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婚男吃魚是應該的嗎

作者: lio226 (尼奏開!)   2015-01-19 05:56:50
※ 引述《kikicoco168 (起飛)》之銘言:
: ※ 引述《sunfly (Emily)》之銘言:
: 如果這種事情,是正常的!
: 請在吃魚喝茶此嗜好開始發生時,大方的講清楚...:)
非討戰,大方講清楚這個要幹什麼?
: 一交往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交往前,女方有講清楚自己閱多少鳥嗎?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男生也有權利拒絕非處女和puma,成為另一半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表哥有病,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二交往中,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交往中,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三結婚前,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結婚前,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表弟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四結婚後,講清楚此個人嗜好!
結婚後,講清楚自己的閱鳥史
: 女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男人,成為另一半
男方有權選擇拒絕這樣的女人,成為另一半
: 還要承擔得病的風險為另一半
表弟也要承擔得病的風險
: 如果此嗜好很正常合理,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已非處或公車或PUMA,麻煩請大方告知另一半...
: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不要在現實中躱躲藏藏,卻在PTT大肆宣揚
: 最好在臉上刺上淫蟲二字,公告周知(小嫖蟲也不錯!)
最好在奶上刺上淫娃二字,公告周知(口嬌娃也不錯!)
: 反正吃魚喝茶,很正常的嘛~~~^_^
反正婚前濫交,很正常的嘛~~~^_^
人要有反思能力,隱瞞或欺騙是否為常態
大家見仁見智
交往結婚是互相信賴
而不是在性別上大作文章,大肆宣揚自己是弱勢的受害者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06:00
難怪周要取高中剛畢業的
作者: donow (麥田隊先發捕手)   2015-01-19 06:09:00
女方在婚後確實不會有外食,第四點,老婆不可能傳病給老公前三點可以類比,第四點沒有說服力。
作者: gruenherz (DOREMIFA噗噗噗~~)   2015-01-19 06:14:00
為了利益隱瞞跟欺騙是常見手法。女方不會有外食?晝顏是在演外星世界齁?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18:00
正常的交往,和「吃魚喝茶」是一樣的嗎?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21:00
不要想合理化啦交往一定要發生關係喔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22:00
我極度贊成交往前,雙方坦誠以對,不管是這種濫交情史,或是有吃魚喝茶習慣的男女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06:24:00
這篇還蠻無感的XD 互相承認很OK啊~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24:00
我哪裡有說女生就不用坦誠?但這篇文章,討論的不是「已婚男」嗎?XD如果討論的是「已婚女」,我的看法絕對一致!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27:00
當年女生沒坦承 現在只好吞下去的意思?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27:00
原po為何要扯上什麼「受害者」或是「性別偏見」?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28:00
那結論出來啦 問原po朋友當初有沒有坦承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28:00
我有説換成女生叫鴨,就是合理嗎?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5-01-19 06:28:00
因為這種是大部分是男生在做的阿 就很直覺這樣也要一行一行戰Z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29:00
要是沒坦承 該驗dna了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30:00
既然交往結婚,就是要互相信頼,那彼此坦誠也是應該的啊!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32:00
騙的好才能結婚我信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33:00
坦誠一點都不難,有什麼好怕的?XD做這些事情之前,你本來就要考慮到未來會不會後悔...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35:00
老公有說不坦承嗎 給個時間啊那個時間 他希望是被發現為止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37:00
自己做的,自己承擔啊~如果你發現未來等你找到真愛,要進入婚姻,會無法對他啓齒會後悔,那就別做!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38:00
好傻好天真
作者: ShiningRuby (閃亮紅寶石女王)   2015-01-19 06:38:00
滿確定本文作者沒有喝茶吃魚習慣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06:40:00
男人要求處女可以啊~ 前提必須也是處男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5-01-19 06:41:00
喔~可以啊,如果說好互相講情史的話無所謂啊,原文是說不要欺騙你回這個相關性何在??我也認為女生找過牛郎沒跟老公說是隱瞞,可是非處女或非處男若是在正常穩定關係下產生,跟吃魚喝茶完全不一樣。你要回就回找牛郎的例子,不用回非處女。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5-01-19 06:42:00
自己怕得病要求處女,怎麼沒想到自己也是病源XDDDD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5-01-19 06:44:00
原文也不是說發現男友跟前女友曾經有性關係,而是指買春。那同樣類比應該找女人叫鴨來比喻,沒想到居然用非處女來當例子完全不一樣。
作者: a176893   2015-01-19 06:44:00
所以是交往前要攤開各自的情史嗎?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46:00
我覺得如果對方有聊到或詢問過去情史的話,必須坦誠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5-01-19 06:47:00
不一定要攤開啊,是因為有人說嫖妓是正常的事所以才有人回既然這樣正常怎不敢公開說(攤手)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48:00
但是「吃魚喝茶」和「濫交一夜情」這類,易得病中標的行為,並非正常交往狀況,我認為需主動告知
作者: bigmousebird (大品)   2015-01-19 06:48:00
但如果被詢問而隱瞞就是騙人啊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49:00
有要交往才能說喲^_<
作者: kikicoco168 (起飛)   2015-01-19 06:50:00
因為如果再進一步交往發生關係,是對另一半健康,可能有重大危害的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9 06:50:00
我不玩網路交友der
作者: faye5051 (Royna)   2015-01-19 07:05:00
作者: innightmare (teleny)   2015-01-19 07:12:00
為什麼有人的邏輯如此荒謬不堪 類比失敗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5-01-19 07:15:00
非討戰
作者: sin27 (扇)   2015-01-19 07:16:00
呵呵
作者: loveian16   2015-01-19 07:24:00
非討戰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5-01-19 07:30:00
好可憐的邏輯和文筆,真同情
作者: fairy20115 (橘子)   2015-01-19 08:04:00
非處女跟吃茶喝魚一樣? 邏輯在哪
作者: cat6218ine (cat)   2015-01-19 08:19:00
類比錯誤
作者: charinu   2015-01-19 09:10:00
作者: shuilu (牛牛)   2015-01-19 09:11:00
可以扯到這邊也很厲害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9 09:13:00
處不處和茶可以比喔XDDDDD
作者: jessieQ (not stupid)   2015-01-19 09:14:00
這種邏輯真是呵呵果然奇人到處都有
作者: bettyshinn (跟寶寶說再見)   2015-01-19 10:12:00
婚前婚後是一樣的 邏輯棒棒還有某人一直跳針離題還必跟他認真
作者: pm8301104 (turnip)   2015-01-19 10:49:00
神邏輯
作者: eterbless (守護之翼)   2015-01-19 10:59:00
被M了耶呵呵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9 11:22:00
再見
作者: raepopo (瑞)   2015-01-19 11:24:00
再見~再見~
作者: sorrowly (Angel)   2015-01-19 11:34:00
類比錯誤
作者: vyv726 (喵豬喵喵喵)   2015-01-19 11:52:00
不用來女版宣揚你的理念想法
作者: oceanpitts (OceanR)   2015-01-19 12:32:00
被m了,恭喜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1-19 12:36:00
類比錯誤 實在不瞭解 嫖妓者對於家庭跟婚姻的觀念 難不那些嫖妓正常化對家庭的想像 是對妻子說 我今天要去嫖妓妻子還說 要盡興唷 兒子大了 還跟先生說 也帶去嫖一嫖?如果沒有心想維護家庭婚姻 真的就不要結婚生子 家庭影響人的一生很大的...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5-01-19 12:49:00
那篇是在kidding,好嗎?國文學好!
作者: SINWENYU (寶咖妙狐)   2015-01-19 13:01:00
不送了
作者: cartoncat   2015-01-19 13:59:00
這邏輯…
作者: pagl ( (^ε^)/ )   2015-01-19 14:28:00
有處女情結就解決啦回得這麼激動 是在怕什麼?? 科
作者: likeyou2 (曦荷)   2015-01-19 14:47:00
你喔 如果不懂厚 就不要發文來讓大家都了解妳 懂????
作者: lababy (lababy)   2015-01-19 14:58:00
愛嫖就大聲講啊 還怕別人知道喔?
作者: purin275 (嗡嗡兔)   2015-01-19 15:58:00
男的幹一堆就是好厲害好神 女的幹一堆就是公車PUMA都你的毛吃屎比較快
作者: Nadialove (僕はKinKiKidsが大好きだ)   2015-01-19 16:31:00
嫖妓和前女友是不一樣的東西好嗎
作者: rumiQ (rumiQ)   2015-01-19 18:55:00
邏輯真的不太好~交往的同時還跟別人發生關係在你眼中正常?
作者: yiching13 (大雨淅瀝瀝)   2015-01-19 19:10:00
我到底看了什麼....
作者: EydieLin (囧rz)   2015-01-19 21:36:00
理解不能
作者: prism88 (prism88)   2015-01-20 08:08:00
頗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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