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謂檢討被害人

作者: yingrain (麗莎)   2015-01-12 15:48:15
補充一下
我認為大家的討論其實有點混亂了
在這個人人自危的社會,我想大家都要多分警覺沒錯
但這不代表被害要負責
被害人不用負責,不代表就不鼓勵大家多提高警覺保護自己
不然這樣好像被偷東西,被害跟加害兩方都該坐牢?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50:00
推這篇 不管被害人有沒有"責任"都不該被大眾檢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1:00
你還是沒搞懂 沒人說犯罪者就可以不用接受處罰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5:51:00
同意這篇。喝醉從來不等於同意。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2:00
台灣最爛的就是存在人死為大跟被害人就應該被同情的鄉愿人死了是多了不起阿,做錯事情就可以不用被追究檢討 ?有些的犯罪被害人也不是不值得被同情例如黑社會黑吃黑被殺自己去從事那種高風險性不當的行業,失去生命還要同情他?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5:54:00
你說的是沒錯,但是這個世界無論刑罰再重都不可能沒有性侵犯,唯一能做到的是,盡可能降低風險,只是要提醒女性,不是檢討被害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5:54:00
黑社會被追殺跟女生被性侵有什麼關係?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4:00
事實上大家是提醒其他人可以多保護自己一點不要像被害人疏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5:55:00
推不該用道德來衡量人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5:00
於防備,所以才會有一堆宣導避免約會強暴的的廣告跟影片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5:55:00
像古羊門大律師被打臉我從來就沒同情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6:00
難道那個也較檢討被害人?呼籲大眾減少自己陷於被性侵的風險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5:56:00
同意d大說的 不懂有些人硬要扯預防之後又怎樣? 真的很扯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5:56:00
推這篇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5:58:00
人家到底哪裡疏忽安全了啦?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5:58:00
要做到一百分的防範,才不會有人說你要檢討 XD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5:58:00
樓上 這篇的第一段就在說你要講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8:00
被害人不用接受處罰阿,但社會沒有一定要"同情"他好嗎...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5:59:00
啊咧 我是說d大要講的 就是這篇一開頭的內容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5:59:00
所以到底從何而知,是哪個環節疏忽了,導致被侵犯阿?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5:59:00
誰跟你說過要作到一百分的防範才不會被檢討阿???
作者: withsirius (Aya)   2015-01-12 15:59:00
純噓你無限上綱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5:59:00
平常宣導歸宣導。宣導不是拿來給你在事發後質疑受害者有沒有符合宣導內容的注意事項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1-12 16:00:00
我覺得~我不認同女生去夜店=可以為所欲為,因為事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00:00
社會不需要同情 但是很多時後也不應該檢討被害人啊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0:00
一個觀念就好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被害人都應該"被同情"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1:00
沒人說去夜店的女生可以被為所欲為但是比較起來在路上被隨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01:00
不同情 跟 檢討 也有很大的差別
作者: blueberrypie (我愛櫻桃派)   2015-01-12 16:01:00
我不覺得已經被性侵的被害人需要檢討,但是不代表不能提倡要讓自己的風險降低一點吧~~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6:01:00
要知道被害者所受創傷難以挽回 避免2度傷害才是重點所在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1:00
既然不是做到一百分才不會被檢討,又哪來的疏忽/警戒心不
作者: evilsura (The Show Must Go On)   2015-01-12 16:02:00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02:00
請問你在台北被搶比較值得同情 還是在宜蘭被搶比較值得同情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2:00
夠啊? 這些推論從何而知?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02:00
不能因為有人是真的很不注重安全 其他受害者就活該被檢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2:00
同情的意思就是同理心看待,基本上不值得被同情是就事論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02:00
y大 而且還是在根本不清楚犯罪情形下做出的揣測喔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3:00
而已,因為欠缺了同情單就事論事就會有人看成是檢討被害人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3:00
一直說沒檢討 XDDD 哪裡來的沒檢討,不是東安一個:沒警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03:00
你哪有就事論事 你一直腦補人家疏忽了自身安全耶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4:00
心,西安一個疏忽,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你在現場咧 XDDD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5:00
簡單來講我不會鄉愿去同情所有案件的被害人 不是死者最大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5:00
簡單來講,我也不喜歡腦補對方肯定有問題,才會造成此狀況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05:00
不要再扯同情了啦 你就是在根本不清楚原委的情況下檢討被害人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6:00
,因為我不在現場,我也非清楚現場狀況,不會亂批評受害者也沒要你同情,只希望你別再想一堆疏忽/沒警覺心啥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6:00
如果用人不在現場就不能做評論的話,那是不是很多評論都不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07:00
的逼迫他們承認就好 ^^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07:00
你可以評論 但不是自己先腦補一堆再評論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7:00
做,很多議題很多社會案件很多人也都不是在現場或是在其中
作者: fancylatina7 (Latina流口水了)   2015-01-12 16:08:00
推這篇,無法理解d大的奇特思想!被害人就是被害人,沒有哪種被害人比較值得同情!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6:09:00
等等,原po這句話"不能因為不道德剝奪人權"可以認同,可是不道德拿來被檢討好像沒問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09:00
因為你們真實接觸的社會案件不多,很多是"常業被害人"
作者: curlcat (Kate's Piano)   2015-01-12 16:10:00
為啥不是提醒所有女性,男性生來就是禽獸,他們任何動作都有可能有危險?有可能對你下藥有可能拿刀砍你等等。這樣我可以接受!重要的是動物最好關在動物園不要出來,風險可降到最低。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0:00
不道德可以檢討 但是不能合理化加害人的行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10:00
哇喔 敢問d大在什麼單位服務 可以如此振振有詞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1:00
沒人要合理化犯罪人的行為,想辦法降低被犯罪的機會是犯罪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1:00
還有問題是明明很多被害人是完全無辜的 外人還是只想檢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11:00
古羊門大律師接觸的很多 難怪被打臉的機會也很多XDD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2:00
就因為有些被害人"道德行為不受人尊敬" 其他被害人就活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2:00
預防很重要的課題,只是有人覺得被害人就是金身,碰不得的
作者: cat803 (護理科魯宅妹)   2015-01-12 16:12:00
很多案件兩個都是肇事者,一個銅板敲不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12:00
所以D大是啥職業? 會常接觸真實的社會案件啊?
作者: Keyblade (安安你好)   2015-01-12 16:13:00
會造成這樣矛盾現象的是因為很多人都習慣二分法吧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3:00
預防也是防不慎防 愛檢討被害人就是因為覺得什麼都可以防"只有自己不小心 沒有人是受害者"這種態度去檢討被害人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6:13:00
就兩個明明可以分開討論的事扯在一起,還合理化犯罪者咧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14:00
沒~人~說~不~要~預~防!!! 預防跟事後諸葛,跟腦補空缺不同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4:00
如果你們這種標準來看以後你們要批評咒罵性侵犯也請你們等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6:14:00
那被害人都不要有警覺性也不要預防 請問這樣有比較好嗎?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6:00
所以被害者都神隱掉 台灣就不會亂了?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16:00
不如D大先來說說從哪裡得知受害者是警覺心不夠,才被性侵?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6:00
就像前面講三寶是檢討被害人好了 笑死人三寶常常是加害人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7:00
只要受害者消失 世界就是一片祥和這樣?現在又扯到三寶是加害人? = =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7:00
不要有被害人最大的觀念= 要被害者神隱?消失? 哪來的推論(包含出車禍先直接被罵三寶或是在夜店被撿屍被罵活該都算)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18:00
警覺性是?有人動了要性侵/性騷的念頭你就會感受到?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18:00
可是 到底誰說被害者最大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8:00
自己去看前面的文章阿 真奇怪車禍都是三寶是被害人??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18:00
沒有人說被害人最大吧 不檢討被害人=同情=被害人最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19:00
我是說台灣社會有這種鄉愿"死者為大" 真的是大個屁阿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19:00
坐公車被後座的怪杯杯從椅縫伸手過來摸屁股也算沒有警覺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19:00
唔~ 所以D大到底是做啥行業,可以接觸那麼多真實社會案件?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20:00
心?還是應該出門穿盔甲叫預防?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20:00
仇視"三寶"?仇視被害人 也是種鄉愿吧 壞人給弱勢的當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6:20:00
k大的例子扯遠了 這種例子台灣社會沒人會說被害者活該吧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21:00
教一下啊古羊門大律師~一直講警覺心和預防也不教一下扯遠?你確定沒人說這種被害人活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21:00
關於女生到夜店或是預防約會強暴的影片還需要貼給你連結嗎?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21:00
那被熟人侵犯的話,要怎麼評斷阿?
作者: Narcissuss (太神拉~)   2015-01-12 16:22:00
移民到女權國家去 不過這世界上應該沒有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22:00
D到你要說的應該是看起來弱勢的不一定是被害人吧?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22:00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6:23:00
k大你說有的話 請舉證啊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23:00
d不要偷渡阿 你前面講的可不只約會強暴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23:00
突然懂了,弱勢的其實是男性阿!! 看到那誘人的曲線在眼前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23:00
這社會就是這樣XDD要被害人舉證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24:00
13. 如果是新認識的朋友,不要單獨赴約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24:00
晃來晃去,讓人心癢癢,還不能這樣又那樣,太折騰了! X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24:00
看來我誤會了XD 你完全不是那個方向耶。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25:00
16. 檢視你對『金錢』與『權力』的態度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12 16:25:00
熟人性侵的比例明明比陌生人性侵的比例高很多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26:00
合理懷疑上面說要有警覺心跟預防的人都是男性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6:26:00
k大,又不是叫被害人舉證,我是叫你舉證你說的那種坐公車被性騷擾還被社會檢討的例子呀,看得懂?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5-01-12 16:26:00
大家模擬一個情境,在路上看到喝醉酒的女子,我想知道會想侵犯對方的比例有多高?正常情況頂多不理或幫她報警,一切根源在於人性,無法理解為何要檢討被害人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6:27:00
是男性又怎樣,沒警覺心、預防心你去中國看看阿..
作者: asdvcx ( )   2015-01-12 16:27:00
前面好像就有人檢討說在大眾運輸工具上不該打盹或低頭 XD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27:00
你才看不懂中文 被害人就是我啦>.^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27:00
男生也是會被性騷擾跟性侵的 而且可能更不敢開口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28:00
如果一個女生跟陌生男子第一次出去 對方邀她單獨去他家
作者: zvezda (star)   2015-01-12 16:28:00
之前不是有男生被男生撿屍的新聞.....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28:00
因為男生若被性騷擾 不只會被檢討 搞不好還被笑 超糟的
作者: hellobla (hellobla)   2015-01-12 16:28:00
喝醉不等於同意沒錯 問題是幹嘛喝成那樣== 醉成那樣別說被撿了 倒在路上被碾都有可能 不同情喝醉的人 不代表檢討被害人
作者: iron999 (就算失望不能絕望)   2015-01-12 16:28:00
哦,結果你還被罵不檢點? 還是你被判刑啊?
作者: Mark1200 (型男主廚)   2015-01-12 16:28:00
我是男性 不懂你把警覺性跟預防歸咎於指責被害者是??
作者: cvcvv (阿西大神)   2015-01-12 16:29:00
有點好奇 如果今天有人直接拿著兩大把鈔票大搖大擺的走在路上 結果被搶 這樣被害人需要負責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0:00
本來被害人就沒有什麼要負責,只是會變成社會案例新聞檢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30:00
D大,然後呢@@? 怎麼沒下文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1:00
你講的那個就是搶劫犯被判刑,然後被害人被做新聞遭酸一下我要說的是不是所有被害人都值得被同情上面那個案例不就是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6:33:00
所以d到底在哪高就阿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33:00
自從看到被侵犯,還被酸價格沒談攏以後,突然覺得啥都不奇怪了 XDD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34:00
為什麼?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5-01-12 16:35:00
同情是一回事,但我認為加害人有主動侵犯的意圖或行為就沒有檢討被害人的需要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35:00
你覺得獨處一室=同意性交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5:00
"本文係由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授權提供" 你要不要寫信問他們沒人說獨處一室等於同意性交好嗎 你自己要這樣腦補嘛?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36:00
deann現在還支持馮光遠嗎? 3千塊紅酒的事先說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36:00
沒有的話 那有什麼好講的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6:00
就像人家跟你說熱水器裝在浴室內很危險可能會一氧化碳中毒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7:00
結果你說 那我把熱水器裝在室內 你就可以說我是要自殺嗎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37:00
再講下去又要被作成簽名檔了只好顧左右而言他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38:00
所以你可以接受當中毒死亡以後,別人說你死了活該?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38:00
討被害人? 你怎麼不說所有防止約會強暴的機構都檢討被害人可以阿 雖然不舒服但是確實是我沒注意居家安全阿 不然哩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39:00
D大被八卦版水桶一年QQ 人家想聽三千元紅酒的掛說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39:00
那加害人是誰,熱水器嗎?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39:00
喔~原來你還會不舒服喔 XDDD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40:00
古美門律師有三千元紅酒DER掛嗎?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40:00
就說那只是一種"同情心"的問題 有些情況值得同情有些不值得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40:00
還以為你會欣然接受別人這樣說耶~ 因為你有疏忽咩 ^^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41:00
窮人不能選擇居住環境本來就是一種罪你們不知道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41:00
XD 原來是這樣啊,所以在你的例子加害人是被害人自己因為她把自己放到那種環境所以是加害人,真是太壞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41:00
不過重點是會去檢討就是強化預防災害的一種宣導措施而已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42:00
人家古羊門大律師活在舒適圈裡怎麼會選擇住熱水器只能安在室內房子呢~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42:00
是啦 我是沒辦法體會那種每天都要去混夜店狂歡人的辛酸去夜店玩也是很累的 要喝酒也都是逼不得已 QQ 好可憐喔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43:00
這就是古羊門大律師跟撲馬老師的高下之分囉>.^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43:00
我是沒辦法體會在八卦板被水桶一年的辛酸 所以只能上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43:00
所以這邊有人每天去混夜店狂歡嗎? 現在演到哪? XD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44:00
證黑板喝三千元紅酒跟支持馮光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44:00
去夜店玩累不累 喝不喝酒有被害人或是加害人嗎?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5-01-12 16:45:00
車禍撞人的一定有錯,但這是大環境很多人不遵重規則的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5-01-12 16:46:00
反正你們不想理性討論問題 直接說被害人金身碰不得不就好
作者: libraayu (ゴミ丼吃屎)   2015-01-12 16:46:00
你現在才看透嗎XDDDD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6:47:00
不想理性討論的不是我們阿~ 是不斷跳話題,還腦補到滿的你
作者: zero00072 (赤迷迭)   2015-01-12 16:47:00
心態。遵守的人當然沒有錯,但問題在於環境不是個案。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47:00
腦羞囉?
作者: hotqiqi (空白)   2015-01-12 16:47:00
同情就是主觀心態,有人認為關我屁事,有人認為加害人或被害人要怎樣,不過只要帶有指責被害人而不同情,不就跟標題一樣嗎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6:47:00
大律師噓文了 三千$紅酒的掛以後也聽不到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6:49:00
有反方不能答辯的庭可以旁聽嗎?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6:49:00
就是她把自己放在危險環境中所以是加害人啊 有錯?因為她加害她自己啊 有錯?
作者: u40719   2015-01-12 16:55:00
按樓上幾位見解,喝酒或精神障礙走在路上是自陷危險活該被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5-01-12 16:55:00
被害者到底有受過什麼處罰?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1-12 16:56:00
這世界沒有地方是絕對安全,連空氣中都充滿病毒,你正在加害自己,快離開這個危險的世界
作者: heat0204 (heat)   2015-01-12 16:56:00
什麼是危險的環境中?可以說一下嗎
作者: u40719   2015-01-12 16:57:00
別出來給人笑話,有點法律常識好嗎?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6:58:00
地球是很危險的 沒人的地方危險 有人的地方也危險...陌生人危險 熟人更危險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7:01:00
只好去沙漠了!
作者: xinyuxiao (果果子)   2015-01-12 17:02:00
另外支持撿屍正名為強姦或妨害性自主 撿屍給人一種戲謔及正當化的感受 有人被檢屍體 其實等於有人準備坐牢10年以下了非常痛恨媒體帶起這種風潮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5-01-12 17:03:00
樓上X大 你把台灣媒體看得太有水準了...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7:03:00
推樓上...推x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5-01-12 17:04:00
沒辨法,按D大給的推文 就只能這樣推下來了,問他囉
作者: mvpdirk712 (Lumia 5566)   2015-01-12 17:05:00
古美門中離了啦 本來還想跟他請益的梭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5-01-12 17:07:00
到最後還是不敢講自己到底做什麼工作zzzzzz
作者: catbuji (咕嚕咕嚕)   2015-01-12 17:28:00
看到一堆女生很愛從事高風險行為 唉
作者: jcyjcybenz (WalfDog)   2015-01-12 17:53:00
自己應該懂的保護自己
作者: yanhaha (yanhaha)   2015-01-12 17:59:00
d大一直把"不同情"="被害人活該"...真的要討論「理性對錯」請討論「提高警覺」是不是「義務」,如果不是,那被害人就沒有「犯錯」。當然,規勸和宣導是必要的,但那是為了在「沒有犯錯」之外,更加保護自己的做法。但就像本篇原po說的,如果是帶著「活該」、「自找的」的心態去說出不友善的言語(不是指d大而是整個社會),的確只會對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甚至不敢浮出水面(被強暴都是因為我騷?)如d大所說,提高警覺心應該是建議,而且需要被強力宣導,但這並非義務,所以應該是「去夜店要多小心變態力宣導,但這並非義務,所以應該是「去夜店要多小心變態」(誰都有去夜店而不被強暴的權利吧)而非「去夜店那種地方被強暴只是剛好而已啦」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5-01-12 18:03:00
推這篇就說“檢討被害人”≠“不需要保護自己”了,這有很難懂嗎="=
作者: Kaoru1011 (薰)   2015-01-12 18:07:00
推 參加party本身有什麼問題 犯罪的是下藥的人 不知道為什麼要檢討參加party的人
作者: jcyjcybenz (WalfDog)   2015-01-12 18:14:00
你也不能保證整個事件裡被害人都沒錯 為什麼能覺得全部都是加害人的錯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8:15:00
不是被害人有錯 加害人的錯就不是全部 又不是用滿分去扣
作者: yaokut ( )   2015-01-12 18:16:00
因為受害者並沒有要求加害者侵犯他們阿 XDD
作者: elphie (wants a soul.)   2015-01-12 18:17:00
被害者若"不夠小心" 加害者就沒有錯那麼多?就不是全部錯
作者: HuangJ (PandaJ)   2015-01-12 18:18:00
直接去問加害者為什麼要對被害者下手的原因就知道了至於檢討又怎樣?不檢討又怎樣? 事情都發生了被害者沒錯是一定 但讓自己成為被害的機率增高要怪誰?
作者: ann7773631 (季世桿)   2015-01-12 18:58:00
推這篇
作者: turu (...)   2015-01-12 19:11:00
推這篇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5-01-12 19:46:00
永遠都幾個仇女帳號在亂XDDD
作者: lutsaichen (Anita_)   2015-01-12 20:13:00
作者: g014627 (捲毛毛兒)   2015-01-12 20:24:00
推yanhaha大!不應該把女性去夜店說成誰叫你要去夜店這種高風險的地方,每個人都有可以去夜店享樂且不被他人侵犯的權利。
作者: eva2255848 (Inspirit)   2015-01-12 20:27:00
推 犯罪就是犯罪 檢討被害人到底有什麼意義?本末倒置
作者: Jojam (阿子)   2015-01-12 20:34:00
推這篇
作者: NanFish (厭倦)   2015-01-12 21:00:00
作者: youyu0914 ("魷魚")   2015-01-12 21:35:00
被害者要的不是狗屁同情,只要能夠讓他能再次放心安心生活,說真的加害者是死是活也不是對被害者那麼重要,而社會對被害者就是不友善,覺得是被害者不夠警惕,但即使是性工作者也有身體自主權,雖然有防人之心可能可避免憾事,這也不代表人與人之間彼此信任是有錯的,相信人性本善到底錯在哪,有錯的是那些心懷不軌的罪犯吧推回原po
作者: wak (默艾)   2015-01-12 21:48:00
獵女巫的心態一直沒改變過 公義對大部份人是假的 洩憤為真檢討被害人 只是因為那種弱勢反映自己的恐懼 而抹滅之以道德角度污辱他 則是為了合理化自己的指責 無關正義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5-01-12 22:24:00
同意你!!超常聽到「犯人當人有錯,但受害人自己也...」這種假中立的言論
作者: ilie0208 (徠)   2015-01-12 22:44:00
作者: lookworld (BeingInLove)   2015-01-13 02:46:00
推你,邏輯很清楚,一語道出盲點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