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c1872 (靜)》之銘言:
: 我姊這五月初才嫁人(沒有收聘金) 對這種問題很有感觸
: 看了幾篇回覆下來 有很多是抱持著
: "現代社會已經如此開放 為何還要聘金"
: "大家都有賺錢 女方可以隨時回家"
: "又不是賣女兒" .... 等
: 但是當我阿嬤在家裡喊我姊的名字
: 卻無人回應 阿嬤眼眶還是紅了
: 阿嬤哭著跟我老母說 :為什麼男方不入贅"
: 我老母說:男方只有生他一個兒子(我姊夫還有兩個姊姊)
: 而且是要讓別人笑死喔!
: 我深深覺得社會真的沒有那麼開放
: 我真的很想問男士們
: "你願意嫁給女方嗎?"(當然也是沒聘金啦)
: (你可以隨時回家 也可以拿錢回去養父母 社會開放 絕不干涉)
: 我真的好想結婚住家裡 我的房間還比我男友的大
: 我也好想陪我媽媽 ....
我是男生認真回~
我116工科畢業 家境小康 無特殊問題
我家也是我一個男生
婚後也不用拿錢回家給父母(他們自己提 因為超過遺贈免稅額 給多只是被政府拿走)
"婚後我可以住女生家"
"婚後我可以住女生家"
"婚後我可以住女生家"
因為很認真 所以說三次
只要居住環境及空間比我原生家庭好
當然也絕不會跟女生要聘金~
因為我的觀念如果真的是男女平等
結婚就是互相幫忙 為將來為後代追求更好的生活 所以結婚了撇開男女身分
誰能提供更好的住宅就去住誰家再正常不過 但那只是使用權 非所有權
所以也不需要把房子改登記在我的名下 誰出錢就誰的房子
不願意跟公婆岳父岳母住 就去外面買新房子住
大家錢一人出一半 房子就登記一半 哪有這麼多事可以吵
再來婚後管你要不要回娘家婆家 我家才不管
我二姊想回家就回家 一個星期回個兩三次都有
(她老公外商公司晚上要加班 沒時間陪我姊就會來家)
我娘自己也是 想回外婆家就買張火車票就回鄉下去了
只要把共同分擔的家務在屬於自己的部分做好 不要都丟著不管
(像我二姊夫是煮菜洗碗 衣服各自洗 洗好的我姊曬我姊折~)
假日有時候就我二姊夫開車載我姊回娘家 他自己再回婆家
當然有時候也一起來我家 或一起回婆家
這才是男女平等 不是嗎?
你的想法 其實也很不開放
為什麼住女生家是入贅 也很不男女平等
總之我覺得結婚就是家務 家庭支出都是一人一半
若是有一方工作忙錢賺得多 那就家用多負擔 家務少做
然後再存一筆共同基金 為將來小孩的相關費用跟退休生活提早做規劃
剩下的錢就隨男女各自使用 要拿回娘家婆家支助親人 要買電玩名牌包也行
到底世界上哪有這麼多事可以吵?
我用我剩餘的錢犒賞自己 另一半憑什麼管
管你是男生女生 丟掉靠自己合法買來收藏品 就是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