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非自然身故的案子,是否要接?

作者: gigi123 (gigi)   2015-04-16 01:24:51
從事房屋仲介~
目前連繫到一個屋主...(以下簡稱陳先生)
今天約在麥當勞洽談委託事項...
在洽談的過程中..
他說那間房子的狀況
發生非自然身故的事情
媽媽癌末...
最後選擇在家裡輕生....(定義上為凶宅)
陳先生是家中的獨子,他敘述這件事情時整個氣氛很沈重,對他來說也是相當大的衝擊。
今天談話結束後就各自離開,他離開時...是說我們都先各自評估,在電話聯絡。
(因為他對市場行情價格沒依據分,我有準備相關資料)
(而我對這間房子的故事,需要考慮)
回家後我一直在想是否要承接這案子...?
跟他繼續他聯繫.....
心裡說真的有些疑慮....
不確定自己真的有這份勇氣嗎....
但又覺得....
聽他說到哽咽的語氣~
就覺得也都過去了~
這是她媽媽的一份愛
且把房子處理好,也不會再處景傷情~
而且如果我勇敢了,感覺他的傷痛能在未來不再加深
而且好像也沒這麼可怕....
所以很拉扯.....
可給我一點意見嗎?
作者: PUTOUCHANG (自己的廢文自己發)   2015-04-16 01:27:00
在商言商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4-16 01:27:00
你女兒是房仲?
作者: Gikber (Gikber)   2015-04-16 01:27:00
還是有人會接受凶宅,所以接吧!賣的出去就賺到,賣不出去是正常這樣想就好
作者: JAMES0128 (怎麼這樣勒)   2015-04-16 01:29:00
便宜就有人買,有清楚告知買方有非自然生故的情況就好啦。剛做仲介?為何不接?
作者: functionlino (function)   2015-04-16 01:29:00
我也是想問你女兒當房仲?
作者: fairycakes (警告:電力耗盡)   2015-04-16 01:29:00
你女兒是房仲?
作者: gigi123 (gigi)   2015-04-16 01:31:00
Sorry ~打錯~做了一年不過第一次碰到
作者: unan (amber)   2015-04-16 01:39:00
對買方誠實告知即可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04-16 01:51:00
接阿 有盡告知義務即可 有人專買兇宅的
作者: JohnLackey (德州姜雷姬)   2015-04-16 01:53:00
一定會遇到 反正現在買房子自住的也不多 看人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4-16 01:54:00
會對買房的人說實話,為什麼不能接?
作者: chachamaru   2015-04-16 02:05:00
就接 但是不隱瞞房子的狀況 能接受的人就會買三方再怎麼有誠意 不能接受的買方也很難感受到溫馨親情.... 真的
作者: jc0570 (jessica)   2015-04-16 02:14:00
這種投資客愛買反正買了也租出,還是有巿場,地點好跟本沒有差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4-16 02:25:00
沒差 不過你一定要誠實登記兇宅跟告知買方
作者: folkblues (人有悲歡離合有用嗎~科)   2015-04-16 09:41:00
沒差但一定要誠實告知,不然新屋主知道就等吃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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