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自由與人權與道德倫理的衝突

作者: ccyaztfe (best_troll_tw)   2016-02-27 02:40:11
這問題從以前同性戀爭取權益時我就再想了,然後最近開始用ptt,就想到來這裡發問討論,我是第一次發文,如果打不好請原諒
我不太會講理論,我直接用例子來討論,我絕對沒有來找碴的意思><
一、若同性戀是基本人權的話,那是否近親通婚也是應該被允許的?
近親通婚,一沒有妨礙他人,二沒有損害社會利益,三也符合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我認為這似乎也是應該被允許的
而所有拿來反對的理由,都跟反對同性戀一樣,可以被駁回;退一萬步來講,如果是為了防止生下有缺陷的後代,那做好
避孕措施或者同姓近親結婚就沒有這困擾了
二、食用屍體、利用屍體
如果得到死者生前的同意,那是否這個也應該合法無罪化?這個同樣沒有妨礙他人、沒有損害社會利益,唯一維反的只有善良風俗
三、生死決鬥:角鬥士那樣或者自殺
人人都享有自由權,那自己的生死也應當由自我決定,假若本人認為自殺是他最大的幸福,那麼法律似乎沒有理由阻止他?
而角鬥士合法基於這個邏輯也應當合法?況且現再社會,有很多人都從事極限運動:徒手攀岩之類的
那些運動跟角鬥士不也是一樣都是在玩命嗎?
各位認為自由權究竟可以擴張到何種程度?只要不損害他人利益,就可以做自己想做的,或者仍舊要由道德倫理善良風俗來做最後的束縛?
感謝各位前輩大大能夠看完我的文章,希望我的文章不會太難懂OAO
作者: pork (清夢繚亂憶孤獨)   2016-02-27 12:46:00
一,你可以去問世界各國貴族還有寵物界(好像講血統和這衝突啊?)
作者: forent (為何那麼愛睡覺呢?)   2016-02-29 11:24:00
你的問題共通點就是現在人甚麼都公法化光是把人口紅利當作社會生產力資產時就通通不准所以應該探討為何人都會搬公共正義來砸自己的問題
作者: aloke (現世報是因果..)   2016-03-06 01:50:00
我也是覺得支持同性婚姻,同理也該支持多夫多妻 ....我也很好奇這中間可與不可的界線到底在哪裡因為我這樣想想就覺得我確實都該支持 ... 這樣有問題嗎 -_-
作者: frozendoor (有很多的這個那個)   2016-03-06 10:17:00
二的食用屍體...你知道庫魯症嗎?人類共食會使大腦海綿化 這是從生理跟法律層面至於利用屍體 大體器官捐贈就滿足你的這項需求了角鬥士跟自殺差很多 角鬥士有鼓舞血腥風氣的疑慮然後你的第一項論點有個先天不利的部分那就是近親難以避免輩分差距 而上對下的關係可能會導致支配的假象戀愛產生 就是斯德哥爾摩另一個變種 當然其他形式的戀愛也會出現這樣的情形但相比近親這個天生就有優勢的溫床來說是低的多二的情況除了道德層面上來說 獲得死者與家屬同意後就難以有太大的問題 因為關係者都有了共識而自殺確實沒有任何問題 若是當事人高興的話的確可以選擇要如何處理自己的性命 頂多只能勸導角鬥士在現代的形式就算是轉換成地下格鬥一樣都有觀眾 賭注 基本形式沒變但是並沒有角鬥士以命相搏的部分 算是避免鼓舞人們視生命為身外之物的做法可與不可要自己分清楚是道德上不可或是法律上不可道德上的 那是誰的道德?公眾的?還是自己的?還是傳統的? 道德有各種形式 法律只有一種可與不可界限並不是被規定出來的 而是自己劃出來的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6-03-10 00:14:00
我認為近親婚或多偶婚無必要禁止,但執行面可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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