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莫名其妙被誠品店員瞪

作者: Terrance (那男子)   2014-07-06 23:56:45
※ 引述《Ilovecats (~貓~)》之銘言:
: 雙方都有錯,而妳錯在先
:   店員:他身為店員且誠品應該是服務顧客至上的風格(吧?)
:      所以他錯在不應該踢到妳還瞪妳
:      (但因為誰讓妳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也只是剛好,店員大可直接離開)
:   原PO:妳錯在把地板當座位,不管有多少人坐在地上,你們擋路是事實!
:      選擇坐在那邊擋路就要有會被路人甲乙丙白眼+踢到的心理準備
:      (事實上妳害店員踢到妳,反而該是妳先表示抱歉!)
: 板友有推文問,但原PO可能是忽略了所以沒有回答
: 如果今天踢到妳的人同樣是消費者而不是店員
: 妳還會這樣理直氣壯的認為踢到妳的人活該跟妳道歉?
: 或換個問法
: 妳還會覺得自己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一點錯都沒有?
: 會嗎?
不會上色輸一半了XD
其實原po認為很明顯錯在原原po 我不知道為何要講一堆認為兩個人都有錯
但真的雙方都有錯嗎? 我看怎都是誠品店員有問題?
踢到人就道歉 這不是常識嗎? 還是我們活在平行時空呢?
換作是消費者踢到我的話 難道要求他道歉不合理嗎? 我覺得很正常吧
所以"假設"真的有擋到人 就可以踢人嗎? 呵呵 更何況有沒有擋到人都不知道
: 註:如果我是妳,坐在會擋到人的地方被踢到,我會先跟踢到我的人道歉!
看到這句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該說偉大還是該說...
: 就我看來,妳是吃定人家是店員非得對消費者鞠躬哈腰,才敢這麼囂張。
: 他錯在忘記自己是店員,踢到妳不道歉就算了(因為妳擋路錯在先)
: 但是身為店員的他不應該還 跟妳互瞪
: 不要講得很像 只有他瞪妳、妳沒瞪他 似的
: 看描述你們根本是在互瞪
那個括號內的文字好刺眼阿 到底有沒有擋路跟店員有沒有道歉的關聯是在?
這開脫的頗明顯 且身為服務業的店員講真的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下詳
: 那是因為奧客太多好嗎?
: 店家擺明告訴妳了 『這麼多人坐在地上我們也很困擾啊...』
: 結果妳只做了個結論叫做:反正店家默許了,那我就沒有錯!
: ... WT_?
:           不代表坐在那邊就是對的
:       更不代表坐在那邊不會造成別人的困擾!
: 酸什麼酸?
: 知道不能坐硬要坐,然後才被踢到在那邊哀哀叫、說自己沒錯的人
: 知道要酸板友不知道要改掉不正確的行為?
這裡我覺得有個比較大的爭議點是 "到底知不知道不能坐?"
剛看上面有人po一篇 誠品到底有沒有禁止民眾不能在地上看書?
我看大家也一知半解 講真的我也一知半解
所以真的像是原po講得一樣 原原po或是坐在地上的人都 "知道" "不能" 坐地上嗎?
1.我想誠品沒有告示牌或是其他標語請大家不要坐在地上
或是其他類似的柔性勸導的文字 很難說服我誠品確實想要禁止大家不要坐地上看書
2.事實上地上真的坐了很多人 而且這樣的現象也不是一天兩天 去過誠品多少都看過
而店員會不會趕呢? 我在台北公館 信義 西門的誠品是都還沒被趕過
是我運氣好還是這真的是一種變相的默許?
所以我說坐地上真的錯了嗎? 人家主人都不緊張了 客人緊張什麼呢?
如果真的妨礙他們的營收 真的不用大家講 誠品自己就會有對應的對策了
: 雙方都有錯,而妳錯在先
:   店員:他身為店員且誠品應該是服務顧客至上的風格(吧?)
:      所以他錯在不應該踢到妳還瞪妳
:      (但因為誰讓妳坐在地上擋路,被踢到也只是剛好,店員大可直接離開)
:   原PO:妳錯在把地板當座位,不管有多少人坐在地上,你們擋路是事實!
:      選擇坐在那邊擋路就要有會被路人甲乙丙白眼+踢到的心理準備
:      (事實上妳害店員踢到妳,反而該是妳先表示抱歉!)
真的雙方都有錯嗎? 說聲借過很難? 不可否認的確對服務業的標準會高一點
但把這個說成出錢就想當老大會不會太嚴重了點啊...?
我認為踢到人就是道歉 回瞪實在沒什麼道理
害人踢到 這個論點我實在...無法阿~~~~~
簡單回一下 雙手合十。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00:00
就算店家真的默許客人坐在地上,但是不代表客人可以不用管周遭其他人的行動是否方便
作者: princess73 (瑾瑜)   2014-07-07 00:05:00
超討厭上色的 未看先推你沒上色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05:00
其實我覺得踢這個字很微妙@@店員不是故意要踢原原po的我想,而常理來說確實也是要道歉(瞪這個字眼我保留,畢竟看了原文的敘述+回覆我覺得原原po也是蠻情緒化的)畢竟是踢到人了…
作者: ggl12two2 (A子)   2014-07-07 00:06:00
原原po不是有說w坐的地方是靠書櫃?應該不會影響到動線?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07:00
如果是兩個書櫃中間的話那會影響到啊!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0:08:00
一樓說的有道理,但是跟這篇的論點也沒矛盾,兩個都很棒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08:00
ps.看了原文我不覺得原原po當下處理的方式真的那麼心平氣和(?)耶…講話有夠酸又不肯聽別人意見,這不是典型自我中心的人嗎XD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0:09:00
推這篇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4-07-07 00:09:00
如果在賣場看東西太入迷導致被撞到我會道歉欸
作者: chiens   2014-07-07 00:10:00
設想了一下我是這兩方,我都會先說抱歉....所以兩方都有錯的說法覺得滿合理的...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10:00
光是實況客訴就讓人不知該怎麼說了
作者: tp6942u6 (促咪a)   2014-07-07 00:10:00
就是會覺得是自己沒注意活該這樣~然後害別人絆倒
作者: MII9u   2014-07-07 00:11:00
推這篇
作者: tear150018 (桌桌)   2014-07-07 00:11:00
搞不好是原原po絆到店員,書店店員假日一定都很忙跑來跑去的(幫客人找書 書櫃空了趕快上書等等)根本沒看到他而且他也不是在看書,是在 滑 手 機
作者: chiens   2014-07-07 00:13:00
而且會被踢到基本上應該就是擋到了吧,除非店員故意不避開反而狠踹顧客(不過算顧客嗎?)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13:00
推ch大!!我剛剛試想了一下也發現是這樣
作者: tear150018 (桌桌)   2014-07-07 00:17:00
推ch大,拜託到底有多自我中心啊路障就是路障啊
作者: corif (Corif)   2014-07-07 00:18:00
靠著書櫃......那不就是走道嗎?而且誠品的書櫃底層常有放補貨用書的抽屜耶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18:00
整篇重點只有一個:先踢到人就是錯。你怎不先想看看
作者: kkitkat (kitkat好吃)   2014-07-07 00:19:00
我覺得實際上就是兩個都有錯阿~而且講真的誠品的確是很多人坐在地上看書沒錯,但...在書店看書被踢到和在書店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19:00
坐在地上給店員多少麻煩?人家不想趕不代表就是可以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19:00
我是覺得誠品的地板可以坐好像已經變成不成文的習俗了耶...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20:00
隨意坐下,更不代表被碰到就可以理直氣壯要人道歉。先反省一下自己的行為是不是真的沒問題再說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21:00
我的感覺是,誠品的地板可以坐,但人家要借過講一下坐的人肯定是要站起來的,也許順便說一下抱歉擋到了,所以平常沒事時坐著是ok的,然後要過或者要看書櫃上的東西也最好先講一下抱歉借過一下,這就像公車門口有人站著擋住,後面的人要過先講一下,如果不小心踢到或撞到站在門口的人,我想一般人也都會道歉而不是反過來瞪人吧
作者: exparte (查拉圖斯特拉)   2014-07-07 00:25:00
原原po最大的問題就是自己理虧,佔道滑手機,發生衝突就實況轉播向鄉民指控店家的不是。表達方式又充滿自己個人情緒!
作者: fupej (zax)   2014-07-07 00:27:00
但我認真覺得店員不太可能「瞪」 而且畢竟原原po是坐著的由上而下 視角看起來 也許店員只是看他一下而已反而被誤會吧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28:00
那邊是地板,不是椅子,想坐在地上本來就要有不小心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0:28:00
想問h大 "人家不想趕不代表就是可以" 所以是代表不能坐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29:00
被碰到的覺悟。哪有享受自己方便,又不准別人碰觸?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0:29:00
在地上嗎? 我反省過了 覺得沒人說坐在地上不可以呀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29:00
我覺得這跟公車是兩回事吧!如果當你發現店員疑似要來這裡拿.放書那應該是自己先挪位子才對,而非等人說了"借過"才挪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30:00
別人會碰到你,代表你就是擋到人了啦!長眼的會快點移駕到別的地方!!
作者: peter555565 (peter555565)   2014-07-07 00:35:00
不覺得踢到人就一定有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36:00
問題是她低頭所以沒看到呀,走路的人沒看前面要走的路嗎?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36:00
我做了服務業後發現真的有客人覺得是老子(娘)我最大,明明看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4-07-07 00:37:00
這啥邏輯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37:00
現在一個糾結點就是誠品地上到底可不可以坐,可以坐的話,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0:37:00
[揪團] 一起去誠品踢人!不用說對不起唷 ^.< 大家真文明!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38:00
到店員端著東西過來大剌剌的站在走道中間,非要人家說借過或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4-07-07 00:38:00
不只誰要道歉的問題 是什麼心態的問題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38:00
用坐坐位,所以就站著,這有沒有錯?
作者: yeaha0055 (nonono)   2014-07-07 00:40:00
到底為什麼滑個手機要跑去誠品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40:00
都是公共空間但准予暫用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0:00
在公車上偏要站當然可以,但是不該站在走道中間影響動線吧!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41:00
如果是捷運,你站著就是在走道上呀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1:00
如果影響到了動線還覺得自己沒錯,我倒覺得這種被罵也是活該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1:00
俗話說的好 好狗不擋路
作者: moka (±3)   2014-07-07 00:41:00
怎覺得公車那個就是這個裡面的第一個 http://ppt.cc/AgaQ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2:00
重點不在於是站是坐,而是"是否會影響到動線"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2:00
自己擋在路上 別人要過自己不閃 沒罵三字經就不錯了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42:00
怎麼會拿捷運跟書店比阿,真的要比也該拿如果在捷運門口席地而坐來比吧
作者: hugosapphire ( )   2014-07-07 00:42:00
好狗不擋路 XD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3:00
被踢到就是剛好 道甚麼歉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43:00
到底為什麼滑個手機要去誠品?+1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43:00
准予暫用公共空間的人又不是死占著不走,有人要通過時自然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4:00
因為有冷氣還可以坐著?可是她是在百貨公司裡的誠品,那百貨公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44:00
就會讓出來了呀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44:00
如果在捷運車廂走道或門席地而坐,很快就看到你的影片出現在youtu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4:00
而且應該店員也不是踢吧 根本是店員被原PO絆倒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5:00
"看"能說成"瞪" 被路人"絆倒"可以說成"踢" XD真會區解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45:00
推一下...踢到人要是黑青 沒叫你賠就不錯了...擋到路,說個借過就沒了 能怎樣~~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6:00
店員是把原PO當足球在踢嗎?怎麼想都是店員被絆倒了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46:00
不尊重其它空間使用者 和 使別人身體受傷,怎麼看都是後者嚴重很多啊...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46:00
為啥會變成店員踢人阿,店員是被路障絆到!絆到!店員哪會莫名其妙去踢你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47:00
說真的除非原波只伸一隻腳,那你可以說是店員被絆倒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7:00
被店員絆倒沒摔個狗吃屎 還要道歉還真是衰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47:00
捷運這例子蠻不倫不類的,交通工具跟書店性質不一樣吧囧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47:00
說真的只是原原po一面之詞啊 XD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07 00:47:00
店員應該是路過被絆到所以原原PO才說自己被踢到吧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7:00
會不會有人太過度延伸啦?店員沒事去踢客人幹麼?用常理判斷明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48:00
現在是宮鬥劇抓人家手然後自己假摔再誣賴人家害你流產的劇情嗎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48:00
顯是被絆到吧!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48:00
只有伸一隻腳才能拌人?整個人坐在那邊就拌不到人?XDD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07 00:48:00
說真的,我就是認為一般來說地板不是讓你坐的地方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48:00
你是要假設他坐成大字 兩腳伸出去嗎XDXD 也是可以
作者: moka (±3)   2014-07-07 00:49:00
原來絆倒還有分定式絆倒 長知識了
作者: Ilovecats (~貓~)   2014-07-07 00:49:00
所以我才認為店員不需要為此道歉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49:00
說真的服務業這時有工作要作 誰沒事想跑去踢你啊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50:00
除非你坐下來是光滑球狀 都能被桌腳絆倒了 桌還比人大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07 00:50:00
看原po回推文說店員看就是"瞪"她,她回看就是"看"店員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50:00
禮拜天下午是最忙的時候,店員哪有時間突然看客人不順眼生事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51:00
常理而言就真的不會故意去踢人,以我自己去誠品的經驗真的是一直在借過…人都坐地上要找書就真的會不小心踢到阿XD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52:00
現在又怪店員不長眼囉 你不要坐那裡誰會絆到你,店員有沒有專心看路不是你管轄的範圍,他有做好店員的事就好了,就算他今天真的視野狹窄誤踢也沒錯,因為是擋的人自己該注意要閃,不是店員要負責閃你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0:52:00
換做其他消費者踢到原PO,要求對方道歉也是非常不合理喔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2:00
黑咩 店員看就是"瞪" 她回看就是"看" 都嘛你在講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2:00
桌子放那好好 也能去踢到,該說什麼~~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0:53:00
跑去當路障黨人害人踢到、甚至有可能害人絆倒檔人
作者: tear150018 (桌桌)   2014-07-07 00:53:00
推原原po完全一面之詞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3:00
那站著的也差不多吧,誰叫你要站那裡,那裡是給人走的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3:00
啥桌子啦 神舉例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53:00
對阿 所以只會看看 怎麼會說道歉呢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0:54:00
被踢到應該是要慌張起立拼命道歉在閃人吧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4:00
桌子你要問mi啊 因為是她提的~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4:00
若是站著擋在動線滑手機 我還是覺得白目啊 跟坐著一樣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55:00
誰會對一個路障說道歉阿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5:00
所以就算是站著 被踢到被撞到也是活該啊~~理解。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55:00
現在最詭異的一件事就是,原PO人在百貨公司了為什麼一定要在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6:00
擋動線只為滑手機 懂了沒 理解力?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56:00
誠品裡滑手機?今天夢時代人多到只剩誠品可以待了嗎?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56:00
滑手機當路障不管站坐都不行,那麼愛滑回家啊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56:00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0:56:00
終於懂了不要當路障了 覺得欣慰 XD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0:56:00
站著滑手機擋人一樣白目+1 我如果在路上撞到杵在路中間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6:00
相當理解啊 :P 管你站或坐,被撞活該。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7:00
滑手機 還在跳針站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57:00
這篇介紹誠品的文章有提到坐著看書的事情,這不但沒被禁止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8:00
根本不要再說能不能坐著看書了 原原po就不是了咧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0:58:00
亂坐又不會觀察環境移位的人,等於是造成公共危險得肇事者這只是因為裡面沒開車,但其實仍有它的動線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58:00
嗯...所以那篇有贊成客人待在那邊當路障滑手機嗎?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58:00
而且還被當成誠品的特色來報導,不要擋住書架就好了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0:58:00
sioli大,管你站或坐,如果滑手機,被撞活該。你少了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0:59:00
不阻止客人在裡面坐著看書不代表客人可以擋住動線吧!以客為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0:59:00
誠品不禁止坐著,不代表同意客人去製造危險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0:59:00
在書店滑手機和看書有什麼不同嗎?對一個路障而言?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0:59:00
今天如果不是滑手機,是看書,那就沒錯瞜?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0:59:00
一直拿那邊可以坐著看書來護航幹嘛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00:00
坐下就會看到,提醒你不要只顧自己。 XDDD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00:00
誠品不禁止坐著,不代表同意客人去製造危險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00:00
看你當下表現出來的心態啊? 看原原po回文的酸度的臉皮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1:01:00
書店應該很少有閱讀區。這樣,活該欠撞的應該滿多人的~~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01:00
沒禁止是沒禁止 但有貼標語 提醒你不要只顧自己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01:00
就說看你當下態度 人家也會怎麼對你啦 XD想某些是白目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1:02:00
她今天也沒有只顧自己不讓,是意外被撞吧?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02:00
書店應該也是秉持著相信客人的水準去寬容坐著的人自己就要有自覺,隨時移位隨時讓路過的人而不是在那變成大佛供著,造成別人危險客人自己也要秉持著若坐在地上看書,要時時刻刻注意讓位的素養,不是狂妄到自以為已經是一尊佛祖供在那邊死都不動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03:00
說真的就一面之詞唄 且看原原po回推文的情緒
作者: airlow (不存在的騎士)   2014-07-07 01:03:00
她被撞之前的態度我們應該沒人知道吧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1:03:00
從她回推文的態度來看我實在不覺得她會把自己錯的地方說出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03:00
若是有分分秒秒時時刻刻注意讓位,根本也不會害人被撞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04:00
雖然店員肯定是瞪 她回的只是"看"而已 XD
作者: czaritza (霧堤)   2014-07-07 01:04:00
沒有只顧自己的人其實就不會大剌剌坐在地上滑手機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04:00
講錯,是如果原PO很留意,也就不會害店員撞到他了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05:00
店員也是意外被絆倒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1:05:00
其實原原文就有寫說她盤腿坐在非書櫃前了。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1:05:00
真的,看他回覆不覺得他是理性的那種…oh no我剛剛腦補了摔東西的場景耶煩欸QAQ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05:00
坦白說這樣是害人拌到耶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1:06:00
盤腿坐在書櫃"旁"就不會絆到人這是神邏輯嗎?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06:00
看一看是被甚麼東西絆倒 有甚麼嗎?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06:00
盤腿坐在非書櫃前? so?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07:00
還要被曲解成"瞪" 沒摔死就萬幸了 還要道歉?
作者: ea520an   2014-07-07 01:07:00
噓原原po,坐在那裡不只影響到要拿書的人還影響了店員做他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07 01:09:00
沒在書櫃前不代表沒擋住動線,我也蠻想問一整間百貨裡
作者: ea520an   2014-07-07 01:09:00
份內工作的進度,被瞪自己該反省不用po文覺得自己應得道歉
作者: AppleAlice   2014-07-07 01:10:00
面坐位一大堆到底是為什麼要去做在人家店家裡面??
作者: businesschou (周森毅加油ˋ(°▽ °)ˊ)   2014-07-07 01:10:00
112的對於服務業的標準好高啊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1:10:00
他們意思是 你站在那當路障,我不小心踢到你也是剛好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11:00
所以夢時代是擠到只剩誠品地板能坐著滑手機了嗎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11:00
爭執的點是在於 該道歉的是被踢到的人
作者: Sioli (客人)   2014-07-07 01:11:00
以後踢到人可以先看看他有沒有在通道間,有的話可以大吼一聲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12:00
這還算好啦 若真的害人跌倒受傷...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12:00
原PO不小心絆到人 好像是原PO要道歉吧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13:00
有人開竅了 好聰明
作者: moka (±3)   2014-07-07 01:13:00
揪團去踢人也太誇張了啦XD 捷運跟公車還有門口我也不懂好像是因為先提公車走道的關係吧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14:00
坦白說原PO這種狀況,若踢到他的是其他消費者那原PO被罵都有可能,因為原PO的問題造成危險原PO被踢到後還死坐在那裏不趕快起身道歉讓位,比店員還更奇怪吧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1:15:00
爭執的點…大概是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吧。為什麼一直有一種反正對方就是要道歉然後我都沒有錯的感覺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17:00
坐在地上,又不注意旁邊狀況跟著閃來閃去的人明明就是加害者而踢到人的人是被害者店員頂多錯在或許有真的瞪原PO不友善但是原PO還欠店員很多的抱歉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1:19:00
自以為是的態度+1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01:20:00
推dodoru!!原po的反應也太奇怪了吧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24:00
我因為從小就泡書店,坦白說因為金錢有限,雖然會定期購買但是超常白看書的,但說真的白看書也要有白看書的格調都占人便宜了,就要自己更注意自己的舉止,不要去造成別人麻煩甚至是危險,會被踢到就代表是自己不甚造成他人危險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1:26:00
推白看書也要有白看書的格調,如果妨礙到人就自己要多注意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1:26:00
不慎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7-07 01:26:00
推dodoru 難道身分是店員就要自動矮一截?? 服務業真可憐...
作者: tsunade802 (紫陽花)   2014-07-07 01:31:00
因為路邊沒有“不可隨地大小便“的告示牌,所以大家可以隨地大小便。
作者: ffint (sa)   2014-07-07 01:32:00
真的很多人是"你是店員我是客人所以你就比我低等"這種態度,然後都用鼻孔看人,遇到這種客人就真的會很不爽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7-07 01:32:00
已經佔店家便宜了(吹免費冷氣.看免費書) 態度還這麼高傲= =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1:36:00
給你方便當作隨便的最佳典範
作者: s4033426 (s4033426)   2014-07-07 01:58:00
還是不覺得原PO要道歉,如果今天誠品不准人坐在地上(會造成店員麻煩blahblah)那誠品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人坐在地上1.設立更多閱讀的位子 2.柔性規勸,叫店員把他們趕走但是今天誠品都沒有,我覺得我坐在地板上也沒有妨礙到別人,其他人還是可以過,要拿書我也會挪開。很想請問我有什麼義務要容忍別人踢到我? 還要說我活該被踢? 我就不覺的我坐在地上是錯的呀,你們覺得坐在地上妨礙你們了,請去跟誠品反應,但是我覺得坐在地上的人沒有義務要容忍別人不小心或是故意的踢到,更不用還要起立說"抱歉我擋到你了"。踢到人就要道歉,天經地義。至於t大可以隨意大小便的推論結果,我覺得荒謬至極,法律就有規定不可以,沒告示牌還是要遵守,不用謝了!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2:34:00
我覺得不用在跳到底能不能坐 還怎樣調整讓大家不會坐了
作者: b4dawn (the night's the darkest)   2014-07-07 02:35:00
講越多越覺得台灣沒水準的人還是很多 一般這種情形雙方都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2:35:00
覺得原原po被噓的原因這到不是重點 而是因為她表現出來的心態讓大家認為她沒她自己說的那麼好 而不是只認為他坐就
作者: b4dawn (the night's the darkest)   2014-07-07 02:36:00
應該道歉就對了... 在那邊心安理得的客訴有令我大開眼界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2:36:00
該被踢 真的不要再跳難道她活該被踢活該被撞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2:37:00
所以現在書店民眾的素養就是越來越差了...以前大家愛看書,即使白看書也有格調現在書店一個一個倒,剩誠品這種書店百貨生存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2:38:00
一直糾結在什麼本就能坐幹嘛活該被踢 根本搞不清楚大家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2:38:00
進來的也很多不是看書的,製造危險也理直氣壯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2:40:00
會被踢到表示自己形成、製造公共危險,隨時有可能會絆倒人是店員幸運一點只是踢到,換成別人搞不好就被絆倒了不是有沒有義務容忍被別人踢到,而是會搞到會被踢到的話表示自己已積非常疏忽製造出很大的危險,是可怕的肇事者並不是只有單純坐著這麼簡單這種狀況已是自己有絆倒人的行為,只是別人剛好幸運沒跌倒
作者: BeckyPH (Be)   2014-07-07 02:45:00
真的 今天是踢到 哪天是絆倒呢 推文還有人怪若這樣是別人不長眼還是不帶眼睛呢! 我真的很害怕現在這種觀念是主流嗎搞不好店員是真的絆了一下只是沒跌倒 就被說是踢了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2:48:00
學生時期就幾乎天天泡書店,很清楚書店內每類人的不同原PO這種真的是連顧客都討厭+真的容易製造危險的人這種一屁股坐下後就變成雕像也不管別人的,真的很容易害人撞到、拌到腳,只是大家平衡感OK小不穩一下沒直接跌倒而以已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7-07 02:54:00
大家會噓原po是因為原po的態度 而不是誠品有沒有規定可不可以坐地板 偶爾也會去書店看書 妨礙到店員工作一定會趕快離開原地 而不是坐在地上跟店員對"看" 還客訴店員態度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愛小個兒)   2014-07-07 02:57:00
如果不是絆倒店員而是絆倒孕婦或老人家 原PO才該道歉
作者: dodoru (jomi)   2014-07-07 02:57:00
一樣是會坐地上心態也差很多,有心的人在發現有人站同一排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7-07 02:57:00
不好... "踢"也是原po主觀的認定 怎麼不說"店員不小心撞到"
作者: karina (karina)   2014-07-07 02:58:00
看到有人靠近就要注意是不是擋到別人 不管是顧客還是店員吧
作者: lovecatbaby (小蘭)   2014-07-07 03:03:00
店員要是手上拿書要補貨結果看不到地上的人怎麼辦?
作者: NOTHINGES (肥蛇蛇推便便)   2014-07-07 08:12:00
我覺得重點應該是誠品到底能不能坐
作者: pomyopnion (四季)   2014-07-07 08:46:00
我有被西門的店員趕過
作者: vivinanao (安靜優雅地輕聲哭泣)   2014-07-07 08:48:00
可以坐著看書啊!坐著打混你覺得勒?人家是 書 店好嗎
作者: supertako (麒)   2014-07-07 09:13:00
已經打了N次兩人都有錯了 為何你還是覺得內文是在講只有原po有錯?
作者: nasatiya (寧夏)   2014-07-07 09:22:00
有這種心態...難怪台灣人越來越沒同理+公德心不是沒禁止就代表歡迎這樣做!多點同理心~社會更和平人是互相~自己當路障就已經錯在先~萬一害店員摔傷怎麼辦
作者: vvn30 (囧興~)   2014-07-07 10:06:00
這種情況我認為是擋路的人要道歉書店不是給他坐在走道滑手機的 佔用走道引發的問題難道還要由被影響的人來道歉? 超級不合理
作者: rennis (拾壹而後捨去)   2014-07-07 10:13:00
如果今天店員被大路障絆倒跌倒了...不知道結果會變怎樣齁
作者: nosense (loiterer)   2014-07-07 10:41:00
被看一眼就崩潰啦?
作者: Green1216 (Green)   2014-07-07 11:29:00
要滑手機滾去其他地方滑 不是客人還客訴說話這麼大聲 她今天也不是坐在那看書欸是在那實況欸 這不是活該死好是什麼
作者: kana0228 (有熱狗就有冷貓)   2014-07-07 13:05:00
中肯
作者: kta1223jp (E大T)   2014-07-07 13:21:00
本來坐在那不顧周遭人,被踢到說不定是是自己問題,還好意思大聲店員,現在店員也真難當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13:47:00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4-07-07 14:14:00
神邏輯
作者: yoyjuice (Gwen)   2014-07-07 19:47:00
我也覺得竟然在公共場所踢到人就要道歉我覺得沒道歉就算了,重點還瞪人,誠品那麼多人,他真的有理就去把每個坐在地上的人瞪一遍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14-07-07 20:07:00
神邏輯
作者: pinex (π)   2014-07-07 20:48:00
認同推 這種書店坐在地上看書 其實部份可算店家默許不需站道德高點批評原po
作者: sakusakurai (我的GG有300公分( ̄﹁ ̄))   2014-07-07 21:16:00
我覺得兩邊都必需道歉,這也算站道德高點嗎?今天原原po那種處事態度真讓人匪夷所思啊
作者: iriskhan (アイリス)   2014-07-07 22:27:00
不就是自己要坐在那邊給別人踢的嗎 店員真雖小
作者: ts1688 (天涯孤獨)   2014-07-08 08:46:00
嗯 誠品也沒明文規定不準在廁所洗頭 所以真有人這麼做了國外先進國家也不會明文規定不準在大眾運輸工具上大小便閣下是否就會隨地解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