吧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29:00
所以勒?比哪方比較自私能解決問題嗎?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30:00
兩邊都在耽誤彼此 無須強調其中一方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34:00
不給分手不就真的在耽誤嗎=_=~不然咧...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15-11-30 12:35:00
有夠無聊 反正要是兩方其中一方不能接受就分手囉 只是在這年代還見得到第一次要給結婚的男人這樣的人 還以為只有基督徒才有~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36:00
人家第一次想給結婚的男人礙到別人什麼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41:00
樓上,以這次的案例確實是礙到人(男友)而且女方不給又不分手,確實是耽誤男生的時間啊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43:00
我說礙到"別人" 說的是他們以外的人男生自己不分手怪誰啊 又不是沒事先說分手是兩方都要完全同意才可以分手嗎 還是我搞錯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44:00
妳不拉屎又硬要佔著茅坑不放,別人的時間和需求就不是ㄧ回事?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44:00
講得好像男生很委屈一樣 茅坑又不是沒選擇權
作者: yuriohno (yuri)   2015-11-30 12:45:00
男生也可自己分手阿......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45:00
話說回來 用茅坑比喻不太對 男友至少會動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47:00
要分手就搞得很委屈一樣…還沒真的分手就已經這樣子了,真的分手一走了之是要搞得自己臭名一生嗎?@@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47:00
觀念上不能契合雙方又不讓步就只能分手了,只剩像這篇在比誰比較自私就無聊透頂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48:00
奉勸原原po真的因為自己的堅持而分手,就不要哭天搶地到處訴苦了……
作者: fish250504 (Sinyu)   2015-11-30 12:48:00
我也跟原原po觀念一樣 我不是基督徒只是觀念很保守但我男友很尊重我 只能說觀念不合無解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49:00
這篇到自私八成是因為推文一推人都會提到女方佔著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49:00
藍莓派大講到重點了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50:00
說男友可以提分手又在那邊哭分手很難過吧啦吧啦的,有點在情緒勒索
作者: louis0802 (來一客)   2015-11-30 12:51:00
老二有進有出,愛愛前請詳閱套套說明書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51:00
這種案例真的給了,難保以後吵架女方不會用這點來責怪男方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51:00
男友暗示說不上床要分手結果又不分手就不是勒索?
作者: Shxt (Shxt)   2015-11-30 12:51:00
女生也那麼坦然就不會誕生這討論串了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53:00
而且原文又沒提到女生在男友面前哭不要分手 勒索啥男生要是那麼坦然也早就分手了好嗎
作者: chad60711 (缺德)   2015-11-30 12:53:00
兩方都沒錯啊,看不懂原po在兇什麼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11-30 12:53:00
其實我懂為什麼要比爛了 因為不干己事 出張嘴又不費力比爛才好抬槓啊XD
作者: lifegood745 (神來一比)   2015-11-30 12:54:00
唉 誠如上面某篇推文說的原原po要是分手交下一個男友很快就會啪啪啪了啦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54:00
只能說兩方都很糾結啦,畢竟在一起四年了
作者: ikumi0225   2015-11-30 12:54:00
原po文內也說可以分啊 啊現在男友想分又上來哭是哭哪招?檢討誰對誰錯沒有必要 很無聊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55:00
其實比來比去維持恐怖平衡,然後互相耽誤也是不錯啦…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2:55:00
預測幻想推文倒是越來越多了人家難過一下想聽一下其他說法不行哦 上面一堆文章幾乎篇篇在檢討對錯啊
作者: wawaking1 (貓咪屁股)   2015-11-30 12:57:00
噓最後一段,發生關係沒結婚是後悔什麼?第一次是那麼珍貴膩
作者: shana8312 (laoda5566)   2015-11-30 12:57:00
觀念不同檢討哪方有什麼用 分完之後抓戰犯?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2:57:00
老實說 原文只是面臨分手不夠乾脆而已 很多罵原po的,也只是挑這點作文章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2:58:00
倒覺得love大比當事人還像當事人XD,還可以自己推算當事人想法了……既然想聽各方說法,上面的文章也提供各種想法,哪有錯?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2:58:00
某人到底是在兇什麼啊XD
作者: jacky0619 (olulu)   2015-11-30 13:02:00
所以愛跟性可以分開?
作者: legume (波蜜果菜汁)   2015-11-30 13:03:00
兩個都欠噓 不和就分
作者: lifegood745 (神來一比)   2015-11-30 13:08:00
要算什麼啊?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3:10:00
不然的話 原一直把態度放很明白 也跟她男人講很清楚可分手 就是敗在最後不夠瀟灑啦~如果面對分手原文者瀟灑些 那還能批什麼?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11-30 13:14:00
只可惜他就做不到灑脫了~~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15:00
我說得哪點不是原文已經有的 倒是有人自己開始先兇最後不敢針對論點回話只會挑語氣回嘴又算什麼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3:16:00
這件事 告訴一個道理 那就是假掰只要能撐到最後一刻,道理就站在妳這裡了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17:00
我是很想知道我到底推算當事人什麼想法 謝謝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1-30 13:18:00
快分一分啦,就不信妳下一個還能這樣玩當每個人都吃素的逆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18:00
另外 藍莓派我說得語氣先兇不是說你怕混在一起誤會了而且上面文章有錯我應該不是這樣說得吧
作者: hoij79627 (誠徵回收業者)   2015-11-30 13:23:00
其實原po太灑脫搞不好還被懷疑根本沒有真心對待男友
作者: sprite888 (高級鬼島人)   2015-11-30 13:23:00
她就是敗在收尾啦~才被人咬著不放大作文章 真是傻女孩
作者: MasamuneDate (伊達政宗)   2015-11-30 13:24:00
角色互換就知道了,還原則咧,怎麼不說有人原則是堅持每天出門乞討絕不工作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24:00
說真的我本身不是處女論者 但是看到噓文有人講不信下一個還能這樣玩就覺得.....那女的到底做錯了什麼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5-11-30 13:25:00
呃,所以遇到在感情裡遇到觀念衝突比誰更自私就能解決了嗎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26:00
男的也有分手的權利吧 為什麼一堆人忽視這點?而且一直看不到噓女生作法的提到男生分手權利 是因為男生提分手就是被女生逼的嗎??
作者: thethirdfoot (第三隻腳)   2015-11-30 13:36:00
這女人就自私啊 沒有任何問題
作者: c820512 (Gulusil_Tien)   2015-11-30 13:43:00
四年...妳男友好偉大...
作者: apprentice08 (sou)   2015-11-30 13:45:00
分手的權力?真分了就成了不想給就分手的負心漢了
作者: FerrumCat (福萊姆貓)   2015-11-30 13:52:00
男的因為不能O提分就會被冠上只想打ㄆ的罪名
作者: casdia1789 (★凜★)   2015-11-30 13:56:00
周遭朋友都知道,要男的提分手超殘忍的吧
作者: lovemendy (耶~!)   2015-11-30 13:56:00
所以就這樣一輩子不分手除非上床或是主動提分手才是正確的對吧 我了解了
作者: casdia1789 (★凜★)   2015-11-30 13:58:00
這樣大家就知道他是因為忍不住才分手,男人也要名聲的好嗎= =
作者: lakb24 (湖人必勝)   2015-11-30 13:59:00
其實她根本就不想承擔任何責任,這種人是最爛的類型
作者: tu80715 (泥豬)   2015-11-30 14:01:00
OAO
作者: guzai (~海海人生~)   2015-11-30 14:06:00
應該要一聽到對方不願意馬上分手,男的才不會有問題
作者: AppleAlice   2015-11-30 14:09:00
話都給你講,如果男的說尊重女方不性的決定要分手,你就不覺得開大決了嗎??
作者: daniel50506 (達)   2015-11-30 14:48:00
這哪是自私,是不說出口無法減緩心中的煎熬,你懂什麼有經歷過嗎還是你總是觀念一不合就分手?反正說出來就是要「逼」對方的自私嘛
作者: maroonseven (花開彼岸天)   2015-11-30 15:03:00
等四年還說一樣自私,男友真可憐
作者: kb81 (世界和平)   2015-11-30 15:10:00
浪費四年在一個沒用的女生身上.....
作者: ch1260358 (MIKOTO)   2015-11-30 15:17:00
哇 神邏輯 實在嘆為觀止 好奇你有沒有全篇看完樓上某位說的好 女方根本不想承擔只想賴著
作者: huhu0830 (妍安)   2015-11-30 17:44:00
終於看到ㄧ篇觀念清晰的了,而且原po交往前就有講過了,男的愛自虐要怪誰?
作者: kaoru119 (我酸故我在)   2015-11-30 18:43:00
請問哪裡有說女方在交往前有先表明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作者: dragoneminem (dragoneminem)   2015-11-30 19:45:00
推,現在好像不給做愛就是罪人一樣,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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