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einshin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蘋果即時
: 近親相姦也OK 德國將除罪化
: 2015/07/11 22:27
: 同性婚的下一步是近親婚?德國官方獨立機構倫理委員會周三以14比9通過「贊成兄妹、
: 姊弟結婚合法化」,委員會表示:「雖然近親通婚較容易生下缺陷或畸形兒,但自由戀愛
: 是基本人權,不需為此受到法律處罰。」
: 2008年德國男子派崔克.史圖賓因和同母異父妹妹亂倫,被法院判刑3年,引發德國社會
: 議論。史圖賓曾以「兄妹也應有結婚,組成家庭的權利」為由,告上歐洲人權法院,指控
: 德國政府拆散他家庭,但敗訴。
: 在歐洲部份國家兄妹或姊弟亂倫並不違法,法國、荷蘭等國規定,只要雙方同意,並不禁
: 止親人間亂倫。德國也約2%到4%民眾曾有亂倫經驗。
: 德國現行法律規定,親子、兄妹、姊弟相姦最高可處兩年有期徒刑,但周三的倫理委員會
: ,以反對現行法14票、贊成9票、棄權2票,支持近親結婚。
: 委員會表示:「雖然近親相姦的案例在歐美並不多,但若對當事人課以刑罰,將造成他們
: 的痛苦,不僅當事人的人權不受到保障,也否定了他們的感情。」(國際中心/綜合外電
: 報導)
: 我支持多元成家
: 但是兄妹(姐弟)可以結婚 就有點太誇張了
: BTW,這標題有事嗎??
: http://goo.gl/Aw4IWg
很多人搞不清楚「刑法」血親性交與「民法」近親通婚的差別,
包括本篇記者與原po,足見我國法學教育……
尤其這記者根本把血親性交除罪化跟近親婚姻畫上等號,
這兩個根本兩回事,
打個比方,
在台灣打手槍刑法不會處罰你,但是你不能跟你雙手結婚;
在台灣刑法不處罰同性性交,但不開放同性婚姻,
這樣有瞭解嗎?
本人不懂德文,但光從這篇報導所指,應該是指「除罪化」,
亦即近親性交不再以刑罰處罰,
扯能不能結婚根本是張飛打岳飛,兩個層次問題。
其實這是目前的趨勢,其實許多國家是近親性交不課以刑罰的,
著名的國家如法國、西班牙、葡萄牙、日本等,沒錯,在日本沒有血親性交罪,
但是多數國家仍然禁止結婚,
原因在於民法跟刑法目的不一樣,民法婚姻著重民事結合,以及避免親屬關係複雜化,
所以禁止近親結婚,
但刑法不同,一般除罪化國家認為「不應該將道德作為處刑的目的」
因為道德每個人都不一樣,有寬有嚴,在不妨害他人的前提下,應該有性交的自由,
二者在於「刑法不應該把感情當做懲罰」
這些國家認為,刑法目的之一在於矯治,而涉及人的「感情」的事情不應該以矯治來處理,
應該回歸「民法親屬」規範,
典型犯罪諸如通姦、血親性交等……基於這個理由,都不以刑法處刑。
這樣有瞭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