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過] 急尋5/7台南市大同路及龍寶路行車紀錄

作者: menple (阿翔)   2014-05-12 10:28:47
事情緊急,不好意思占用版面
幫朋友代po ,需要更多證據!!!!請大家幫忙!!
車禍地點:台南市大同路三段和龍寶路叉路口
時間:103年5月7日下午5點26分
肇事駕駛:張福全
警察竟然包庇肇事者,太誇張!!!!
________
以下為原文 網址:

警界大黑幕
這禮拜應該是快樂的母親節假期,我們約定好的母親節大餐…殊不知我們家再也無法吃到
團圓的快樂大餐…一個意外一個疏失讓我們親愛的弟弟死不瞑目。傳統的鄉村裡面要有香
火的傳遞,母親為了傳遞家裡的香火,三個女兒之後才有弟弟的到來。為了生出一個兒子
,努力了五次,不斷的希望又失望..母親已剖腹四次,已經努力到醫生拜託她不要再生產
,最後這一次為了生產弟弟,生產過程大量出血急救兩個小時生命垂危之際才有弟弟的到
來。這20年來,父母親用心良苦的教育弟弟成長,再一個月即將完成大學學業,大家歡喜
地迎接弟弟要邁入人生另一個階段。還記得,弟弟幾周前還跟家人們報告說申請提早入伍
,當完兵之後要準備結婚。更開心的說退伍後要接父親的家業,父親也為他建立一個新家
,弟弟歡喜地對我們說新家是他的王國。但是,這片王國已經等不到主人的到來…接到噩
耗的瞬間,摧毀父母親期盼多年的希望,崩潰的情緒,對他們而言什麼都沒有了…哭著對
我們說,接下來要怎麼活下去…我們再也團圓不了…過去種種的歡樂時光,彷彿昨日一幕
幕歷歷在目。請求各界協助,讓我們家屬能夠得到公道…別讓弟弟死不瞑目。懇請大家幫
我們轉貼,我們急迫需要找到肇事者張福全。
事件如下: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警員吳振成,小隊長劉宗柏縱放肇事者張福全,致使我弟弟施
宏達含冤莫白:
(一)按警方處理交通事故案件中,應連將傷者移送醫院,且應保留事故現場之完整並完成
調查,將肇事者帶至警局完成筆錄再交由檢方處置此為標準程序。
(二)經查陳情人愛子施宏達於103年5月7日下午5點26分行經台南市大同路三段和龍寶路交
叉口,為直行車肇事者為轉彎車且未依號誌燈號違規左轉直撞,陳情人愛子血流滿地,救
護車到達即斷氣,到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詳現場圖)
(三)如此為重大事故,警方應先檢測肇事人是否酒駕?將肇事人帶至警察局製作筆錄,傷
者已死亡,應移送檢方處置,然警方卻連事故通聯單都沒有,又縱放肇事者,未依現行犯
處置,顯然枉法包庇肇事人張福全,為人神共憤。
警方執法交通事故有一定標準程序,如此受害人已死亡,肇事者卻不必到警方製作筆錄,
警方公然放行,如此包庇,受害人家屬嚴重抗議,請文到三日內緝凶到案,移送檢方偵辦
否則家屬抬棺至歸仁分局抗議。盼亡羊補牢速偵速拘提肇事者張福全到案,以慰死者施宏
達在天之靈。
作者: youdeserveit ( 你活該)   2014-05-12 1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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