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帶寵物被國道客運趕下車,有買寵物位

作者: erspicu (.)   2015-06-20 10:29:31
法律層級上的規定都有不少不合理.不適合,需要檢討修正的地方,
更何況商業服務行為的私約,或許規定就是規定這一回事,但規定若不合理,
能不能檢討或是通融?
這例子中我覺得很奇怪的就是,寧可要把貓放到別處,讓牠看不到主人不安,
喵喵叫得更兇影響更多人,因為規定?
照規定後(原po有照規定喔~~),因為貓不在主人旁不安,喵喵叫頻率可能提高點,
把原PO趕下車.那真的照規定,司機又能否因為這樣隨意趕人?
(一下照規定死板板,一下子又很隨意?)
如果司機因個人因素對貓恐懼或是過敏,有影響行車安全之虞,
是否應事前告知自身狀況,請原PO換搭下台,
而不是載一下後把人丟包?
(真的可能有些人看起來膽子很大,但聽到貓小聲喵會起疙瘩的會怕的,
不過很能接受狗狂吠,但可能礙於面子不好意思當下直接說出來,
原PO遇到司機或許是這樣)
又貓叫聲說擾人,這也得看頻率.音量,
如果是偶而喵喵叫或是叫一陣子停了一下那種也還好,又不是狗在那邊狂吠,
客運本來就不怎麼安靜,一下子手機.一下子聊天.一下子剎車聲.一下子小孩叫有的沒的,
有很安靜? 越想越怪....
只能建議原PO,規定是死的,選擇是活的,這樣乾脆選擇別家.
我一直很討厭啥規定就是規定.法律就是法律的說法,
不合理.不適當,本來就有異議跟檢討重新設計的必要,
而且商業服務的私約很多都單方面的佔好處,合約書規章一堆條文好幾頁,
要你簽名,一般人根本不太可能花時間一條一條看,很多業者就是利用這樣,
要消費者簽下不合理私約,這根本就是有爭議的.
政府 : 謝謝,一切依法行政... (拆你家)
業者 : 不好意思,這是規定喔(第幾頁第幾條有寫說,芭拉芭拉...).... (坑你的錢)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6-20 10:36:00
說來說去,大家都希望規定能通融自己,不然就扯一堆合理性跟公平的問題。那乾脆就不要有規定啦,我是愛鴿人士,我可以把鴿籠放座位旁邊,然後要求其他乘客要忍耐他的毛屑跟嗚嗚叫?
作者: chang1206 (塵世小書僮)   2015-06-20 10:45:00
那照您的說法,法律規定不能闖紅燈,這也是可以討論囉?
作者: adapt ( ￾  N)   2015-06-20 10:48:00
樓上覺得法律不讓同志結婚,能不能討論?
作者: Fuong (白天)   2015-06-20 10:49:00
喔 通融?呵呵 事前不爭取 事發才說通融 呵呵
作者: Curiousecret (噓。)   2015-06-20 10:51:00
呵呵。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6-20 10:53:00
大家都希望法律能為自己網開一面,然後在放大自己需求、增加他人忍耐義務的前提之下,指出法律是“不公、不合理、需要討論的”,而且都是被抓了才提出來講,彷彿事前從來沒看過規定一樣…
作者: Fuong (白天)   2015-06-20 10:54:00
標準奧客的心態
作者: adapt ( ￾  N)   2015-06-20 10:56:00
事後才發現規定互相矛盾,為什麼不能爭取?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6-20 10:57:00
丟國道本身是不合理的事情,但是帶貓的明顯是放大自己需求,忽視其他乘客權益,作弊就巴結一點,乖乖認帳,不要被抓到了再來吵應試規則不合理身為寵物飼主,明知道這個區塊每家作法不一而且可能有爭議,卻連搞清楚規定都做不到,這是貓奴失職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6-20 10:59:00
同意 這種商業私規不見得有合理喔
作者: forgetcry66 (欸腐六六)   2015-06-20 11:01:00
司機有丟國道嗎 不是說過2個紅綠燈就叫她下車?
作者: Fuong (白天)   2015-06-20 11:02:00
麻煩看一下#1LX45kno的討論 作功課先
作者: forgetcry66 (欸腐六六)   2015-06-20 11:06:00
原po有搭下一般車也要退費?所以是要被趕下車先退費再買票重新上車?和欣規定了說會影響司機就會請下車阿?還是你的意思是只有法律規定才算?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6-20 11:06:00
我突然可以體會文中司機說要請翻譯的心情了
作者: mmpercussion (mmpercussion)   2015-06-20 11:07:00
哪裡有司機丟國道啊我記得我昨天沒看到啊?
作者: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6-20 11:10:00
抱歉那是我刪字沒刪好,那是半路請你下車,不做你生意了我是覺得凡事不要太站在自己角度想,因為人難免有放大自己需求的傾向,問題是別人沒有義務忍受,也沒義務通融你。
作者: Fuong (白天)   2015-06-20 11:14:00
推chakichaki理性且平和的論述
作者: forgetcry66 (欸腐六六)   2015-06-20 11:15:00
和欣的規定裡有說本公司保留請您下車的權利 如果司
作者: SeedDgas (雷姆是誰?)   2015-06-20 11:16:00
只能說read your contract,不要不看又抱怨死規定契約不合理你可以別簽,就這麼簡單
作者: forgetcry66 (欸腐六六)   2015-06-20 11:23:00
和欣的規定裡有說本公司保留請您下車的權利 如果司機覺得會受到干擾造成他行車安全的疑慮 那他就選擇請原原波下車啦
作者: allan168861 (乂狂傲建桓乂)   2015-06-20 12:53:00
照你這樣說 每個人都訂一份自己喜歡的法律就好啦
作者: s9209122222 (海海海)   2015-06-20 13:09:00
就像腦殘的主觀裁量權這腦殘的規定一樣,完全沒有標準,說變就變
作者: TiffaNova (Ms.栗子)   2015-06-20 15:08:00
.....我不覺得這是莫名奇妙的規定,原po只站在貓主人的立場想,卻沒考慮到別人其中有提到"都照規定做了,貓因不安才開始叫",關於這個我覺得1.不能怪司機不通融,因為有規定也有其他乘客在2.或許原po覺得比貓叫吵的聲音多的是,但就像蚊子的聲音,音量雖低還是有人感到煩躁和惱人。我要說的是"你覺得沒什麼不代表別人也是"3.「照規定放」和「貓叫」是兩件事,我想司機說要放下貓咪時應該不會預設立場覺得貓會叫,而是之後貓開始叫了才叫貓主下車。所以那種「因爲你叫我放,牠才會叫」的想想法,又回到第1點。你覺得沒什麼不代表別人也是。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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