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洗澡被偷窺 (代po)

作者: Henrique (巨乳才是唯一)   2014-08-27 01:45:47
※ 引述《maxxsu (板娘生魚片)》之銘言:
: 律師方面的部分也有點讓我覺得法律真的無法保障人權,
: 因為沒有充分證據,對方也有寫下道歉信,也未使用工具偷窺,
: 諮詢的律師說無法適用妨害秘密罪,到時候只能以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告,
: 判刑結果絕對會低於六千的罰鍰,甚至是以不起訴結案。
: 但是,我真的覺得不是錢的問題,而且我也有給過對方機會
: 只希望我最後能夠勝訴,雖然機率渺茫,哪怕只有萬分之一,
醜話先說,意見在後面。
有人說起訴以後跑法院就會讓他壓力很大云云,
其實,這個案子因為沒有證據要調查又顯然不成罪,頂多開一次偵查庭就結束了,
檢察官當庭可能幫你罵他、叫他道歉,
再來一定會問,「兩造有沒有和解的可能,這件我幫你們送調解看怎麼談好不好?」
你說不定會生氣,覺得自己不是為了錢才起訴,但檢察官依法也只能作到這裡,
剩下的就是警察作成罰鍰處分,在法律意義上跟超速被抓差不多,
因為本案連萬分之一的定罪機率都沒有,下面新聞裡面雄檢解釋得很清楚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5/176101.htm
這樣你會比較好過嗎?你說不定更難過更憤怒,覺得司法不公。
如果你真的要他為了自己的行為還有你的痛苦負責,
現行法唯一的途徑,就是去提起民事訴訟。
因為本案在法律上,「這個行為人不需要承擔金錢以外的責任」,
如果你真的要他為了自己的行為還有你的痛苦負責,
「唯一」的路就是民事訴訟。
就算你的重點不是錢,
但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也是一種責任,而且到時候法官會在理由裡面寫得很清楚,
對方如何不法的侵害你的隱私權、造成你精神痛苦、
擁有碩士學歷卻以此法滿足其個人偷窺私慾,顯見惡性非輕……
然後判一筆遠大於罰鍰數額的慰撫金還有看精神科而支出的賠償給你。
或是你可以在訴訟中與他成立和解,你不想要錢,可以全部捐出去,
可是拜託,捐二三十萬給慈善團體對他的懲罰,絕對比被警察罰6000高啊!
這也是一種承擔責任的方式不是嗎?
不過要提醒你的是,如果沒有和解撤回,判決會上網公開,
一方面,他偷窺的惡行等於公諸於世,司法院的系統裡以他的名字即可查到判決,
但同時,你的姓名也會以原告、被害人的身份被揭露於判決書中。
你可以慢慢斟酌,
但記得,事發後「兩年內」民事沒起訴,時效就過了。
作者: cwjing (cwjing)   2014-08-27 02:25:00
推訴訟實務分享 不管後續如何 原原PO很勇敢 一定要堅強喔
作者: virfish (大寶)   2014-08-27 03:45:00
推這篇實用
作者: liouye (liouye)   2014-08-27 09:07:00
姓名不是會用OOO代替嗎?
作者: trillian (真的好迷惑Q_Q)   2014-08-27 09:43:00
現在好像都用甲OO 乙OO代替摟個資法的關係,但有些舊的判決還沒改過來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14-08-27 10:13:00
推現在還是姓名會公開,這點沒錯。
作者: koukai2 (大航海時代II)   2014-08-27 11:15:00
甲OO乙OO是過去愚蠢的做法 早就改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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