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對於板規一、二 之建議

作者: s89227 (Kei)   2015-07-07 15:07:11
: → mapxu664: 如果只有上面所列,用 等 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不能用等等 07/07 14:54
: → mapxu664: 恩他有列舉不盡的意思,在…等的時候是這樣,等有時候也 07/07 14:55
: → mapxu664: 是,但是等 也可以是以上這些 的含義 07/07 14:55
: → mapxu664: 不好意思 我的參考來源是好久以前找的 以前有討論過等 07/07 14:57
: → mapxu664: 等等 …等 忘記是用什麼關鍵字找的 07/07 14:57
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
等:
表類數之詞:
(1) 表複數。如:「我等」、「爾等」、「一干人等」、
「紐約、倫敦、東京等世界金融中心。」
(2) 表列舉不盡。如 :「我每天單是孩子的事都忙昏了,
其他如廚房等等的事就更不用說了。」
我自己不是國文相關專業啦
但是我看到板規十五的"等"字
理解上會是「包含但不止」前方列舉的這些族群
到底是我有問題還是......?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07 15:10:00
老實說就算撇開族群,也還有個群體可以說文解字..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07 15:11:00
用說文解字的方式 就會變得跟隔壁板的奇葩版主一樣了感覺這樣不太好
作者: s89227 (Kei)   2015-07-07 15:12:00
可是很顯然的現在有個人就是抓著這點猛護行啊(攤手)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07 15:17:00
我是覺得有個執行方向就好....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18:00
等和等等他說不一樣,我真的覺得很囧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5:21:00
一切依法辦理
作者: Grecie (容)   2015-07-07 15:24:00
有個大方向就好好 老實說看下來我都在質疑我的語文能力了囧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07-07 15:25:00
是我國文太差嗎? 引言我看不太懂他寫什麼?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26:00
你的列舉不盡是用等等 不是用等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07 15:32:00
所以只要是沒列在現行板規裡的族群 就算罵了也沒事?這樣更讓人有洞可鑽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07 15:32:00
一個等字 各自表態 簡稱「一等各表」..符合時事(遠目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33:00
『依上述板主說明主要處分理由為「針對那些群體受害者」,但檢核板規15及註3明定:特定族群包含「種族、性別、年齡、性傾向、宗教信仰、職業等差異」,板主所說之「群體受害者」並無法用上述任一條件做區分』同樣是無法與之上述條件做區分的。0920大 我有說版規要改啊 這po 沒有剪到我的推文==
作者: s89227 (Kei)   2015-07-07 15:39:00
抱歉,我不可能把你所有發言都剪來,只取"等字部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40:00
版規用意是保護版眾,不只是保護被指稱對象還有說話的人我有提到 等 的兩個含義喔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43:00
問題是,你就是拿另一種含意,來迴避板規阿(茶)
作者: s89227 (Kei)   2015-07-07 15:44:00
so? 在這邊說文解字來護行爭議判決有用?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44:00
不然是同樣含意的話,不就正中下懷觸犯板規?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07-07 15:48:00
m大能去找族群定義?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48:00
迴避版規?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48:00
>_<嗯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07-07 15:50:00
肥宅本身就是個感觀不好的講法你能否認嗎?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0:00
我抓著版規文字打 你也抓著我的文字打啊。如果去玩的不被認為是版規認定的族群 那麼肥宅也不會是囉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07 15:51:00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1185888.htmlm板友的說明我只找得到這個,但內容也寫單等字有兩種用法..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1:00
回kent大 不能否認 肥宅在我認為是可以拿來罵人的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07 15:52:00
宅算族群嗎? 算的話 那肥宅為什麼不是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2:00
如果有人被罵是肥宅 那他可以用版規一二來檢舉我沒有說過宅是族群吧 那是我講的嗎?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55:00
→ mapxu664: ccr大 你要說是族群我不反對 但是當你引用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5:00
你說版主的判定和能力本來就該受到大家的評論,我也同意啊,為什麼要忽略我說版規不完善的地方*.*
作者: eternia0920 (我不會用水球( ̄□ ̄||)a)   2015-07-07 15:56:00
所以宅不算族群?這樣我就能理解你的意思了
作者: ccrhalp (哈哈help打錯)   2015-07-07 15:56:00
板規十五,就要看版規十五中的族群包括什麼啦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6:00
ccr大 我說的是 我不反對 但你要用版規15時 便不包含在版規15的族群以內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7-07 15:57:00
就說了版規15還有個群體..也沒明確定義= =吵這有啥意義完全就是看板主心情阿...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5:58:00
對啊對啊 我那時候是這樣講的 檢舉者是用版規15來檢舉的,要符合版規15中的族群條件,才會符合版規十五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07-07 15:59:00
族群可以指民族或種族,也可以指具有相同語言、行為取向、地緣、祖籍、文化背景或宗教信仰的群體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6:00:00
族群和群體是備註三,備註三沒有另外說的群體,前個判例也沒有另外說那個群體可以這樣用。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6:01:00
m大:版規15不適用 一切依法辦理 謝謝指教
作者: kent21413 (kent)   2015-07-07 16:01:00
以後每個字都要備註額外一個一個解釋ok我懂了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6:02:00
不然呢?去推翻組務的判決啊 受害者也是一群體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6:02:00
只能說 食古不化@@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6:03:00
他的備註三寫在那兩個後面,而不是族群後面。沒你無限延伸厲害囉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6:07:00
你是又要說 A或B(註3) 不等於 A(註3)或B 嗎= =...真‧分類系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6:09:00
依照判例解釋 對阿不然呢造樣造句好厲害欸 拍拍手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6:15:00
這是排列組合 不是照樣照句....囧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5-07-07 16:17:00
我說的是分類系 —_—
作者: loveborn (愛生)   2015-07-07 16:19:00
喔哈哈 失禁失禁
作者: j8630222 (75G)   2015-07-07 17:41:00
氣氛 一個安靜的酒館+轉播球賽+老搖滾 我不會想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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