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raith1215 (雞腳)》之銘言:
: 我個人的幾個觀點
: 1. 沒了2-C 板面會大亂
: 多數板都沒有2-C這種嚴格發文規範
: 板面也沒有大亂之類的,反而增加玩家發文的自由度
: 板主面對刻意用火星文或是亂板的文章也有其他板規可以使用
: 2. 簡寫太多導致閱讀難懂
: 文章難讀應該是作者與閱讀者之間事情
: 而不應該用板規強制約束作者的創作方式
: 3. 討厭看火星文 中國式的羅馬拼音
: 討厭看到就用板規去禁止其實很不合理
: 台灣貴為民主自由跟言論自由
: 不應該用"討厭看到"就用法條去規範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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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這玩意兒從3.0開始蝗蟲入侵發生的,拿多數板來比對並不恰當,因為多數版並沒有
受到蝗蟲入侵帶來的文化衝擊 (?)
但多數版都有針對"火星文"一款的規定,蝗蟲入侵後各種拼音充斥影響閱讀,然後把拚
音縮寫納入火星文處理,之後就一連串的鬥版主戰板規戲碼。
為什麼會有2.C? 版友自己戰出來的,每次看到有人被判2.C喊板皇就科科笑呵呵。
" 我用羅馬拼音不行 為什麼她用日文縮寫可以 為什麼數字可以(下略) 叭叭判決不公 "
最後2.C就變成現行較嚴格的火星文規定。
自由是建立在尊重他人,不造成他人困擾的前提下才有意義,
無限上綱的自由只會成為暴行的工具。
板規,或者說法律本身其中一個功能就是給予群眾一個大致的框架去依循
一定會限縮某些程度的自由,但對於社會秩序的維護是有相當必要的。
舉例來說反托拉斯法就是很著名,限制了特定人部分自由的法案
而法律的產生必須要符合社會大眾的期待。
舉個例子來說,我個人現在的工作會接觸到各式各樣的人,工作地點則是偏鄉
很常遇到拿三字經問候對方祖宗當發語詞的人,對他們來說只是強調語氣(真心不騙)
但對我們來說是可以直接告的,他覺得沒什麼但他被告了你會維護他的言論自由嗎?
No,因為大多數人都覺得這是不可被接受的
But why? 為什麼討厭聽到心理上無法接受就用法條去規範?
就如同你說台灣貴為民主自由的國家,2.c本身就是板友投出來的,
是民主投票的結果,不是什麼因為討厭看到所以用法條去規範這麼粗淺就能總結的
板規,如同法律是人類的最低道德標準,是尊重看板使用者的基本行為規範
踏進一個板就要尊重板規也尊重其他使用者尊重自己,就像去別的國家就要遵守他
們的法律,今天你是民主的美國人你有配槍的習慣,到台灣發現不能買槍
你會出來哭喊說台灣沒有民主、槍械獄嗎?
完全就像個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