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感覺] 會鬧的人最大?

作者: myiyi (多加油吧!)   2014-07-03 11:00:37
回應一下
以下言論與正義無關
我覺得這是人性
其實這就是單純的違建事件
你們想要拆他的東西
他們花了錢要被拆當然不爽
大家都不想撕破臉
當然推你出去當箭靶
你還傻傻的衝
而且T夫婦還有一個大絕招沒有用
今天你拆他的違建
改天
他將社區每一間有違建的去報拆
人家罵他
他就會把事情推到你身上
不過他沒有恐嚇你敢報拆
他就檢舉每一家也是天兵了
總而言之
這件事情法理上你一定站得住腳
只是得罪人也是一定的
甚至被T夫婦弄也是一定
因為在T夫婦認知裡面
你就是弄他
至於要不要當出頭鳥
就只能由你決定了
※ 引述《snowtoya (小雪)》之銘言:
: 本文是長篇抱怨文,慎入
: 事情雖然已經過了快一星期了,可我現在想起來還是覺得不開心
: 忍不住想要發洩ˊ_ˋ
: 因為案情有點複雜(?),我試著簡化過程吧
: 簡言之,我今年四月時不幸(?)選上社區管委,在委員會裡擔任監委一職
: 我認為既然我們是第一屆委員,應該要樹立一個典範供後屆參考
: 因此在下決定時都很謹慎,且若覺得有什麼想法,就會在管委會中提出
: 而通常委員們也大多認同我的看法
: 至少到目前為止,我提出的建議還沒有被否決過
: 上星期開會時,社區總幹事提出一個議案
: 表示社區T氏夫婦在露台上搭建花架(已完成),問我們的看法
: 這邊要解釋一下,本社區露台是屬於公設,但只有T氏夫婦大門家可進入
: 所以約定為他們家專有,然而本質上仍屬於公設,
: 管委會/區權會(住戶大會)有權要求他們在使用上不得破壞社區整體外觀等
: 不過一般來說,只要不要造成極大影響,我們是不會多加干涉的
: 今天之所以被提出來,是因為
: 1. 花架超出圍牆範圍,已影響社區外觀 (其實光是這點倒還好)
: 2. 花架搭設會在地上打釘,可能影響防水層,致樓下漏水
: (這部分已經跟建商和相關單位確認,防水層確已被打穿,往後很可能有漏水問題)
: 3. 可能妨害消防逃生
: (這還不能確定到底有沒有,必需有相關單位認定
: 但如果有,又真的因此發生事故,管委會有很大機會要因此負民刑事責任)
: 這裡面還有另一個角色,就是代銷H小姐
: 由於T夫婦是H小姐的大客戶,跟他買了很多間房子
: H小姐想幫他們解套,在這件事上非常積極幫忙
: 她舉了許多別的社區的例子,希望說服我們不要處理
: 但就我的立場,如果管委會明知此情形卻又完全不處理
: 就會如同我上面所說,當出事時,很可能要負民刑事責任
: 我認為T夫婦未經管委會、區權會同意就架設花架,已經有錯在先
: 沒道理還要我們承擔那些未知的責任
: 所以我建議我們可以不要求他們即刻拆除,避免造成管委會與住戶對立
: 但必要的流程,比如說寫信給相關單位確認是否有問題,還是有必要的
: 簡單來說,我希望我們發函給相關單位確認
: 如果沒問題,當然很OK皆大歡喜
: 如果有問題,至少我們已經善盡管理之責
: 畢竟法律並未賦予管委會強制拆除違建的權力
: 所以我們要做的也只是告知T夫婦,這是違建哦,至於要不要拆,就不干我們的事了
: 然而即便是這樣,T先生仍非常激動
: 先是打電話去物業客訴總幹事(總幹事是物業公司的人)
: 接著又在社區大廳嗆聲要告總幹事,後更威脅要檢舉社區所有二次施工
: 期間代銷H小姐也一直T氏夫婦說話
: 為了這件事,同星期管委會召開第二次臨時會時,主委再次提到H小姐的說法
: 這裡要說明一下,H小姐在我們社區滿高調的,她的意見常會被提出來當參考
: 只是雖然我很感激她的熱心,可事實上她的意見並不是全部都有道理的
: 我的看法是她說得有道理的地方就聽,沒道理的就無視
: 故當主委提她,我就忍不住說:「T氏夫婦是H小姐的大客戶,她的立場當然偏向他們。」
: 其實我當時講這句話是很中性的評述,並沒有要指責H小姐的意思
: 畢竟身為代銷,幫客戶說話本來就很正常
: 我提出來只是想要表達,她會如此積極,是因為她有她的立場、她的目的(幫她的客戶)
: 但我們管委會也有我們的立場(不希望擔責)
: 不能因為今天H小姐幫T氏夫婦說話,我們就該認同
: 當時與會的物業經理接了一句讓我覺得非常中肯的話
: 物業經理:「H小姐當然要幫客戶說話啊,這種我們看太多了啦!
: 售屋的時候為了把房子賣出去,講得天花亂墜,一定開了很多空頭支票
: 像是保證露台使用沒問題,讓消費者以為露台真的可以隨他用
: 結果代銷賣完拍拍屁股走人,留下爛攤子給物業和管委會收拾。」
: 我覺得他說得其實挺有道理,事實很可能就是這樣
: 不過那時我也只是笑笑,沒多講什麼
: 總之我向大家解釋了一下我的想法後(可以不拆,但要發函)
: 委員們都覺得還算有道理,所以最後管委會還是決議發函給相關單位
: 反正管委會只要盡了監督之責,後續就不關我們的事了
: 這件事後來傳出去,不知怎地莫名其妙就變成我一個人的意見
: (啊明明就大家表決全體通過的好咩?難道我一人能抵所有票?)
: 好,我知道有些人不想當壞人,故意把我拎出去當擋箭牌
: 這我OK,沒關係,我一向都不介意當壞人
: 但是H小姐居然為此打電話給我媽,約她出去談話
: 說我在管委會上說的話(即我表示T夫婦是她的客戶)讓她非常委屈,並且傷心難過有的沒的
: 她說她一直以來都在盡力幫住戶們爭取權益,我怎麼可以這樣說她
: (她自己幫了明顯違反規定的T氏夫婦,還好意思說?)
: 這件事完全讓我暴怒,本來對她沒意見的,現在也變有意見了
: 第一,我自認我說的話非常中性而且是事實
: T夫婦本來就是她的客戶,幫客戶說話也沒什麼不對
: 若不是H小姐自己作賊心虛,到底是在傷心委屈難過什麼?
: 第二,我媽是我媽,我是我,在處理社區事務上,我一向分得很清楚
: 我媽不管我的事,我也不管我媽的事
: 我從來不跟人家說,我媽在樓下代銷中心賣房子
: (她嫌在家裡太無聊,白天會跑到社區一樓代銷中心賣房子)
: 我媽更不會跟人說,她女兒是社區監委
: H小姐把我媽扯進來,真的讓我非常不能忍受,她這是想拿我媽壓我?
: 而且這不是第一次了,H小姐常自己有什麼想法,就要我媽轉告我
: 或是把我在社區FB社團上的發言貼給我媽看(其實我媽根本不上FB也不太關心這些)
: 奇怪,H小姐又不是沒有我的電話,一直要透過我媽幹嘛?
: 更甚者H小姐的想法明明很多都不合邏輯,但如果我不理會她的話
: 她就會向我媽抱怨我,或是把根本不相關的事情硬兜在一起
: 然後說「今天會這樣都是因為妳女兒先前不如何如何」
: 我媽就會回來唸我,可其實很多根本就不關我的事
: 像有件事H小姐一直想怪到我頭上,然而事實上那天決策時我根本不在場
: 第三,明明是管委會的決議,變成好像我一個人的決定就算了
: 為什麼T氏夫婦不但這樣認定,還知道要威脅我媽?
: T先生甚至趁我媽到代銷中心時,在她面面前含沙射影,
: 說如果管委會敢發函,他就要找建管單位每一戶進去好好查
: 我爸媽家當初是有二次施工沒錯,他們是把兩間相連的房子打通併成一戶
: 但這是在屋內,而且是當初建商直接同意客變的,又不像T先生的花架會影響外觀
: 雖然我覺得我爸媽家根本不會有問題,然而我爸媽並不想惹事
: 為此表示希望我低調一點,最好以後都不要再在管委會裡提意見
: 我爸還說:「我覺得妳的想法也許是對的,可我不希望因此捲入這種事。」
: 我可以理解我爸媽的心情,但當我明明有能力改變錯誤時,
: 卻被要求必須縱容不對的事,實在非常令人難以忍受
: 總歸這一點我最在意的地方是:
: 1. T先生怎麼知道要發函是"我"的決定?(一定委員告訴H小姐,H小姐又告訴他)
: 2. T先生怎麼知道我跟我媽的關係?(我媽自己不可能去說,肯定是H小姐講的)
: 3. T先生怎麼知道我爸媽家有二次施工?(除了H小姐,別無他人)
: 說真的,當下我氣到都想匿名一直向工務處檢舉,檢舉到他家不得不拆花架為止
: 若不是我是委員,甚至都想在區權會上提出惡鄰條款,
: 發動大家投票將他們趕出去了。
: 這年頭果然壞人比較吃香,再怎麼亂搞,人家頂多說一句:「這人好囂張。」
: 反而是我們這些有道理的人必須委屈求全、必須退讓,真是世風日下= =+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09:00
妳可能沒看清楚,我並沒有要他拆= =我從頭到尾都強調「我不拆你,但我還是要函詢以卸責」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4-07-03 11:17:00
對他們而言,那就是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18:00
那就沒辦法啦,我不想到時為他的違法行為負法律上責任
作者: alien818 (阿俊)   2014-07-03 11:19:00
管委難為,辛苦了
作者: myiyi (多加油吧!)   2014-07-03 11:20:00
既然你已經作決定了,那你就要有被弄的覺悟真是辛苦你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1:22:00
我早就知道了啊XD,我只是不爽上來罵罵他而已管了要被他弄,不管很可能要負法律責任,就是這樣我們是新建案,除了他們沒有任何加蓋外推等情況,還有露台情況特殊,首先第一那是"公設",第二那有消防用途即便有外推情況,不影響消防安全,我們也只會柔性勸導
作者: Zhang97226 (小檳)   2014-07-03 12:22:00
如果全部報 就合了t夫婦的意 自己跳坑了
作者: snowtoya (該叫雪阿姨了)   2014-07-03 12:38:00
如果有其他人在任何"公設"做"可能妨害消防逃生路線"的行為,我都認為應該要"函詢主管機關",至於其他小問題,當有人抗議再"勸導"就好了
作者: a123333g (點點*)   2014-07-03 14:17:00
原原po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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