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不睡覺來回這篇
原因是為了這個跟我男友辯了快一個小時
他一直半開玩笑的說我邏輯有問題
他也是覺得是原PO這個答案
可是我真的覺得這樣算很奇怪
所以睡覺的時候越想越生氣為什麼是我被嗆XD
只好上來解釋順便討拍哈哈
首先
題目的結果就是
三個人付了10元 最後拿回了1元 所以是付了9元的房價
不管老闆眼裡的價值是什麼(?)
實際上三個人付出的就是9元的房價
並不是一個人8.33元啊
而原PO的算法我覺得有問題的是
25元(是三人要付出的房價)
而3元(是三人要收回的錢)
因此不能加在一起再除回去變成付出的房價啊
所以最後的解答應該是像原原PO下面的回文
25(三人要付的錢)+2(服務生A走,三人以為自己要付的錢)=27元
27/3=9元,這樣才應該是正確的
而最後再加回三個人最後拿到的3塊錢
27+3=30元(原本的房價)
最後,沒事大家出什麼邏輯題啊
害我想了好久超讓人崩潰的啊!!!XDD
※ 引述《william2001 (人間似水泊)》之銘言:
: 我也想了蠻久了,
: 應該是30-2=28,
: 扣掉服務生a掉的2元,3個人給老板實際上就是28元。
: 你用10-1來算是錯的,
: 因為2元跑到了服務生的口袋裡,完全沒有用,
: 所以原本的10元,就達不到10元的價值,
: 應該用28除以3=9.33…
: 這個9.33才是真正在老板眼裡有價值的。
: 然後用9.33…-1來算,變成8.33…
: 8.33…乘以3,剛好也是老板收的25元,也就是房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