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顏色真的會傷感情

作者: pipapipa75 (海海)   2014-11-30 02:15:29
※ 引述《naish1120 (聽見下雨的聲音)》之銘言:
: (藍色出沒,不喜勿入噢ˊˋ)
: 大選結果出來了
: 一面倒都是支持綠營的人馬
: 深藍背景的我們家氣氛確實惆悵
: 我一直不喜歡談政治,因為從小就聽我爸激動的罵民進黨覺得很煩
: 我媽不是那種傳統深藍老人
: 但她玩股票的看到綠勝也會愁雲慘霧
: 我不喜歡被家人影響顏色的感覺,而且以前不懂也不會太去支持誰
: 是到這次成為首投族才了解到....
: 我已經徹底藍掉了ˊ口ˋ
: 想談的是
: 顏色真的會傷感情
: FB上一個朋友表示,已把不同顏色的好友刪了
: (雖然我沒這麼做,但我覺得這反應蠻可愛的啦XD)
: 藍底的基本上都沒什麼表態
: 畢竟綠的大勝,我們能說什麼
: 有人說藍色是沉默族群,本來就不太表態
: 不過我看到那種說老胡去死吧,還是拍了張咬蘋果的照片說連D送你上西天的文章
: 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 本來對這人印象不錯的一下就......==
: 還有男友在看到林佳龍當選時大喊yes
: 然後解釋說沒有喜歡林,只是更討厭胡
: 也讓我心情一個不太好
: 因為不喜歡像爸爸一樣政治狂熱的人
: 所以我希望男友是個無色的,當然藍色也就沒差
: 是否該問清楚男友家裡的顏色,免得不小心結婚後讓自己不開心
: 雖然這種理由很奇怪,不過在這次的選戰後,我真的開始討厭綠色萬萬歲的人了(囧)
: 很多人讓我覺得他們的投票只是為投而投
: 不是真的有去研究這個人的政見,經歷
: 這次的選戰很多人說只是要用選票給馬一個教訓
: 不過他們現在說著綠色多好多好
: 之後有機會藍勝了,他們也能很大聲說藍色多好多好嗎?
: 有請不喜歡藍的勿進嘍:(
: 我只是對這次的選舉有些感覺
: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同感呢:(
請尊重發言人的權利好嗎,他已經聲明自己是藍的了,只是來這裡聊聊自己的想法,看看
有沒有跟他一樣而已,卻被許多人炮轟,還說他可憐,說他邏輯怪怪的,難道邏輯還有標
準答案,每個人的生長背景和環境又不同,一定要和大家一樣才是對的嗎?現在的社會一
定不能只有兩個顏色嗎?這樣看社會就錯了嗎?不能接納這樣的人嗎?一定要是白色的才
好嗎?不能有自己想要的顏色嗎?
作者: remainswind (remainswind)   2014-11-30 02:16:00
你有在認真看原文的話應該就不會發這篇。
作者: plusonezero (本草綱目科屬種)   2014-11-30 02:17:00
噓的是雙重標準,懂嗎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1-30 02:17:00
原原PO雙重標準啊,說討厭綠色萬萬歲的人,結果他自己
作者: Zung0707 (+閉上眼睛+)   2014-11-30 02:17:00
推排版哈哈哈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4-11-30 02:18:00
藍色萬萬歲,男友只是歡呼一下也被他記恨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11-30 02:18:00
為什麼不能噓 討拍去fb啦
作者: sin27 (扇)   2014-11-30 02:18:00
我只想建議他換男友www
作者: shibababy (兩隻柴的下僕)   2014-11-30 02:19:00
我只覺得原文很怪 什麼叫藍色比較沉默不表態? 看選前民
作者: longsre (Longsre)   2014-11-30 02:19:00
妳有把噓文的點看懂就不會發這篇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11-30 02:19:00
兩篇都是用安卓發的欸 請問是親友團嗎
作者: itismeow (喵 ♥♡)   2014-11-30 02:19:00
至少都有三色論 四色論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11-30 02:20:00
按你標準 原原PO沒理由討厭男友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11-30 02:20:00
有人叫她不能支持藍色嗎? 但她雙重標準就不能批?
作者: shibababy (兩隻柴的下僕)   2014-11-30 02:20:00
自我感覺良好是怎樣 事實就是妳們講話大聲還要喊抓賊
作者: lmfhahha (Pixie)   2014-11-30 02:21:00
查你跟原文的ip地址會發現意想不到的東西唷啾咪^.<
作者: sin27 (扇)   2014-11-30 02:21:00
!?
作者: HeidiSponge   2014-11-30 02:22:00
呃...請問安卓跟親友團有什麼關係?先說我不認識他們
作者: tiffanybale (蒂芬妮)   2014-11-30 02:22:00
L大 你也查覺到惹ㄏㄏ
作者: jenocool   2014-11-30 02:24:00
?
作者: philippa281 (龍貓)   2014-11-30 02:24:00
什麼~該不會是開分身護航XD?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11-30 02:24:00
IP不同,但地裡位置緯度經度一樣耶
作者: AliceHsu (^0^)   2014-11-30 02:25:00
隱分身???
作者: XXPHXX (只傲不嬌)   2014-11-30 02:27:00
大家不要讓小公主不開心>_<
作者: Zung0707 (+閉上眼睛+)   2014-11-30 02:27:00
雖然不認同想法 但我尊重你的發言權利!
作者: someone1022 (某人)   2014-11-30 02:28:00
噢噢 原來換帳號是指這個啊
作者: ashkaze (畏怕陽光)   2014-11-30 02:31:00
啊原來是isp位置搞錯= =
作者: fadeaway (逝)   2014-11-30 02:38:00
地理位置經緯度一樣不難吧ˊ_>ˋ
作者: bassh (帶把勿約 正妹++)   2014-11-30 02:40:00
是她先批評別人的顏色好嗎 = =
作者: chicken0217 (Sylvia)   2014-11-30 02:40:00
別人也有在底下留言表達意見的權利啊
作者: yoho5523   2014-11-30 02:46:00
雙重標準
作者: slin140444 (reasonwhy)   2014-11-30 03:01:00
覺得你都看不懂~
作者: erty (寶貝,再見。)   2014-11-30 03:23:00
邏輯最好是沒有標準答案=__=
作者: almondchoco (杏仁可可)   2014-11-30 03:42:00
雙重標準的人不能批?????????
作者: kageo101 (kageo)   2014-11-30 03:44:00
不能喔 小心批到玻璃心
作者: k1685   2014-11-30 04:16:00
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z安靜吧你
作者: cicigogo33 (ci*)   2014-11-30 04:18:00
她雙重標準又不自覺啊!只有你看不出來嗎?
作者: kelly096k (kelly096k)   2014-11-30 06:37:00
噓也是權利啊
作者: beeeemo (Beeeemo)   2014-11-30 07:24:00
藍已經講夠多了吧 阿扁那時候說得多難聽現在不就風水輪流轉剛好而已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11-30 07:40:00
眼中只有兩種顏色而不是選賢與能這種人會害得台灣一堆政治人物以為挑起族群對立打分裂族群的選戰就會有用!對不對、好不好、應不應該繼續這樣想,答案是有多難分別?只用顏色去看社會上的一切,這種思想觀念不是錯的,難不成是對的?雙重標準不是錯的,難不成是對的?這種人不改變,若越多人像她一樣,會害人民被糟糕的人統治,這不是錯的?
作者: loverubio99 (weiwei)   2014-11-30 09:04:00
請認真看原文
作者: jt52 (阿彤伯)   2014-11-30 09:34:00
手機發文的ip不準吧 有時候明明在桃園發文 ip位置卻在臺北
作者: onerupee (一盧比)   2014-11-30 09:45:00
雙重標準阿
作者: pooh03 (噗虎)   2014-11-30 10:11:00
呵呵~~~
作者: chuna (小確幸<3)   2014-11-30 10:31:00
還在“只有兩個顏色”啊………
作者: opmina (夢遊吉他)   2014-11-30 10:39:00
邏輯還真的是有標準答案
作者: iamlazy (我是懶人)   2014-11-30 11:40:00
推你。
作者: s90523 (小楓)   2014-11-30 13:11:00
阿就雙重標準啊
作者: j60131 (比菲多)   2014-11-30 13:24:00
原文請再看一次~尊重你可以發言但也請尊重其他人發言噢
作者: mapxu664 (井底之哞)   2014-11-30 13:41:00
阿就真的邏輯怪啊 不然咧
作者: moonking3599 (天嶺峭梅傲霜岫)   2014-11-30 14:08:00
乾脆妳跟原原PO一起相約抱頭痛哭 作伙罵偏綠的選民
作者: naish1120 (聽見下雨的聲音)   2014-11-30 14:58:00
在這裡聲明這位版友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你們真的厲害的話請神出我們到底認不認識,神不出請幫這位版友推回來,他不是我分身
作者: orangesnow (orangesnow)   2014-11-30 16:25:00
不用推回來阿 因為大家噓的是他的內容阿
作者: Drizzling (小千)   2014-11-30 18:05:00
自己愛講又怕被噓
作者: naish1120 (聽見下雨的聲音)   2014-11-30 19:26:00
我說的是那幾位噓分身的,別人沒關係,噓分身的你們沒有理由噓他
作者: nina430tw (慕夏樂)   2014-11-30 20:12:00
請尊重我們噓你的權利好嗎
作者: flourella (rainbow star)   2014-11-30 21:26:00
盲目的顏色是阻礙社會進步的亂源。分顏色就是在搞對立
作者: alice801111 (葦)   2014-11-30 23:13:00
真是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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